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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住。”他立马叫住他。那人有些愣,说:“还有事吗?”钟栩扫过他的脸,硬是没想什么。人来人往的街道,更不好久久抓着人不放。他只得说:“抱歉。”于是那人摸不着头脑般地挠挠头,走了。…………等钟栩见到谭殊时,只从他眉眼中窥见了平常完全不同的细微情绪,转眼一见,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谭殊。”钟栩说。“给我的?”谭殊把视线移到钟栩手里的蛋糕上,打笑道,“应该不是我自作多情吧?”“不是。”钟栩说,“是给你的。”“……”谭殊笑道,“那就吃这个吧,不去餐厅了。”于是两人就着冬末的风,坐在公园的四角房檐亭子里,临湖拆开了那个小蛋糕。“你有什么打算?”谭殊挑了一块奶油,放在嘴里抿化了,说:“什么?”“你的伤。”钟栩没吃,只是自顾自地拿着叉子去戳盘子里那颗硕大鲜红的草莓,“我给你请了个心理医生,国外的教授,有时间去看看吧。”“我自己也算个医生。”谭殊满不在乎,“虽然专业不太对等,但都是吃公家饭的,多少懂得一些。”钟栩淡淡地说:“那怎么不见你上点心?”“上心了啊。”谭殊咬着勺子,含糊不清地说,“就那一次,我发誓。”他的敷衍叫钟栩心火中烧,又无可奈何。“谭殊。”钟栩放下叉子,“我们现在算什么?”“算炮友。”谭殊往后靠,“够不够?”空气因他这句话有一瞬间的凝滞。如果不是河边的芦苇荡还在飘拂,钟栩更像是个已经石化了的雕塑。“谭殊。”钟栩说,“你真不是个东西。”欣赏“我为什么要跟你一个毛头小子谈恋爱?”谭殊笑道,“外面死的人一大堆,甚至我坐在这儿,很可能下一秒就被哪个袭击的异种给捅个对穿。你一个备选的监察官,成天想些情情爱爱的,不值当。”钟栩仿佛被人兜头往下泼了盆冷水,心口的火灭了,彻彻底底透心凉。“你耍我?”钟栩语气发寒。“怎么能是耍你,当炮友就当炮友,是你非要谈情说爱,把这件事儿复杂化了。”谭殊说,“当然如果你想断了,我没意见。”“你根本就……”根本就没把我当回事。钟栩气得厉害,灵魂仿佛被割裂了,又藕断丝连地牵着,将断不断地来回拉扯,浑身发冷。谭殊变得太快了,叫人瞠目结舌。从大加称赞到一笔一笔翻旧账,仿佛在他眼里,自己就是个笑话。像个浓墨重彩的小丑一般,从台前演到台后,最后被现实狠狠扇了一巴掌。“我不明白你。”钟栩说。“你不明白就对了。”谭殊站起身,神情有点无奈,又像长辈对晚辈的纵容,让钟栩非常不舒服。谭殊说完后,伸手,摸到右眼,在钟栩逐渐紧缩的瞳孔里,手指往下探,一颗做得栩栩如生的义眼回到了他的手心。钟栩下意识把视线从义眼移至他的眼眶。“好看吗?”他这么问。……绝称不上好看。没了固体物支撑的眼皮像苍老了十几岁,干瘪褶皱的眼皮耷拉着,眼眶则是个黑漆漆的空洞,与谭殊那张昳丽的脸相当不符,甚至突兀。像只主动撕开人面的画皮,表象下,是诡谲与美带来的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他有些被谭殊的动作惊得皱了皱眉,也许是因为事出突然。主动撕开的一角,如果不是为了敞开心扉,后者必与其相反。谭殊这只眼,是在那一晚时,钟栩都不曾见过的光景。他也并不觉得,这是前者。“人就是这样的。”谭殊似有所闻,“表象的美可以通过伪装,伪装到一定程度,其他人就不能接受皮下被隐藏的真正的样子了。”钟栩:“你担心这个?”谭殊垂眼笑了笑,背过身把义眼装回去,再一转身,容颜又变得完美无缺,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你还小。”谭殊摇首,“等你多谈几个,你就明白了。”他眨了眨眼,似风沙迷了眼:“说点正事,你们那个案件,查的怎么样了?”钟栩忽然有些庆幸他主动换了个话题,总好过早早分别。更何况这样分别,再见面又不知道是今夕何夕了。但聊起这个,钟栩也不知怎么接,他总不能说“我怀疑过你”吧。钟栩沉寂片刻,将进程掐头去尾地简单说了一遍。他没指望谭殊会愿意与他分析,只当这是对方推脱、转移话题的托词,却不料谭殊反问他:“你是说那个人曾经投资过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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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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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