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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当初祝姝明怕他知道了拒绝,才把这份协议的事情隐瞒了下来,先斩后奏了。可凭什么偏偏又是他,祝安津不甘心,他并不觉得自己是还可以和蒋平延拥抱共枕的人:“这么多年,你找了那么多情人,哪一个不能做这个事情?”蒋平延抬眉看他,轻描淡写地评价:“都太结实了,抱着硌人,有更好的我为什么不用。”祝安津想起来了那天在酒吧里看见的那个身高体宽的情人,确实结实,看起来也和蒋平延一样,浑身肌肉,抱在一起就是硬碰硬了。祝安津距离四年前已经长高长大了不少,他还要挣扎:“我也结实,好不到哪里去,你可以去找一个更柔软的。”蒋平延的目光在他身上上下扫了,不置可否,把手里的笔递给了他:“签字吧,祝姝明早就替你答应下了,你不签,她拿了我的十亿注资,有的是手段逼你签,到时候恐怕就不是坐在这里了。”祝安津也无话可说了。蒋平延说的没什么错,也算不上威胁,都能堂而皇之买下人置换心脏了,祝姝明的确是能干出来不是人的事。他捏着纸,手指太用力,那张崭新的纸已经被捏折了一条边,延伸出来弯曲的痕迹:“这里离我的店太远了,我不能住在这里,否则每天都要失去至少四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蒋平延往外递的笔转了半圈,收回了。他把那张就要被捏碎的纸从祝安津的手里抽走,极其草率地把“乙方自愿居住于甲方处所”这十来个字划掉了,而后龙飞凤舞在上面写了新的一行:乙方自愿与甲方居住。然后他再次把两者递??到了祝安津面前:“签吧。”祝安津没有伸手接:“这样的合约还算数吗?”“你觉得呢?”显然又是那句话——他说了算。祝安津接了笔和纸,握着毛球的右手张开了点儿,几颗小东西轻飘飘地从他的手心落下来,他连忙连手指带笔一起收紧了,没回答,只是又问:“这和之前的有什么区别?”蒋平延的手掌滑向了西裤,看起来似乎是想要找烟,又摸了一手空,只能作罢:“现在协议没规定必须要住在这里了。”“那住在哪里?”蒋平延看着他绷紧的指骨,开了口:“我搬去你那里。”“你搬去我那里?”祝安津刚写了姓的偏旁,停笔了。他还要再说点什么,蒋平延向前倾了点身体,直接握住了他的右手,压着,一笔一划写他的名字,写完了,才松开:“嗯。”他把笔从祝安津的手里抽出来,带出来了一连串的小毛球,又把纸拉过来点儿,在甲方的位置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签完了,又问还没反应过来的祝安津:“你今晚住哪里?”祝安津的手心很热,手背也很热,盯着那与自己的字不太相匹配的签名,声音轻了:“我要回家。”“那你再坐一会儿,我去洗个澡,换身衣服。”蒋平延站起来了,垂眸盯着他,无声地询问他是否还有别的意见。祝安津捏着手里所剩无几的毛球:“你今晚要住在我家?”“合约已经生效了,不止今晚,以后每一晚我都会在你家。”祝安津实在不愿意每天防备:“我觉得你搬去我家不太方便。我是租的房子,也没有和房东说过要带人回去,何况那房子很小,只有四十平米不到,你睡不习惯。”蒋平延却不为所动:“睡多了就习惯了,你现在和房东说也一样。”“他不同意呢?”“我就把他的房子买下来。”蒋平延收走了那张看起来和废纸没什么区别的协议,给他指了个方向:“这里平时没怎么用,一楼只有卫生间里有垃圾桶,去把你的垃圾扔了吧。”他说的显然是祝安津从毛衣上揪下来的小球。祝安津觉得蒋平延说得还是委婉了,可能在蒋平延眼里,他身上的这件毛衣也是垃圾。蒋平延又上楼了,祝安津还懵懵地坐着,只觉得这几天的信息量太大,他的脑子有些过载,运转不过来了。一直到安静的楼上再次传来了拖鞋踩着水的声音,一点点近了,他才像是回过了神,起身往卫生间走,把毛球扔了,又洗了个手。再出来,蒋平延已经站在客厅里等他了,人也换了一件米白色的半高领毛衣,看起来和他身上的非常相似,就好像故意和他对比一样。祝安津只觉得自己刚才为起球的毛衣感到不自在实在不得当,他要真是在意了,才让蒋平延那高高在上的心理被满足了。于是他就当没看出来,走了过去,先路过了人,把衣架上挂着的大衣穿上了,才想起来自己今天穿的棉服还在小郑开来接他的那辆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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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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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