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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栩捏了捏手腕,平静漠然的样子完全看不出来他刚杀了一只几人都制不住的不明生物体。如果不去看他明显还在滴着血的伤口顺带选择性忽视那股甜到发腻的香味的话。“没有实体。”钟栩说,“抓不了活的。”“你这臭小子……”张哥哆哆嗦嗦指着他,“说了多少遍不能用这种方式来攻击?是不是找抽?”钟栩说:“下次注意。”张哥:“……”好,又是这句话。“回去好好包扎,别又自己随便就处理了知道了吗?”张哥扶着额头,选择避开不提了,“这玩意儿到底什么来头?收到警报通知的时候,我寻思拍电影呢,要不是亲眼看见……”钟栩视线微垂,没接话茬,只是说:“我先走了。”“走了?嗯嗯好,加班辛苦了,回头我再给你申请涨涨加班费。”话也就是这么一说,他听说钟栩家里还挺有钱的,也不差这几块钱。果不其然,钟栩闻言没什么反应,只是礼节性地颔首。他们现在的位置在一个十字路口旁,这里人流量大,容易引起混乱,不宜久留。张哥跟白弘交流了几番后,纷纷钻进了车里。白弘探出头:“那个……钟哥,走呗,我送你一趟。”钟栩婉拒:“不用了。”白弘已经彻底对他心服口服,也不强求,打完招呼后,驶离了原地。alpha穿过人行道,经过了一座半边透明的玻璃落地窗跟墙壁组建成一座风格特殊的建筑。占地面积不小,路过的时候还能从门缝边听到里面传来的震耳欲聋的dj声。是座酒吧,宣传跟营销做得很厉害,还荣获市中心最佳的娱乐场所之一,当然,该数据出自民主投票排行榜。白弘他们还伙同领导一起去唱过k。钟栩对一座酒吧是怎么成为城市宣传重点之一的过程不感兴趣,但鬼使神差般的,停住了脚步。——那是一个oga。那个人就坐在靠近落地窗的吧台附近,修长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吧台上放着的鸡尾酒杯壁,一下,又一下。s级alpha超越常人的目力足以让他能清晰地看清他毫无瑕疵的皮肤跟五官,流畅的线条顺着光影滑进衣领,有种摄人心魄的美。即便是只能看见他的侧脸,钟栩也不可抗力地下意识停住了脚步。他发誓,他绝对不是什么见色起意的歹人,但长久地盯着别人也不叫个事儿。在钟栩拉回自己思绪时,对方察觉到了他的视线。他不知道一个普通人是怎么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发觉到他的,但他就是转过了头。……那双漆黑的瞳孔里折射出酒吧里五颜六色的彩色灯光,那样森冷的目光的在十二月的天气里居然没能让人感觉到一丝暖意。钟栩甚至怀疑自己看错了,那道一闪而过的锋芒毕露的气息,在瞬息间就没了。因为他笑了。那个不知道是什么身份的男人忽然对他笑了,那双杀意浓重的眼睛,忽然冬暖花开,对他绽开了一个浅淡但真诚的笑。……好像是有人真的看花了眼。但很快,他略带局促地移开了视线。因为他看见下一秒,那个男人的肩膀上搭上了一只手,一个长相还算俊俏却算不上佼佼者的alpha熟稔地把人揽到了自己的怀里。而被揽住的人笑着与人交谈了几句后,微微侧过脸,这个角度,看着有点像是……在接吻。alpha欲盖弥彰地转过身,恰好这时,外套的口袋里手机振动,来电人没有备注。……钟栩站在路边,挂断了电话。--------------------开文开文!!!一见钟情的套路,老梗新炒,还算热乎。走过路过别错过,手里的海星、收藏加评论请毫不客气地砸向我吧orz另外说明:文中角色行为为剧情需要,请勿模仿。补充:双洁猫c市的夜晚很长,灯火通明的大街犹如白昼,这座旅游城市的大多数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但这其中并不包括钟栩。他有点累了,想绕过十字路口去拿自己的车回家休息,经过时,余光里扫见的一闪而过的花花绿绿的颜色,顿住了脚步。——那是一家ktv。不是什么出名的招牌,甚至连连锁店都算不上。门面不大,夹在两家邻里相争的蛋糕店中央夹缝求生,客流量更不用提,少的可怜。至于那块用两根螺丝吊在门框上的紫色招牌已经发旧卷了边,摇摇晃晃的样子颇不靠谱,谁都不敢往那边走,生怕哪天出门没看黄历,后脑勺被豁开两个口子。更无所畏惧的是店家,他不仅舍不得给招牌多上两个螺丝,连广告都不屑于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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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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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