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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应该落下心的答案,反叫他吊紧了神经。他想上楼,手才放到不锈钢的扶手上,不锈钢被腐蚀的“呲呲”声仿佛挑断了某根绷紧的弦,钟栩像惊弓之鸟一般,迅速收回手。但已经晚了。扶手上赫然是一个焦黑凹陷的手掌印。钟栩后退一步,藏在角落,从包里翻出一只抑制剂,摸索着从手臂上扎进去,看着管子里的淡蓝色液体一点一点被推进皮肉中。直至过了分钟,他才小心翼翼地将手指搭在扶手上,再一看,已经无恙了。他条件反射地往后看了一眼,这条楼梯道目前只有他一人在。钟栩才总算放松了些,迈步往顶楼走。他迈过几个拐角,临近终点时,从走廊间隙中游过的光照下阶梯,钟栩被笼罩进人影中,遮住了视线。一抬头,与站在墙边垂眸的谭殊对视了个正着。“你怎么现在来了?”谭殊的声音略带沙哑,脸色苍白,眼珠却异样的黑,他想下来,却被钟栩叫住了,“别动。”谭殊脚步一停,看着他。“你就站在那里就好。”钟栩说,“我会过来的。”谭殊定定瞧着他,忽而笑了,问他:“从哪儿学的?”钟栩没说话,只是默默上楼,将颈处的深蓝色围巾,围在了他的衣领外,又仔仔细细的将内侧掖进了衣领内。谭殊站着,任由他弄着,余光却凝在钟栩的左手内侧,不动声色地打量了片刻,恰好被钟栩发觉了,将手给收了回来。——那是一小块黑色的焦黑色痕迹,不像蹭的,倒像是硬粘上去的。谭殊倒也没说什么,将人领回了家,既不问原因,也不闲谈,两人分明不久前才温存过,此刻却像个谦恭的陌生人。“我没什么要说的。”钟栩说,“我该走了。”“你把我当什么?”谭殊轻飘飘地说。钟栩心里一慌,盼着谭殊责备他两句,给他分辨的余地。可谭殊却什么都不说了,只是说:“走吧,我这里没有热茶给你喝。”谭殊起身时,钟栩没空多想,下意识捉住了他的手腕。钟栩忽然站起身,两人身高差了不少,距离又近,谭殊没料到,难得惊骇了半秒,脚下一踉跄,匆忙中扶住了桌边。钟栩怕他摔了,条件反射般地伸手揽他的腰,这个动作恰好将距离缩短到只剩间隙,谭殊却宛若受到惊吓,猛地挣脱,连连后退了两三步。钟栩愣了一下,没料到他反应居然会这么大,好半晌才说:“抱歉。”谭殊的嘴张了张,似乎想对他说些什么,可两人都还未来得及张口,楼下一声巨响,夹杂着迟钝的指责,忽而打断了僵直的气氛。先一步看去的是钟栩,谭殊原地不动了片刻,随后仍是跟着钟栩的身后,越过窗台,从上往下投去视线。是一个oga。他用异能强行破开了围栏,制造的响动引得巡逻的人对他多有指责,oga不理睬旁人,恰好抬头,用那双灰蓝色的眸子与谭殊对视。钟栩认出他来,愣住:“是他?”谭殊淡淡地说:“你认识?”“是我……一个远房亲戚。”舅妈两字太沉重,钟栩实在叫不出口。“那你去帮帮他吧。”谭殊轻声说,“他看起来像是来找你的。”钟栩定定看着他,谭殊也不怵,安静地回望,半晌后,听对方回了个“好”。等钟栩下楼后,原本位置哪儿还有人影。只剩摸不着头脑的保安。钟栩精简地递过名片,低声说了什么后,保安正欲发怒的脸逐渐平静。“他知道我是来找你的。”灰蓝色的oga安坐在沙发里,小口抿着杯子里的热水。“喝什么?”谭殊答非所问,“牛奶?碳酸饮料?”“就这个。”江馁放下杯子,“他跟我一样。”“喝这个吧。”谭殊忽略他的话,把一杯温热的纯牛奶放在他面前,“我看你挺喜欢的。”“他跟我一样。”江馁站起身。避无可避,谭殊只能回身看他,忽而浸了些笑意,轻声说:“他跟你不一样。”“你有自愈的异能,他没有。”谭殊说,“扩散细胞是没办法抑制的。”“你不是答应了他,会做抑制剂吗?”“我骗他的。”谭殊说,“这玩意儿能不能解决,你比我清楚。”“——谭殊。”江馁用现今的名字叫住了他,只说,“你不是这样的人。”“是吗,我不是这样的人?”谭殊嚼着这几个字,“但是我会为了这样的人拼命啊。”江馁一时间居然无话可说了。他第一次见谭殊,是在实验室里。那时候的他,年纪并不大,约莫十六七岁,眼神里却没什么光,与现在的模样大相径庭,却又在细枝末节上,仿佛存在相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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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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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