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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真的。”钟栩垂着眼,“我总觉得,见过他。”这下瞿玉青真的愣了下,但他却不说什么了,只是轻声叹气,说:“十年了,物是人非,当我没说吧。”“后天晚上你哥钟崖带的学生毕业,他要开个小晚会,一起吃个饭。”瞿玉青本来是不爱掺和这种群体活动的,但一想着谭殊,心里就不免有点发酸,“你替我问问,小书他……小书他来不来,就咱们几个,把话说明白了,有些事,闷久了大家心里都不舒服。”瞿玉青工作忙,如果私下跟人见面,难免引人怀疑。但借着钟家的晚宴,有钟栩打掩护,没人会怀疑到谭殊的头上。但瞿玉青口中的“有些事”却忽然挑动了他的神经,让钟栩心中不免一颤。他说:“如果他拒绝呢?”“那我就在那儿等他。”瞿玉青皱着眉,“我又不抓他,当年那件事如果不是我,他现在还在通缉榜上待着呢,臭小子。”这是人家的事,今天叨扰的已经够多了,钟栩不好再过问,因此并未继续追问。瞿玉青拿起他送的补品,递给他:“下次别买了,我一个医药专业的,用不着这种东西。”钟栩推了回去,人冷冰冰的,说的话也让人头大:“不喝就扔了。”瞿玉青呆了几秒的样子,还没分析明白钟栩的话,脸先臭了:“你拿走吧!把我这儿当垃圾站了,回去多吃点,补补脑子——”于是钟栩送的礼又回到了他的后备箱,跟一盒黑色密码箱排排放在了一块。他盯着后备箱默默看了许久,最后决定不想了,合上它,上了驾驶位。……区域里存在的异种被消灭后,会在安全区贴一个标识,类似于交通警示。临近傍晚,郊区昏黄的路灯混着雾气,撒在空气里,像揉碎的金箔。路段选择晚上办事的行人仍旧很少,但遛狗的多,犄拉着拖鞋晃晃悠悠地在邻水湖畔散着步,三三两两的招牌点了灯,人气一下就足了不少。他暂时没事干了,一闲下来,就觉得前段时间累积到一起的疲惫全部挤了进来,开车都没什么力气。钟栩把车停到露天停车场,拿着钥匙进了一家居酒屋。他也没点什么小菜,只点了壶热的米酒,支着脑袋坐在榻榻米的最里边,头顶是三张仿的“名师画作”。虽然生意不怎么样,但胜在清净,而且卫生收拾得还行,所以钟栩经常来。他本来就不饿,也没多想喝酒,只是想找个地方休息休息。不喝也好,不喝还能省个代驾费。钟栩自我嘲讽了几句。发呆发久了,闲的没事他还用挑灯芯的铁丝去戳蜡烛的灯芯,结果不小心戳灭了,回过头叫人把火续上才算了事。划开手机,能联络的人就那么几个,还不怎么符合心意,钟栩想找个人诉诉衷肠也没法儿,只能百无聊赖地划过来划过去,最后在“谭”的联系人上停了动作。……不知怎么的,他鬼使神差地点了进去。我们的关系“叮咚——”谭:你在哪儿?钟栩手一抖,手机差点把酒杯打翻。回过神来的alpha不想迟疑太久,捡回手机就打字过去:“怎么?”谭:我在搬家,需要你帮个忙。钟栩这才想起来谭殊说了,他的房子重新翻新装修了。火灾原因尚未查明,钟栩曾劝过他先换一个房子住着,但谭殊坚持说是自己做饭的时候没看着火,这才造成火灾。可房子里根本没有做饭的器具,谭殊说过的话自然而然就不攻自破了。但他不肯说,钟栩也不好过问。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谭殊主动找他。……钟栩手指在屏幕上停顿了一会儿,说:“我在东雅湖备二路对面十字路口的居酒屋。”“你现在在哪”几个字还没来得及发出去,谭殊那边已经跳出来了新的信息:我来找你。谁懂此时此刻这四个字的含金量啊,钟栩肯定是懂的。他头一回自作多情地心跳加速起来,花了好大的功夫才努力把心头那股熊熊之火压了回去,镇定又冷静地回:“哦。”“你好。”钟栩招呼纸门外站着的服务员,说,“加个什锦火锅跟生鱼片拼盘。”想了想钟栩也不了解谭殊的口味,怕对方吃不惯,又说:“再加个烤鳗鱼。”等服务员应下声走过拐角后,钟栩才满意。另一边的谭殊正一张一张地将陌生的信封塞入碎纸机,等钟栩的消息发来,谭殊的嘴角非常轻微地勾了一下,是一个浅淡又无人能察觉的笑。“叮咚——”门铃响起,谭殊转过头,眼底的那抹本就不清晰的笑意消失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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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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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