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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啊!我要是知道,至于回回跑外勤都垫底么……小钟哥你干啥呢?”钟栩再次掀开了周毅的白布,从他凹陷的铁青的眼周,到毫无血色的唇角跟肤色、脖颈处堪称撕裂状的恐怖伤痕,最后落在了周毅死死攥住的右手掌心里。钟栩带着手套,拨开了对方的拳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块被攥得不成样子的三明治面包,用花色油纸折成三角形包着,又封了层保鲜膜。随着钟栩的动作,那块三明治从周毅的手里掉在了地上,又滚了几圈才停在了众人的眼皮子底下。……在场的人有一瞬间的沉默。“源嘉嘉,你跑外勤垫底真不是盖的。”鸭舌帽喃喃道,“这么大一块儿证物藏他手里,你没看见?”源嘉嘉少见的没有进行反驳,而是用带好手套的那只手,捏起了那块不成型的三明治。“我现在觉得,许苗的嫌疑程度又下降了。”“看来你痕检成绩也要垫底了。”钟栩忽然开口,“拿上东西,先查个人。”“查谁?许苗?”“不。”钟栩冷冷道,“谭殊。”…………车里的许苗半弓着腰,双手扒着后座椅,半张脸都陷入阴影里,看着有点像是进入警戒状态的小动物,任何风吹草动都会惊醒他。所以当谭殊拧开车门的声音传来时,他的背脊就跟被电打了一样,“蹭”一下就直起了身!“……”谭殊半皱着眉看着他,许苗觉得自己在他眼里看到了嫌弃。“怎,怎么样?”谭殊系着安全带:“什么怎么样?”“车祸。”许苗咽了咽口水,“什么情况?”“车祸啊。”谭殊想了想,说,“看着像逆行。”许苗:“逆行?”谭殊动作一停,看着他:“怎么?”“……没什么,没什么。”许苗连连摆手,小声说,“我就是觉得看着不太像。”“你觉得像什么?”许苗一噎,在谭殊直视的目光下,嘟嘟囔囔地说:“我就是觉得又不是高速,怎么可能撞成这样。说不定是仇家结仇,或者是什么情杀案呢。”“好想法。”谭殊笑了,靠在座椅里不说话了。从许苗这个角度来看,恰好能顺着谭殊的视线看到他正在看的东西。——那是一只乌鸦。漆黑光亮的羽毛像披了一层华丽低调的外衣,仿佛能感知到视线般地朝着他们展翅挥了挥。怀揣着害怕跟好奇两种截然不同、水火不容的心情,许苗战战兢兢地想找个话题:“那个……”谭殊没看他,只偏了偏头:“嗯?”“你知道乌鸦的传说吗?”谭殊有点疑惑:“乌鸦?”“一只传闻中能预测灾厄的鸟。”许苗说,“之前听说,只要在灾难发生前见到它,及时止损,就有可能避开既定的厄运。”“……”谭殊颔首,给出评价,“很有意思啊。”“哐当……!”谭殊视线微转,是副驾驶位那边的一瓶矿泉水被许苗碰倒了。不过因为没有开封,所以瓶子里只剩下一半的水也只是在容器里剧烈晃荡了一下,很快,就被许苗捡了起来,不太稳的被斜放在了一旁。周毅——从唇角,鼻尖,甚至每一寸肌肤,都可以装作完美无缺,无可指摘。但有些事有些人有些感觉,那种日积月累下渗人的寒意,就算被挤压到底,筑起无数座铜墙铁皮层层加码,也是掩盖不住的。他就是这种人,谭殊,就是这样的人。“不好意思……”刚刚的水瓶好像忽然间打破了某种摇摇欲坠的平衡。谭殊悠闲的往后倾倒,手指只留个指节搭在方向盘的环扣里,来回磨着内侧。许苗说:“我不是故意的。”“一瓶水而已。”谭殊温和地说,“吓到了吗?”“没……”许苗呆呆地说,“没有……”“那就好。”谭殊笑着抿了一下唇。恰好这个时候,一只黑色的乌鸦落在了路灯上,毛色特别显眼,一双圆滚滚的眼珠子滴流滴流地看着许苗。结合一下他自己讲的那些典故,许苗莫名就感觉有股寒意窜上了脑门,渗得他止不住地摸了摸双臂。“叩叩。”车窗陡然被敲响,一下惊回了许苗的神智。许苗跟谭殊都看了过去。外面的光线很刺眼,骤然被这么一挡,根本看不清外面的是谁。车窗被降下来后,车外的是一张他从未见过的脸。“下车。”气质冷冽的年轻alpha单手按住了车门,微微弯下腰,大片的阴影遮住了他们的视线,简短地说。虽然没说是谁,但许苗莫名其妙就有了点自知之明,被这么一使唤,真就下意识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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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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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