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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吧。”说完正事,两人也休息好了。熊锦州去洗碗,宁归竹往瓦罐里加了点水,将浓稠的面汤冲散些许,然后从橱柜中取出馒头,掰碎了泡进去,端着瓦罐走出厨房。看见宁归竹出来,两只狗立即跟了上来,短短的小尾巴在身后甩出了残影,眼巴巴地看着宁归竹手里的瓦罐,活泼些的二彩还忍不住地抬起前爪搭在宁归竹小腿上,哼哼唧唧。宁归竹将它们的饭倒进竹节碗里,将瓦罐放到熊锦州的旁边,想起什么问道:“你这个月的钱是不是已经花完了?”早晨他没说,熊锦州也没提,买油纸的钱是他自己出的。熊锦州说道:“没呢,还剩几文。”“那也再拿点。”宁归竹琢磨了下,“之前不还说要买澡豆嘛,这个钱你记得單独拿。”“好,我拿了会跟你说。”闻言,宁归竹没忍住,笑出声来。熊锦州抬头看他,见人笑眼弯弯的,莫名其妙地就跟着笑起来。洗干净的碗筷放进橱柜里,两人擦洗了身体又泡了脚,坐在屋檐下享受短暂的悠闲。·晚风吹过,没了太阳的春末傍晚有些冷,两人将晒在外面的菜收了起来,关好院门进入卧室。宁归竹解着身上的外衣,想起白天王春华的话,随口道:“大嫂说你跟家里其他亲戚关系不太好,是什么情况?”“都是些小事。”熊锦州走过来,伸手抽走挽发的发簪,给他整理散落的长发,挑了几个印象比较深的说给宁归竹听:“回来时煞气重,有几个长辈跟爹娘说让我先别住家里,怕克亲……”熊锦州站得很近,宁归竹甚至能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热气,他分神琢磨着这距离是不是有些太暧昧了,只勉强听进去一点开头。害怕在战场上杀了很多人的熊锦州,并因此提出了不合适的建议,好像可以理解。但……宁归竹皱了皱鼻头,问熊锦州:“他们都这么说吗?”熊锦州也不是很确定,“应该没有吧。”“当时他们说这话没躲着我,还让我主动搬出去,我当时脾气不太好,就没给他们留面子,然后就很多人说我不尊重长辈,就干脆全都不单独来往了。”现在脾气也没好到哪里去的熊锦州如是说道。宁归竹爹娘爷奶都没有,更别说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了,听见熊锦州这话只觉得满脑袋问号。这种长辈有啥尊敬的必要。宁归竹算是服气了,抬手拍了熊锦州胸膛一下,轻哼着上了床,“你这日子过得也太憋屈了。”熊锦州:“……???”可不能憋屈啊!他快速脱掉外衣跟着上了床,厚着脸皮凑到宁归竹面前说道:“不憋屈啊,老的我动不了,他们不是还有儿子孫子嘛,刚回来那几个月,我娘一点活儿都不让我干,我没事就守着他们儿子孙子打,现在都不敢跟我说重话呢。”“……啊?”宁归竹蒙了,“你、你们不是一起长大的吗?”熊锦州偷偷摸摸抱夫郎,“又没让他们缺胳膊断腿,打了就打了。”“……”好有道理,又感觉哪里怪怪的。不过宁归竹的心情确实舒爽了,笑着往熊锦州身边凑了凑,想到什么忽然问道:“你是不是挺喜欢现在的日子的?就……没什么人打扰?”熊锦州视线飘忽。他沉默着不开口,宁归竹哪里还不知道答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月夜寂静,宁归竹道:“我也喜欢。”以一己之力孤立所有人哈哈。三天的时间过去得飞快。这几天在外面采到的芥菜都很小,也没办法用来做什么腌菜或者干菜,宁歸竹就将其种在了后院里面,琢磨着等它们长大点后再收拾。芥菜之外自然也采了不少其他的野菜,其中蕨菜居多,都被宁歸竹收拾过后用笸箩晒上了。包括泡了挺久的水竹子,也被他切成条晒在了院子里。先前晒的那些菜都干得差不多了,家里没有那么多容器,宁歸竹就用粗布做了几个袋子,装着绑紧之后放到了地窖里面。想着要去县里教学生的事情,宁歸竹还顺手给自己做了个小荷包。素色,朴素得很。熊錦州看着无比嫌弃,恨不得自己动手缝个花样上去。宁归竹只当不知道他的嫌弃,反正绣花是不可能绣花的,又不能赚錢,也不是空闲的冬天,懒得折腾。除了野菜和布袋,宁归竹还把家里剩下的杂粮面全部都磨了两遍,他本来还想试试用石磨给小麦去壳的,不过三天的时间流逝得飞快,他只能遗憾地放弃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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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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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