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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看他陷入纠结,熊锦州把鸡鸭赶开了些,坐在宁归竹身边,给他说起自己知道的情况。“药材贵,很多人是买不起的,县里的药房后头每天都有人守着捡药,带回去的药材洗干净后晒一晒,留下些自己吃的,剩下的还可以卖给赤脚郎中。”宁归竹偏头听着熊锦州的叙述,想象了下那个场景,不由道:“为什么不自己去采药呢?”他从前生活的那个小村子里,就经常有妇人去采了药材回来,自己熬药煲汤喝。虽然他当时很不赞同这种行为,但那是建立在现代医疗环境还不错的情况下,古代的话,自己采药显然比捡药渣划算得多。听到宁归竹这话,熊锦州陷入沉默。过了会儿,他无奈道:“大家也不认识药材啊。”宁归竹愣住。明明雷霆闪电已经消失,但此时此刻,宁归竹像是被一道雷霆劈穿了般,失了神。初初来到这个世界,哪怕知道古代条件不足,宁归竹还是将其和年幼时的小村庄画了等号,然而这会儿听到熊锦州这话,他像是忽然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清晰的意识到了两个环境的差别。在那个小村子里穷苦寻常的妇人,或许已经是古代农村中,比较有本事的那一批了。宁归竹抹了把脸。思绪一转又想到自己和熊锦州的婚姻,从他的角度来看,熊锦州名声不好家里的生活条件也一般,但是否在其他人眼中,熊锦州也是个良配呢?想到这里,宁归竹就直接问了:“我能问问你之前为什么没成亲吗?”熊锦州现在才十八,成婚的年纪不算晚,但他有捕快的身份在,每个月还有一两的银子,熊家家庭氛围又好,正常情况下来看,他刚回来时应该就能定亲的。话题跳得太快,熊锦州茫然了一瞬,随即有些不好意思地摸鼻子,含糊道:“这不是大家都怕我嘛。”宁归竹听出他的含糊其词,依旧看着他没有转移视线。“好吧好吧。”熊锦州无奈,又忍不住道:“那我说了啊,你要害怕就喊停行不行?”“你先说。”见宁归竹这个态度,熊锦州抓了抓头发,决定从头说起:“我不是五年前去征兵了嘛,因为年纪比较轻,力气又大,就当了前线兵。呃……就是在前面杀人的那批。”说到这里,他瞅了瞅宁归竹的脸色,见人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这才继续说下去。想要从前线活下来,手上必然要沾不少人命,熊锦州当完兵遣返回乡的时候,别说人了,狗都躲他八丈远,以至于媒人说的对象要么是人品不行,要么是家境太差不得不卖哥儿女儿。熊家人不觉得熊锦州有问题,说这些对象的媒人往往才进家门,就被他们拎着扫帚赶了出去,甚至没说到熊锦州跟前来。但不成亲不是个事啊。熊石山和熊锦平就想了些办法,把熊锦州塞进了县衙里当捕快。别看只是捕快,那也有半两银的收入呢,而且不受季节和活计多少的影响,每年固定收入六两,熊锦州顿时就受欢迎起来了。然后就遇到新来的县令要查以前留存的命案,上任捕头退缩不肯干,熊锦州就凑上去出了个头。说到这里,熊锦州先给自己辩解了一句,“我觉得我做得没错。”宁归竹赞同地点头。接收到他的信号,熊锦州心情轻快起来,继续说自己的经历。小县城里,十里八乡的都带着亲。前面又战乱了那么多年,新朝至今不足十年,一切才刚刚走上正轨,平民百姓都还带着乱世时‘帮亲不帮理’的毛病。新来的县令要抓人,那首先得有手下听指挥吧?偏偏县衙里的捕快都是本地人,当时没人将县令的话放在心上。熊锦州就找了几个地痞流氓去了。还是那句帮亲不帮理,人都上门抓人了,那肯定要抄家伙打回去啊。后面的结果不用说也知道,熊锦州赢了,而且不止一次。县令要查的案子,甭管犯人是平民百姓还是地主富户,都被熊锦州带回去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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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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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