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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个超纲的异能。”谭殊笑道,“叫自愈。”这异能实在稀少,钟栩怔了会儿,好像在哪儿听过这个人。“是你的朋友?”“算吧。”谭殊不假思索,“我研究过他。”“研究”两个词放在人的身上,总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钟栩还没什么歪脑筋,就只是单纯听着不舒服。谭殊瞧着他,忽然觉得有点好笑:“你生气?”钟栩眉梢一动,奇怪道:“没有。”“那吃醋?”“……也没有。”谭殊也不问了,食指往他厚实的胸肌上轻轻摁了一下,故意调戏他:“走了,下次见。”“你……”钟栩条件反射般捂回胸口被摁过的位置,感觉那块肌肤烫得厉害,刚想说什么,就被谭殊打断了,“你……”柔软的唇瓣没有一点预兆地贴近他,“吧唧”一口结结实实亲在钟栩的下巴往左的位置,这是一个无法狡辩的位置。谭殊也不打算狡辩,笑咪咪地朝钟栩一摆手:“——下次见。”“下次……”钟栩僵在原地,语无伦次,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句子,“下……”oga已经走了。在他回过神即将兴师问罪的最后一秒,溜出了他的视线,只留钟栩在原地,慢慢,慢慢地俯身蹲了下来。“……”alpha的指尖轻抚着下巴处被吻过的皮肤,探着那温凉又炽热的痕迹,心里的那团火烧得愈发厉害,从四肢百骸烧透了全身,连声音都染上沙哑。“下次见。”…………没有异种作乱的城市变得平和宁静,从天边被蚕食的白昼陷入一片黑暗,连月色都闻不见分毫,只剩下灯红酒绿的现代化城市风,把高楼大厦之间映照得比白日更加刺眼。顶楼的办公室里,西装革履的沈裕明显是刚处理完公务,脸上的疲惫清晰可见,此时正来回踱着步,焦急地等着敲门的扣响。但没有等到敲门声,等来的是直接推门而入的声音。“小书,你来了!”沈裕转过头,快速上前,“你没事吧?钟栩有没有对你做什么?”谭殊进来的时候没有秘书,是沈裕给他安排的行程。他拍了拍衣袖,笑道:“我没事,裕哥,钟栩不会对我做什么。”一句话把两个问题都解决了,可沈裕完全不安心,仍旧说:“你没有异能,钟栩他是个年轻气盛的alpha,他如果想要伤害你,他……”沈裕欲言又止,分明谭殊并未打断他,可他却自顾自改了话头。“你要去见瞿玉青?”谭殊不否认:“迟早要见的。”“因为谁?”沈裕脸色很差,“钟栩?”谭殊叫他放宽心:“没有。”“那是谁?”沈裕语气也差了,仿佛提起这个人的名字都能让他面色黑三个度,“钟崖?”谭殊不说话了。这一作为迅速激怒了沈裕,他气得不行,连语气都变冲了:“我说了多少遍了,你别去跟他们见面,他们如果要杀你怎么办?你哥哥他如果知道……”“——他?”这个名字仿佛成了谭殊的某个不能提及的逆鳞,一触即反弹,“来杀我,反正沈谌也……”说完后,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瞳孔周围有一瞬间的放大,像被一张大网网住翅膀的鸟,越挣扎越牢固,最后把他圈在了一个难以喘息的狭小的空间里,方才的愉快消失得无影无踪,尴尬地道歉:“抱歉啊,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小书。”沈裕舔舔唇角,叫住他,“你哥哥已经死了,你哥哥他已经不在了。”谭殊盯着他,像是忍了很久,忽然短促地笑了一声。“有时候真的不太明白你们。”他从口袋里拿出什么东西,“叮当”一声从张开的指尖里悬空在沈裕缓缓收缩的瞳孔里,虽然笑着,但语气却是冷的:“——他根本没死吧。”oga继续说:“十字架少了个角,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这是不忠诚的信徒才能干出来的事。沈裕,你耍我。他根本没死。”“小书啊……”“我从一开始就很好奇。”谭殊说,“我哥这个人,谨慎得很,你是什么人,能从他的手里讨到好处,敢全心全意信赖你。”“……”沈裕脸色趋于平静,问谭殊,“想知道?”“你说我就听。”……沈裕忽然笑了,这个笑完全不像他,反而更趋近于谭殊记忆里的那个人。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瞳孔里的情绪异常古怪,一字一句地问:“——所以你想去见钟崖,想从他的嘴里……得知沈谌的事?”--------------------纯情长官火辣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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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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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