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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这是‘错误’的?”“只谈过程,不谈结果的话,的确是。”谭殊说,“但是普罗大众大多只在乎结果,一群人渣怎样被审判、被凌迟,归根结底还是人渣,没人会在乎他们的长相跟习性。”“如果是我的话,”谭殊淡淡地说,“还不如一刀杀了来得实在。”“‘审判’对于你而言,只是多余,而非错误?”谭殊肯定地反驳:“‘审判’不仅多余,且错误。”说完他又笑了:“看来你没有听明白我的意思。”钟栩又喝了口水,做倾听状。“你不是一直好奇为什么我要一直待在这个破到能与烂尾楼一较高下的旧小区里吗,也好奇为什么我会讨厌异种。”谭殊说,“实际上这个小区并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地方,只是因为这里安静,且布局与我曾经居住过的地方有九成相似,恰好我又是个恋旧的人。”钟栩问:“你之前没说过。”谭殊笑着转话:“我三岁那年,我母亲死于性病,我父亲,对我不太好。”他语速不算快也不算慢,恰好到像在讲一个闲余饭后的谈资,听得钟栩心中不由得咯噔一下。事实上他所遭受的一切要比这严重万倍。小小的谭殊骨瘦嶙峋,说他三岁勉强,说他一岁出头反而恰好,他有个大他八九岁的哥哥。是八岁还是九岁,大家都说不明白,因为他的混球老爸连自己儿子叫什么都忘了,更遑论出生年月。他每天除了喝酒就是抽烟,家里只要有两个小时没打扫,就得提防扫大街的大妈大爷们上来挑废品。哦对了,最近又多了项运动,打谭殊。谭殊跟他妈妈长得极其相像,但恰好长得像的对象是个妓女,还是个出轨的荡妇,于是三岁未满的小oga还未弄明白“上床”两字的含义,就被先行一步贴上了“骚、货”的标签。沈父打他打得很厉害,因在辉煌时做过拳击手,明白人体结构,偏偏往一些不用去医院也有几率自愈的位置下手。谭殊没法儿反抗,也无力反抗,因此经常一瘸一拐地跪在父亲的面前,一跪就是一晚上。如果单单只是跪一跪,也就算了,但沈父十分热衷于使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来折磨他取乐,用于报复他出轨的老婆。当时沈父最喜欢的,就是在打完他之后,把抽完的烟蒂塞在他的嘴里,嚼满三分钟,再吞进肚子里。即便被尼古丁的毒性刺激得肠胃痉挛,面色青白,他能做的,就只能浑浑噩噩地躺在地上,等着哥哥挣钱回来,可以偷偷带他去附近的诊所买药。因此他的肠胃变得异常差。他就这么生活,一直到六岁左右。“如果真如你们所说,这是审判的话,那我父亲也被‘审判’了。”谭殊侧身枕着头,睨着他,“我亲眼看到他在我面前,变成一个不人不鬼的怪物。”谭殊那时养了只乌鸦,其实也不算养,只是每次都会偷偷地下到地下室,放一些吃剩的面包屑在窗口,那只黑色的鸟仿佛与他缔结了个不约而同的约定,每天晚上都会到指定地点将属于它的食物叼走。但忽然有一天,它不再来了。沈谌在他背后说:“乌鸦是一种能卜凶吉的生物,它在提醒你。小书,我们该跑了。”一个oga钟栩心惊了一下,但想说的话没能说出口,谭殊却已意会到了他的意思,薄唇轻抿,划过一丝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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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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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