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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里连厕所的光线都昏暗,他仰着头,多愣了几秒钟,慢慢地将重叠的人影对上,那抹红映上了他的瞳孔,颤晃着,他发现男人是蒋平延。蒋平延没精心打理过的头发散在额前,盖住了锐利的眉,过长的几根有点扎眼,神色懒散又漫不经心。下一秒他就挪开了视线,像没看见祝安津,进了隔间,再出来,嘴里叼着的烟已经没了。蒋平延站在洗手台边上洗手,感应水龙头哗哗地出了水,祝安津抬头,又与镜子里的蒋平延对上了视线。镜子四边包了灯,灯光是死白色的,映在蒋平延的眼底,聚出一点高光的影子,把蒋平延冷淡的神情照得格外清晰。祝安津心下一惊,错开了眼神。他又昏昏沉沉地盯着瓷砖地,没几秒钟地砖就扭曲旋转了起来,晕得他闭上了眼睛,而后有细小的水珠溅到了他裸露在外的后颈。他一瞬间又惊醒了,睁开眼,看见了面前的黑色西裤脚,利落的一道褶,底下是锃亮的皮鞋。他抬头,蒋平延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逆着光线的脸隐匿在暗色里,眼底是没有情绪的黑,像上个月第一次见,在祝宅庭院的角落,他又一次被蒋平延困于狭窄的一隅。祝安津吞咽了下。“你的耳朵呢?”蒋平延开口问,祝安津的大脑迟钝地把这句话理解了一遍,想那只兔耳朵发箍大概是刚才的拉扯中弄掉了。但他显然是醉糊涂了,他伸出了发软的手,摸上自己烧红的耳朵,仰头望着蒋平延:“在这里。”蒋平延沉默地看了他半晌,又从裤兜里摸出来烟了。他叼着烟点燃了,吸了一口,又散懒地吐出来,好在是高,烟雾又往上飘,不会裹到祝安津的脸上:“还认识我吗?”祝安津面色酡红,眼尾也红,连嘴角的那颗痣,也变成了褐红色。他停滞了半分钟,然后缓慢地点头。“我是谁?”祝安津又隔了会儿,才慢吞吞吐出来三个字:“蒋平延。”蒋平延多看了他几秒:“能站起来吗?”“嗯。”祝安津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了,完全靠住了墙壁,后背用力,才不至于重新滑下去。“走吧。”蒋平延不再看他了,夹着烟的手垂下来,迈开腿往外走了。他走得不快,祝安津能跟上,就是吸了一路的二手烟,被冲醒了点儿,祝安津意识到蒋平延没有带自己回那个包厢,而是径直带他走向了外面。“我们去哪里?”掀开了保温帘进入室外,寒风瞬间侵袭了祝安津身上仅有的一点单薄布料,将他冻得瑟瑟发抖,酒意更是清醒了大半。蒋平延掐了刚抽一半的烟,扔进了垃圾桶里,而后往外面走:“医院,祝憬刚才昏倒了。”“什么?”祝安津难以想象,毕竟他走时祝憬还好好的,并没有什么异象:“心脏病发作了吗?为什么?”天上落下来细小的雪花,在蒋平延的肩头缀上了绒色,祝安津却完全没有注意到,甚至一瞬间连刺骨的寒风都感觉不到了。如果祝憬出事了,没有合适的心脏源,今天就是他的生命最终期限。蒋平延却完全地置身事外,平淡地陈述着事实:“他本来就受不了酒吧的吵闹,还喝了酒,发病也正常。”他把车门打开:“上车。”身后没有动静。他回头,看了眼冻得打颤却毫无知觉傻站着的祝安津,皱了眉,捏住人单薄的肩膀,往前径直压进了车里,而后紧跟着坐了进去。到了医院,祝安津已经完完全全地被吓醒了。那几个少爷都等在抢救室的门口,但实际上也没什么真心,各自低头摆弄着手机。苏九言看见他,从塑料椅上起身走过来,对他恍惚的神情展现出一丝担忧,碰了下他冰凉的手:“你还好吧?”祝安津的面色苍白,摇了摇头,再开口时声音有点哑了,嘴角因为呕吐晕开了一点淤色:“祝憬怎么样了?”苏九言没说话,显然是因为情况太突然,他也没有办法判断,沉默了会儿,他出口安慰祝安津:“你去坐一会儿吧,不会有事的。”祝安津看了眼门上刺眼的红灯,又摇头,走到了墙边靠着,可笑的兔子尾巴被他压扁在墙上。事情闹大了,一群刚成年没什么能力的人瞒不住,也没办法处理,带头组局的少爷打电话联系了在外地出差的祝姝明,祝姝明立马定了机票回来,还穿着一身貂,踩着高跟鞋,雷厉风行地从走廊尽头过来。她在冬天仿佛只有貂毛大衣,不一样的颜色和款式,每天不重复地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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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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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