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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殊捏着手里的手机,大拇指不自觉地摩挲着开机键的小凸起,古井无波的黑瞳里倒映出那张刀削斧凿的半张侧脸。眉目冷峻,正翻看着几张身边人递来的现场照,时不时还会接几句话。但他并不是个健谈的人,因此答话的次数也少之又少,近乎没有。接下来的话,他应该就会往他这边走来。因为尸体就在他的左侧。果不其然,下一秒,钟栩那双冰霜般的瞳孔穿过人群,与他对视了个正着。“……”钟栩很明显一愣,往这边走来的步伐快了一些。“是你?”“……”谭殊道,“好久不见。”“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有朋友在研究异变的科研组工作,我恰好住附近,帮他跑个腿。”谭殊随口撒谎,“这孩子……”“是嘛。”钟栩走了个神,余光注意到谭殊今天戴了一副很薄的眼镜,银色的细边框划过细长的眼尾,轻盈地架在了耳后。而那时不时让人恍惚的光影,有时候或许会遮掩住不少不合时宜的伤痕。但又出乎意料的精致。钟栩听到谭殊最后说的“孩子”两个字上,抬起眼道:“你认识?”“不,弟弟的朋友而已。”“结果呢?”谭殊手指往尸体颈部凭空划了一圈,“他的致命伤有很明显的一圈被啃咬的痕迹,这种伤口普通人是做不出来的,只能是异种。”钟栩声音冰冰冷冷的,但如果来一个熟悉他的人,估计就能听出他已经将语气尽量放得很和缓了。“很专业。”“谬赞。”谭殊客气道,“不过这个伤痕——”……钟栩看向了他。“怎么?”“多明显啊。”谭殊说,“异种没有行动轨迹可言,说不定只是一时兴起,忽然发狂,这对你们来说,应该也是好事啊。”钟栩下意识将余光放在了他的身上。恰好谭殊把尸体担架推了进去,迎面的风吹动了他的发丝,还有几根稀碎的额发落在了眼镜边缘,与浅淡的瞳孔相交,从钟栩这个角度,恰好能看清他每一根乌黑的睫毛。钟栩听到后半句话已经有点不适了,眉头微蹙:“好事?”谭殊慢慢悠悠解释:“狗咬人杀狗,异种咬人杀异种,畜牲比人好处理,我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你很讨厌异种?”岂料这话一出,谭殊的笑意浅浅的,虹膜周围的光影扩大了些,道:“也要分情况。”“聪明的、不咬人的除外。”谭殊补充,“不咬人的小狗也除外。”钟栩神情没什么变化,只是问:“为什么?”“两个问题,你指哪个?”“乌鸦“……”钟栩说,“你说。”谭殊真就跟念故事似的:“从前有个异种。”钟栩打断:“异种?”“别插嘴。”谭殊无奈道,“你还听不听?”钟栩只能说:“你继续。”谭殊于是继续说:“这个异种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还残存了一部分人类意识。能模仿人类的生活轨迹,并且能够做到滴水不漏……就因为如此,杀戮变成了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杀掉所有的亲朋好友,只花了三十秒。”“三十秒”这个再微小不过的时间单位与“杀人”放在一起时,有种从里至外渗透出的寒意包裹住人的皮肤,让人不寒而栗。钟栩曾经听说过在十来年前的时候,关于异能研究的某个实验室的小组发生过一件非常严重的医疗事故,严重程度已经到了缄口莫言的地步。各大媒体跟报道如同石子落入湖面,激起的水花转瞬即逝,就被某种无形的力量强行压下去了。不过不知道因为什么,延伸到至今,曾经那段灰暗的医疗事故,现如今居然连袖角都抓不到了。那么谭殊究竟为什么会提起这个呢?钟栩试探着问:“所以你讨厌异种?”“也不全是。”相反,谭殊否认道,“而且你可能把‘喜’与‘厌’的界限划分得太开了。”“每个人的对待喜好的方式不尽相同,就像有些人喜欢猪,饲养是喜欢,吃还是喜欢;喜欢花呢,永恒的美跟转瞬即逝的美之间,只是‘摘下’跟‘不摘下’的区别,所以大多数时候只是形式不同,方法方式不同,感受不同罢了,并无太过的喜好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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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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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