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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看着我。”谭殊对服务员道了一声歉,然后说,“如果那个人是我的话,我没必要让你翻译。”“你到底……”陈懿稍微停顿了一下,等服务员离开这里后,才压低声音说,“你这些年到底在干嘛?很危险吗?”谭殊答非所问:“我听说你这些年在军务处工作?”“那都是我爸安排的,我压根儿就不想去那儿。”陈懿知道他故意转移话题,也识趣的不追问,无奈道,“你说吧,我怎么帮你?我,我能帮则帮吧。”谭殊双手手指交叉,搁放在桌面上,暖黄的光线包裹住他流畅的侧脸线条,顺着脖颈往衣领里滑。他轻声说:“我需要你帮我准备几颗408口径的子弹。”“……”陈懿有些哑口无言,眨巴眨巴眼才艰难地说,“你要干嘛?”谭殊笑道:“我说打怪兽,你信吗?”拜访已经深夜了,钟栩仍旧泡在旧卷宗里没有歇息,不断翻看关于宗教作案的相关案例。目前能够查得到的图案,已经查出来了六个,除了之前查的石壁上、水底之后,剩下的似乎全部都是以信封为主,完全像是换了个人主宰着。而这个人完全蔑视宗教信仰,却与其目的统一,因此相当愿意跟他人打配合。他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了一张意想不到的脸。——沈裕。谭殊的那位朋友。这个人与谭殊密不可分,仿佛无数条锁链,分明牢不可破,却好似也能一触即分。问题在哪儿呢?——眼神。钟栩想起来了。沈裕的眼神。他见过沈裕看谭殊的眼神,那是种介于朋友之上亲人之下的温柔,但到了他身上,乍一看没什么不同,定睛仔细看,戏谑、嘲讽、毫不掩饰的打量……就像……当初那群人看他时的样子。这跟区别对待没关系,反而有点像是在同一时间割裂成了两个人。钟栩鬼使神差地,打通了谭殊的电话。“喂,怎么了?”谭殊的声音在那边响起。钟栩寒暄道:“你还没睡?”“我出来散散步。”谭殊说,“你有什么事?”钟栩开门见山:“我想跟你那个朋友聊一下。”钟栩见过的“朋友”,就只剩下一个人。谭殊心知肚明。“为什么?”“没有为什么。”钟栩平静地说,“认识认识。”谭殊那边停了下,像是在犹豫,最后说:“知道了,你联系就好。”钟栩道完谢就想挂断,被谭殊叫住了:“钟栩。”“怎么了?”“后天的晚宴,你会去吗?”“不去。”钟栩很果断,“我不喜欢这种场合。”“那还挺好的。”谭殊笑道,“我也不希望在那里见到你。”钟栩说:“你决定要去?”“还在考虑。”谭殊说,“不用替我告诉老师。”“我不会说的。”钟栩否认,“我很忙。”“那早点休息,大忙人。”谭殊调侃,“梦到我了的话,记得说给我听。”钟栩生硬地转移话题:“我先忙了。”“好。”正如电话中所说,钟栩的确没有想要去赴宴的意思。虽然在名义上来说,他与钟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归根结底这对塑料兄弟的血缘关系终究不堪一击,两人至少已经有三年往上连面都没碰过。上次碰面还是因钟老爷子诊断出阿尔茨海默病几人在医院齐聚一堂,一家子像陌生人般谦恭客套一番,最后不了了之。仿佛约好了般,谭殊的电话刚下去,比钟崖更亲又更陌生的人的电话再次跳出来——是钟尧。钟栩不想接也得接:“喂?”“你人呢?”钟尧简言意骇,“回来一趟。”“有话不能电话里说吗?”“在电话里说你能听我的?”钟尧下令,“回来。”钟栩深深吸了一口气,烦得很。原地踱了几圈步,最后无法,只能重新坐回了车里。半小时后。钟栩把外套随便往灰色的皮质沙发上一扔,直截了当:“说事。”钟尧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先瞥了一眼他,随口说:“别那么没规矩,坐下,刘妈,倒水。”“不用了。”钟栩叫停保姆,也不坐,眉头蹙得很死,重复道,“说事。”“后天有个宴。”钟尧说,“我不去,你去。”钟栩自然知道,果断拒绝:“时间安排不过来。”“胡扯。”钟尧翻下一页,头也不抬,“市中心研究院的学生会来一批,世家子弟你不喜欢,高材生你总得物色物色。”钟栩:“哪几个没后门?”“我怎么知道,我是蛔虫吗?”钟尧说,“叫你挑挑,没叫你当场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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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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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