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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被吵得头痛欲裂,裹着被子回过头,深更半夜一张煞白的脸贴到窗户口,硕大的五官挤到跟前,吓得他三魂丢了七窍!“我艹……!!”“哎!别喊!”窗户外那张“鬼脸”离开窗户,敲了敲窗户,声音隔着一层听起来闷闷的,“快快快,把窗户开开!”窗户被打开的一瞬间,那阵冷风吹得两个少年都不禁缩起了脖子。“许苗,你那堆锅碗瓢盆赶紧的,抄上家伙跟我去宿舍……我艹什么味儿,你几天没洗澡了,妈的你家里人有病吧。”那少年嘀咕两句,“你为什么不回家?有啥矛盾你也不跟我说,你认个错,回家多舒坦。”“你的才锅碗瓢盆呢,去你的,这是我的全部家当。”许苗骂了几句,胳膊肘靠窗台,听到后半句话后,他的脸色忽然有些变得铁青,止不住地摇头,“我不回去。”那少年翻窗进来,然后就帮着许苗开始收拾东西,边收拾边问:“为啥?”“少啰嗦,不回去就是不回去。”许苗赶紧转移话题,“宿舍不是关门了吗?你怎么来这儿了。”“废话,都特么放假了,我总不能把你一个人扔这儿吧。”少年臭骂一句,往他肩窝揍了一拳,“要不是我家不让带人过夜,我至于跑这儿跟你挨饿受冻嘛……你说说你家里人也真够狠心的,要是我离家出走,我家早拿鸡毛掸子找开二里地了。”“……行了行了我跟你不一样。”许苗忍不住打断他,“我家,比较特殊。”“嘁,能有多特殊,你爸妈是哥斯拉变的是吧,能吃人。”少年不屑道,又好像想起什么,小声说,“哎,你看了那个新闻没?”“什么新闻?”少年急了:“我艹你这都不知道?就是……”“什么人!”一道白光手电筒打过来,昏暗的教室顿时亮敞了半边,两人均被这光刺得眯起了眼。混乱中,又碰倒了一大堆的日用品,叮叮当当的声音响了一地,两人齐齐心想:——完了!两个人也顾不上收拾了,拿上书包撒腿就跑——“哎!俩小兔崽子给我站住!!”保安抄起手电筒在后面奋勇直追,速度堪比博尔特。但可惜这是学校,哪条道近一点儿,哪个狗洞能送外卖,哪个围墙能翻出去逃课,哪个小树林没有监控,这些青春期的少年都了如指掌。不一会儿,上了年纪的老大爷就累瘫了。“……咱这保安大爷……从我哥那届到现在,威力,威力不减当年啊……”挎着俩包的少年跟个乌龟一样趴在门上大喘气,哆哆嗦嗦地从兜里扔出来枚钥匙,“快点儿,我从保安室里撬出来的备用钥匙。”许苗也累够呛,摸着钥匙就把门给开了。里面锁着的温度也不算暖和,但总比外面好一点儿,两人一进门就跟重获新生了一样,随便找了个床一趴,不动了。木板子门还开着,外面的冷气迅速在与室内的空气流通,但两人谁都不肯先起身。“你去把门关了。”“我不去,你去。”“噌——”一下,许苗翻起身,踢了对面一脚,“你赶紧回去吧,待会儿你家里人就拎着鸡毛掸子找开二里地,我不会帮你兜事儿的啊。”“……”少年这才不情不愿地起身,“那我回去了啊。”“嗯嗯嗯。”许苗抱着床柱子,胡乱说,“走吧,别担心了。”“……行。”少年磨蹭到门口,还回个头,“那你有事就到我家找我,反正,实在不行,我就领着派出所的人去你们家给你讨说法。”“……嘶算了算了。”许苗不知想起什么,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你快走!”“……”少年挥了挥手:“真走了,你一个人保重,我那什么,明天给你带吃的。”“……”“……哎。”许苗忽然叫住他,“周毅。”“怎么了又?”“……”许苗墨迹了半天,等周毅恨不得上来抽他两下之前,支支吾吾地说,“谢了,哥们儿。”“……嗐,说啥呢。”少年摸摸头,笑嘻嘻地说,“咱们之间,不需要说这个。”他走了。走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来得及捎上那点荒野求生的物资,许苗也不敢往回拿,回头要是保安忽然杀个回马枪,他俩就白计划了。许苗原地坐着发了会儿呆,忽然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长叹一口气,硬是挨着那点水龙头里的冷水哆哆嗦嗦的把澡给洗了。拖了alpha身体素质好的福,许苗硬是挨了一晚上还没感冒。“咚咚。”没有通电的房间里一片漆黑,所以在外敲门声就变得格外的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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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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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