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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殊不断交替着看下一张,重复往返,最后还嫌不够快,开始一目十行地推进着看里面的内容。“妈的。”素来冷静的他忍不住地低声骂了句脏话,像一株被风雪不断捶打的矮子松,撑不住劲儿,被渗得浑身都在颤抖。……谭殊狠狠搓了把脸,从柜子左侧下方伸手一摸,摸到个细小的开关,一摁,下面又翻出个抽屉。这个抽屉很大,但窄,像是为了专门横着放个什么东西而专门设计的。果不其然,里面横陈着一把漆黑的碳纤维轻型狙击步枪,虽然落了点灰,但能看得出曾经的主人保管的有多用心。谭殊把枪给提出来,又往地下室里倒油,从口袋里扔个打火机。…………beta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从地下室里一出来,多了把狙击枪,oga还冲他说:“十分钟后下去灭火。”“灭,灭什么?”beta懵逼地看着谭殊只留下个背影。谭殊停车的位置是个死角,半夜也没什么人,因此没人能注意到他。他把后备箱打开,将那把长枪放进去,关上后备箱门就打算走人。可车门还没来得及打开,背后一道疑惑试探的声音猝然定住了他的脚步:“沈殊?”谭殊听到这声音,像是被毒蛇冷不丁咬了一口般,从背脊窜上股凉意,禁锢住了他的动作。他缓缓回过视线,乌黑的夜色是他最好的保护色,像披上了一层可以遮住往事跟容貌的斗篷,从这个距离跟角度来看,无人能看清他的面貌。——但前提是这个人是别人,而不是……“沈殊。”灰蓝色的石化之眼微微低垂,昳丽的眼尾划出平和的弧度,oga的声音也跟着低下来,缓缓说,“真的是你。”“……”两个人隔着巷子遥遥相望,谭殊从他微微有些压弯的刘海尖,打量至对方手里提着的一罐牛奶。嘴唇翕动,刚想说点什么,那边好远传来一道清朗的男声:“宝贝儿,干嘛呢,冷死了,快回来!”这人许是对方相当在意的人,即便再不想放谭殊走,但下意识扭过了头。但就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黑车划过漆黑的夜,只留了个尾气。等他回过头时,人早已经不见了。“谁啊,这么没素质。”长相有些凌厉的俊美的alpha等的不耐烦,迈步从那边走过来,恰好目见这一幕,把手里的外套往oga身上披。“……朋友。”江馁轻缓地眨了眨眼,朝手心哈了下白气,说,“曾经的。”*……钟栩回去后没休息多久,但睡不安稳,老是做梦。一会儿梦见自己变小了,然后被关在狭小的空间里,每天像只狗一样,连进食都得定时定量。一会儿又梦见自己变成了一种绚丽、能飞的生物,四周的光像无数架闪光灯围着他摁下拍摄键,刺眼的白光占据了他所有的视野。他的力气变得很小,四周却蒙着一层难以穿透的空气墙,在沉睡跟苏醒中不断往返。就这么反复做着梦,直到一只苍白纤细的手掌轻轻印在了玻璃上。钟栩用他已经进化到常人无法想象的视力,能看清掌心的每一条皮肤纹路,一双毫无肌理的黑色眸子里,如同死水一般毫无波澜的情绪。他细腻的毛孔、微微抬头时不经意间露出的线条流畅的下颌线,像一根紧绳死死套住了他的躯体,魂牵梦萦地挥之不散。“……”钟栩想说话,但发出的却是一堆毫无意义的奇怪语种。就连他自己都听不懂,但那个人听到后,却笑了。看不清的脸、听不懂的语言,正符合梦中不合逻辑的扭曲画面。钟栩伸出手,想离那个人近一点,再近一点,光越来越近,钟栩的执念仿佛一柄巨型大锤,从内部骤然破开桎梏,拉住了那个略显惊讶的人——“……!”钟栩猛然睁眼,毛孔里不断渗出的冷汗胶黏地粘在他的背脊,他捂着隐隐作痛的头,在黑暗里想去摸自己的手机,看看时间。但巧的是,他的手机也同步响起了来电的铃声。那人姓“沈”“喂小栩组长?”白弘被钟栩的实力震慑过一回,不敢造次,因此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异常恭敬,“那啥,你有空过来一趟不?”“怎么了?”钟栩睡不太安稳,声音还有点沙哑。“许苗的事,”白弘说,“分析组那边说已经找了专家查过了,八九不离十,就是跟宗教有关。”钟栩立马清醒了。他拿起钥匙,随手披了件外套就走:“我马上来。”十分钟后,钟栩出现在监管局的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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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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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