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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这里的人应该算得上中产阶级了。“竹哥儿。”熊锦州的声音传来,宁归竹停住步伐扭头看去,见熊锦州从侧面的巷口出来,转身小跑过去,主动分享道:“今天挺顺利的,我就提前下了课。”“那挺好。”熊锦州察觉到有人的视线飘来,抬眸往那边看了看,笑着去牵宁归竹的手。宁归竹扭开脑袋,看向他走来的巷子,手却没有避开,“你是不是还要忙?我先去藥铺看看腿,然后去县衙等你?”“没什么事了。”熊锦州不想分开,但话出口后又想起件事情,只能转而道:“我先送你去藥铺,然后到县衙点个卯。”点卯本来只有上值的时候需要,当今上位之后没两年,就变成上下值都要了。“好啊。”宁归竹没察觉到话头的变化。县衙看着小小的、穷穷的,真的身处其间行进起来,又会感觉很大很大。宁归竹和熊锦州走了一炷香还多的时间才抵达藥铺,也幸好宁归竹提前放了学,他们到藥铺的时候,老大夫正准备收拾东西回去休息。“罗大夫,麻烦您帮忙看看膝蓋。”熊锦州给宁归竹拉开凳子,朝着药柜边的老大夫招呼道。罗大夫拿起帕子擦着手过来,问宁归竹道:“膝蓋怎么了?”“先前在雨里跪了段时间,揉了好几天都没散掉淤,您看看,可别落下病根了。”熊锦州直接就把话头接了过去。宁归竹:“……”他就那么眼睁睁看着罗大夫脸色变幻,无奈开口解释道:“是成亲前弄的,锦州给我弄了些好药,现在已经好很多了,就想着换换药膏。”“哦,这样啊。”罗大夫神情中的一言难尽瞬间消散,笑呵呵地道:“先让我看看你膝蓋什么情况,没问题吧?”还是那个原因,朝廷初立,世道对女人哥儿也宽松些,看病露个腿啊胳膊的都是小事。罗大夫还是考虑到熊锦州的威名,才开口问了这一句。“能有什么问题。”熊锦州说着就要给宁归竹挽裤腿。在家里也就算了,这在外面,他又不是手断了不能动,宁归竹脚一挪躲开了熊锦州,自己把裤腿挽了起来。罗大夫看着宁归竹腿上残留的淤青,伸手去按的同时,观察着宁归竹脸上的神情,同时随口问他疼不疼。说实话,就凭老大夫这手劲,宁归竹感觉哪里都疼,又哪里都不疼。他茫然着给了回答。罗大夫什么病患没见过,自有一套判断标准,收回手又问道:“这伤有多久了,揉了多久?先前是什么感觉?”这些问题熊锦州回答不了,搬来板凳安静坐在旁边看着。宁归竹道:“半个多月了,刚开始没痛感,但走多了路后有时会弯不了膝盖。揉也揉了十多天,可能是药好,痛感也不是很强,就是有时候麻麻的。前段时间下雨时膝盖有点木……”宁归竹早就习惯了忍痛,这些事别说讲给熊锦州听,他自己都没往心里去,以至于现在回忆起来,记忆都是模糊的。罗大夫都听沉默了。他聞了聞刚刚按过宁归竹膝盖的手,上面携带了些许药膏的气味,皱着眉辨别了会儿,无语道:“得亏你们俩还知道揉,不然最多两年,这双腿就彻底用不了了。”闻言,宁归竹脸白了下,“这么严重?”他知道跪久了会留下很严重的后遗症,也从原主的记忆力知道跪的时候有多疼,但这种知道跟亲身经历是不一样的,没办法给他带来真实感,以至于他的谨慎也只停留在口头上。熊锦州牵住他的手安抚着,“罗大夫,那现在呢?是不是没什么事了?”“药好,揉的也仔细,确实恢复得还行。”罗大夫点着头,又问道:“你们要开方子吗?”他这里看病便宜,但开方子抓药就费錢了。昨天就商量着来看腿,宁归竹早上从他那一百两中拿了十两出来,闻言直接点头:“当然。”这种伤,抓药可不便宜。罗大夫看了熊锦州一眼,见又高又壮的男人坐在凳子上,还在揉他家夫郎的手,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开了药方去抓药了。熊锦州没注意他,见他走了,不用担心会打扰到诊治,这才开口对宁归竹道:“你别太担心,罗大夫刚刚不是说了嘛,咱们的药好,揉的及时,没什么大碍。今天换了对症的药好起来肯定快。”宁归竹还心有余悸着,听熊锦州这么说,勉强笑了下道:“我知道,没担心呢。”成亲这么久,熊锦州哪里看不出他的真实心情,只是宁归竹不肯承认,他也就只好当不知道,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顺着手背,希望能借此给他提供些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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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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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