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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殊僵在了原地。他感觉有把锥子,顺着他的肌理,把皮跟肉活生生地剥开,往里倒了一整盆的冰水,凉得手指已毫无知觉,就连轻轻扣下扳机这么个简单的行为也没办法完成。他像是走了很久、很长的路,终于颓然,手指一拨,枪里的弹夹被他卸了下来。……“你说什么?”钟崖说出那句话开始,钟栩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拔动脚步了。亦或者这也是钟崖想看到的结果。“爸跟我说,你喜欢上一个搞科研的oga,叫我查查。我也好奇啊,你能看上的oga,能是哪方神圣?”钟崖从怀里拿出包与他个人气质相当不符的烟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含糊道,“你跟我长得这么像,就没想过沈殊为什么跟你在一起?”“——我哪来的功夫跟你争风吃醋。”钟栩眯了眯眼,“没镜子我借你,现在,把烟熄了。”“叼一下,不抽。”钟崖安抚他,解释,“别把我说的跟个痴情种似的,其实我跟沈殊也就半斤八两,我是想提醒你,别跟他走的太近,他不是什么善茬。”“比如呢?”钟崖转过身,努努下巴,示意道:“看到那座花房了吗?那里的人全是沈殊杀的。案只是压底了,又不是没了。你以为,瞿老师为什么把他叫过来?”钟栩:“你什么意思?”“你来找我,不就是想问当年的事吗?我可以告诉你一半。”钟崖说,“当年他长得好,天赋高,又是个高阶的oga,除了腺体受了点伤,简直就是院内男神。别说我了,当年几个alpha都抢着来看他,只不过他躲得还挺严实,人一来,他就跑。”钟崖笑道:“但我不一样呀,我们是同窗,又是同个小组,有个符合胃口的oga,不追白不追。但说句实话,你非跟我谈什么感情不感情的,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儿,成年人嘛,睡过就行了,再往下扯尽是些鸡毛蒜皮的麻烦事儿,还谈什么风花雪月。”钟栩听得心里相当不舒服,烦他得很:“说完了吗?”“没啊,这才哪到哪儿。”钟崖说,“我们当年的研究是关于异能研究的没错,什么病啊、抑制剂啊、药物分析……大部分都跟医学有关,反正肯定是奔着进步去的。当时其实就已经有异变的案例了,你应该知道。当时科技设备有限,因此进展得相当困难,不少人都在抱怨,唯独沈殊不一样。你知道他当年说的什么吗?”钟栩面无表情等下文。钟崖等不到捧哏的,自顾自地说:“他啊,他说‘如果异能者全部消失的话,是不是就能一劳永逸了?’”钟栩:“这就是你想跟我说的?”“当然。”钟崖说,“我打了很久的腹稿呢,本来不打算说的,想想都准备好了,就当送你的新年礼物了。”“你可以选择不说。”钟栩说,“我就当你说的话是在放屁。”钟栩从怀里拿出手机,调了什么之后,摆在钟崖面前,平淡地说:“谢谢你的新年礼物,这是我的回礼——哥哥。”……钟崖定睛一看,从钟栩手机的内摄像头里,看到了自己的脸。映照了他叫钟崖自己照照镜子的嘲讽,像个刚成年的孩子,听不得诋毁自己心上人的话,一触即发,急于反击。钟栩收起手机,迈步离开了这里。钟崖立在原地一会儿,随后哼笑一声,低喃道:“没礼貌的臭小子。”…………空荡的花房里,谭殊披了件带兜帽的黑色外套,半张苍白的脸收在衣领里,从左至右,用眼神清晰地将照片里的人一一描绘了一遍。这是无数曾经残存于他记忆里的人,像被击碎的镜片,粉碎了、遗失了,如今已经全然不复存在。七双眼睛看着他,仿佛一只无形的丝带捆住了他的四肢跟关节,强行将他拉回了那个鲜血淋漓的夜晚。“老师,我没犯错,为什么要受到这样的惩罚……”说话的声调羸弱到几不可闻,可却拥有着足以涵盖半个实验室的庞大身躯。层层叠叠的横肉像堆叠的肥油,脏兮兮地挤压着已经摇摇欲坠的白炽灯,房间在光与暗中不断挣扎,最后“嘎达”一声响,在电光迸射中彻底遁入黑暗。谭殊立在中间,没有出去,也没法出去,他像被抽空掉了所以力气,疲惫到只能用双手撑住台面才能勉强维持冷静,在没有一丝光线的罅隙里挣扎。门外还在不断传来重物拍打的声音,一下一下像敲到了他的心底,化作恶魔不断撕扯着体内的五脏六腑,在蛆虫遍地的角落里疯狂啃食、吞噬。“老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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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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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