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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中放了些许杂粮面,但吃起来依旧是松软的,比宁归竹刚来时吃的那些美味了无数倍。吃饱饭。熊锦州收拾碗筷厨房。宁归竹取出昨天在县里买的种子,每样都取了三分之一出来,琢磨着先育种再种到地里去。种子价格不算便宜,可不能浪费了。烧热的开水兑成温水,将种子泡在温水里面,宁归竹看着那些胖乎乎的种子沉了底,心情别提有多好了。“竹哥儿。”熊锦州进来,看种子泡在水里,随口问道:“这是做什么呢?”“泡种啊,你们不这么弄吗?”宁归竹驚讶反问。熊锦州挠了挠头,“粮食我们会泡一泡,原来菜种也可以这样吗?”“对,这样弄发芽率高一些,而且也不麻烦……”熊锦州似懂非懂地点着头。宁归竹说完之后,顿了下主动问道:“家里之前种菜不育苗的吗?那要不要跟他们说一声?”熊锦州闻言眉眼温柔,“好啊。”商定好,两人锁了家里的门窗,一起朝着前面的屋子走去。还没有到屋里呢,就听见好些说话的声音,宁归竹还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侧头和熊锦州对视一眼,两人抬步进了院子。“娘,说什么呢?”熊锦州笑问,视线扫过院子里的其他人,笼统喊道:“阿叔婶娘们好。”看见他们,王春华夸张地起身:“哎哟,竹哥儿来了,快歇着,嫂子给你端水去啊。”?宁归竹感觉大嫂有些怪怪的,下意识看了熊锦州一眼,收到个‘稍安勿躁’的眼神,只好先在王春華空出的位置上坐下,皱着眉接受那些陌生人的视线。王春华端着水出来了,“竹哥儿,这水刚烧开的,你慢慢喝啊,别烫着。”“啊好,谢谢大嫂。”“谢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王春華乐呵呵的,视线看向其他人,话头一转说道:“你们是不知道,我们竹哥儿现在可是县令大人亲自请的先生呢,再过几天就要去县里收学生了,哎呀你们说,怎么就这么有本事呢?”那群人:“……”真的假的?这群人将信将疑地对视着,王春華和柳秋红打着配合,将这群人的脑子唬成了浆糊。等人一走,王春华关上院门用力呸了一声,“什么玩意儿,也敢拿我当傻子耍。”熊锦平递了碗水给她,“是他们把你想坏了,别生气。”好干扁的哄人话语。宁归竹侧目,却见王春华很吃这一套地接过水碗,喝完之后心情明显愉悦了不少。啊,这也行……那边夫妻俩低声说着话,宁归竹飞快挪回视线,忍不住问道:“爹娘,刚刚是怎么了?”“你不是读书认字嘛,他们就想着让自家孩子学点字,但是不想给钱。”说到这里,柳秋红和熊石山先后啐了一声,“什么玩意儿。”“不想给钱也就算了,居然还跑你大嫂面前胡说八道,想让你大嫂来闹,这不是看不得我们家安宁嘛!”宁归竹:“……”他有些头疼地捏了捏鼻梁,道:“村里好多这种事啊,大家都是这样的吗?”怎么感觉他穿越过来后遇到的村民都是些奇行种呢?王春华和丈夫说完话过来,听见这一句乐道:“当然不是啊,竹哥儿你可别被吓到了,村里也就那么四五个脑子有病的,其他人还算可以。”宁归竹欲言又止,显然不信。见他这样,柳秋红道:“你这两天有什么事吗?”宁归竹一时没明白她这么问的目的,但还是老实道:“没有,就收拾菜地采野菜,下午会空出来把衣服做了。”“那成,春华,你带着竹哥儿到处遛达下,也认认人。”成日里待在家中不出门,也就那些爱惹事的能出现在宁归竹眼前,这不,都把他们村的名声给带坏了。王春华爽快应下。一家子说了会儿闲话,宁归竹才想起过来的目的,将育种的事情跟熊家人说了。“菜种也要育种啊。”熊石山学着宁归竹的用词,神情中带着些不解和驚诧。宁归竹说道:“这也是我们那边的经验,而且买种子也挺贵的,我就想着泡一泡保险一些,若是直接埋进地里死了种就浪费了。”“是这样没错。”柳秋红点头,“回头我们也試試,到时候竹哥儿你还得帮忙看一眼。”宁归竹笑着点头说好。将事情说完,宁归竹和熊锦州就回家了。今天的晚餐约莫是三点左右吃的,这会儿时间还早着,宁归竹拿了布出来,坐在屋檐下缝着布料,熊锦州在家里转了一圈,把晒着的菜都收了回来,然后搬着小凳子往宁归竹身边一坐,百无聊赖地打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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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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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