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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旧案就像一摊烂泥,扶的好能青云得志,扶不好就弄一手脏。”瞿玉青叹声道,“像他这种又要接烂摊子又不吃报酬的,我也是头一回见。你们俩还真挺配。”谭殊挑了挑眉,没说话。“对了。”瞿玉青忽然说,“你那个血迹采样究竟怎么拿到手的?这么久了怎么放在现在才说?”“因为我胡诌的啊。”“……”瞿玉青懵了一两秒,“什么?”谭殊不以为然:“这么久了谁记得是人是鬼,我随便抹了点猪血采了个样,谁知道这小子也不仔细看看,我看没露馅儿,就继续做了……你这什么表情?哎呀这不没出事儿嘛。”瞿玉青胡子都气吹了:“出事儿了怎么办!你做事不考虑后果,再想一出是一出的话看我怎么收拾你!多少个洗白的办法,咱们再想想不好吗!”“小声点儿。”谭殊调侃似的捂住半边耳朵,“你看你这小老头,又着急,我跟你说上年纪了这么动气不行,不好,隔壁那王教授,不就是肝火太旺,最近又头晕又失眠嘛,您可不能步了他的后尘。来来来我给您抓点中药补补去……”瞿玉青不上他的当,拎着谭殊的后脖颈子骂了一下午,等钟栩到的时候,这人就只剩一口气了。“我跟你说过多少回了,你这先斩后奏的毛病要改!你实验也这么马虎吗?说起马虎,我想到有次不知道谁往高锰酸钾里加乙醇,加着加着加猛了,差点把实验室给烧了,是你吧?是你干的吧?还有次厕所爆炸,弄得研究所的人十天半个月都得跑隔壁分析室去解决,是不是也跟你脱不了关系?我就知道你这毛病没改,我看你……”眼看着谭殊被说得半句话不敢吱声,就差变成一张薄薄的纸片从窗户缝隙里溜走了,钟栩赶紧咳嗽两声。“咳咳。”瞿玉青话音一顿,扭过头看清楚是谁,或许出自于想要给徒弟留下最后一丝体面的目的,立马住嘴了,和颜悦色地说:“是小钟啊,来看谭殊吗?他好多了,你们俩要不要出去走走?”瞿教授考虑周全,全然没想到钟栩就是奔着包庇来的:“那谭殊我就带走了。”他补充道,“中药我也会送去研究院的。”瞿玉青老脸一抽,伸手往谭殊的肩膀处抽了一巴掌,把人抽起来后,阴着脸说:“劳心了。”“……”谭殊捂着隐隐作痛的肩膀,呲牙说,“老师快走吧。”等人走后,钟栩仍旧一副忍笑的模样:“你确实不该瞒着瞿教授。”“他年纪大了。”谭殊无奈道,“提前说清楚指不定要跟我闹,不想让他太操劳。”钟栩说:“那也得跟我说清楚啊,万一我没按照你的计划走呢?”“那说明你还不爱我。”谭殊捧着他的脸,眯眼道,“那我就跟你分手。”钟栩心有余悸:“那得幸亏我够爱你了。”谭殊眯眼一笑,嗤道:“臭屁。”谭殊在恋爱这方面,总展现一副老套的模样,让人忍不住恨得牙痒痒。一面高兴着他的爱意不加掩饰,一面又对谭殊过往丰富的情史耿耿于怀。欢愉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在欢声笑语间如流水般地溜走了,谭殊放空了大脑,有种放空大脑的冲动,那些纷杂混乱的记忆被齐齐带走,随即而来的是沉重的睡意。“我如果就这么睡过去的话……”谭殊靠在他的肩膀,嘴唇喃喃着,下半句话因为太过模糊,引得钟栩追问,“嗯?什么?”“……”谭殊笑了笑,“没什么。”终章钟栩扶正他,背对着蹲下:“上来吧。”谭殊盯着那宽阔有力的背脊,眨眨眼说:“背到家?”钟栩:“嗯可以。”谭殊持怀疑态度:“背的动?”钟栩回过头:“你不是试过吗?”谭殊:“……”他报复般地用力压在钟栩的肩膀上,对着他的耳廓吹气,吹得他脖子耳后根全红了,才故意道:“走吧师傅。”钟栩无奈道:“没有安全带,你可得抓稳了。”还没等谭殊弄明白这话什么意思,视线忽然一阵强烈的震感,居然是钟栩忽然松手了。下坠的感觉非常明显,那陡然失重的感觉让谭殊吓得心跳漏了半拍,但只半拍的时间,钟栩半蹲下,牢牢接住了他。谭殊心脏狂跳,懵了一两秒,大喊:“钟栩!”这本是个小插曲,但钟栩见他有真的生气的苗头,一路上不敢造次,一共近四公里的路程,硬是把人背了回去。谭殊见他大气不喘,不可思议地说:“我下辈子也要做alpha。”钟栩满不在乎:“那我就当oga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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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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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