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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殊笑了,说不出什么意味,像是欣赏,也像遗憾。“你如果……”如果什么,钟栩不知道,或许是劝钟栩成熟一些,但到最后他也没有继续说下去,摆摆手,离开了。徒留钟栩一人,连招呼也不打。兄长……谭殊说得不错,这泼墨般的黑云也并未虚张声势,只过了片刻不到,积压已久的狂风骤雨像疯了一样一同浇下。远处的万家灯火齐齐亮起,在风雨飘摇中像只蜉蝣,岌岌可危地撑着脆弱的身躯摇曳灯火。钟栩立在亭中,看着那逐渐壮势的雨水压在亭檐,连成一道水线,摔落在台阶上,滚滚往下流。他的身影挺立在雨幕里,已经木然似雕塑。“……真的要这么做吗?”遥遥远处的另一座亭子里,两个看不清面容的人,一个从容闲适地坐着,一个毕恭毕敬地站着。说话的小心翼翼,不说话的冷漠自持,孰高孰低孰轻孰重已经一目了然。但看似冷静的那位实际却并未如此简单,只是隔着雨帘,目光咬死了远处的alpha,看似平静地一笑,反问,“为什么不做?”“喀嚓”一声,他手里摩挲着的茶杯应声而裂,化成齑粉。“总得叫我的好弟弟,尝尝碰壁的滋味儿。”…………*“那个叫方圆的,确实是个信徒。”电话那头的源嘉嘉说着,“不过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顶多算个前信徒,如果非要把这件事当作切入口,有点牵强……你是怎么知道的?”钟栩疲惫地捏了捏太阳穴,但并未缓解多少。“没事,我回来再……”仿佛有某种细微的感应,在空气里轻微拨动了一下,钟栩倏地扭头,从远处遥遥见到了那张脸。那一张熟悉的脸。他手中捏着一张白色的笑脸面具,坐在长椅里,与他对视。在钟栩看过来时,他又轻又淡地扯着嘴角笑了一下,似是嘲弄、似是嫉妒、似是愤恨、又像后悔。钟栩几乎一下就认出来了他。——沈裕。“啪——”一下,他脑中有根弦突然断了,譬如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在这里多久了?他跟谭殊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露出这样的神情?雨珠停了一瞬,就这一瞬,s级alpha的信息素张狂地冲出亭外,蕴含着千钧之力,迅速从穹顶往下沉甸甸地沉落——感受到胸腔被高阶信息素挤压的剧烈痛楚,身旁的oga脸色剧变:“先生——!”“沈裕”一把把人提起,转眼间消失在原地。钟栩脸色阴沉似水,当然不可能就这么容易放过他,死死抓住空气中残留的那一丝陌生信息素不放。甚至眼角下的银色蝴蝶斑纹已经全部显现,青筋像一条条丑陋的疤痕,在额间盘根错节地延伸进乌黑的发丝。雨越下越大,恨不得用尽全力来粉身碎骨,震耳欲聋的雷声和雨声快撕裂苍穹,几乎盖过了楼顶不断重复播报的强暴雨天气预报。无数台车首尾相连,暴躁的喇叭声和轮胎摩擦的声音快刺穿耳膜。源嘉嘉急切的叫喊在如此混乱的嘈杂环境里简直不值一提,说了一半就电磁波断了:“钟栩!你没……”“轰——!!!”领头的一辆黑车被从天而降的巨力压得粉碎,冲天的尖叫和哭喊更是雪上加霜,把焦灼的气氛推动得更上一层楼。钟栩迅速在人群里找寻着什么,越来越烦,越来越燥,仿佛被架在猩红的火舌上炙烤。他眼神一顿,在人群里瞧见了那个站在沈裕身旁的oga。沈裕已经不见踪影,空留他一人仓皇后退,被人群挤来挤去。他一会儿碰倒货架,一会儿又撞到人,毛手毛脚地道歉,像个大学刚毕业的愣头青,在陌生而危险的领域横冲直撞。“抱歉,不好意思……”他连连道歉,说都说不完,肩膀一重,回头一看是钟栩,脸色忽而变得苍白。对,是苍白。嘴唇哆哆嗦嗦地颤抖,眨眼间失了血色,已呈一副死相。可钟栩还什么都没做。监管局。十分钟前。“北三路跟十三路的大的十字路口要安排几个强力的异能者,再不济辅助型的也行,只要能将异能变化帧数传回总部即可。如果谭殊要跟‘002’碰面,就必须出国。这几条路是去机场的必经之路,堵死就行。”段裴景大步流星地迈过走廊,边走边吩咐,“近十年来的所有跟宗教有粘连的内部人员,全部停职待查,异能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同上……我记得钟家还有个大儿子,叫钟崖还是什么的,能安排我跟他聊聊吗……钟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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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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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