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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平延面不改色:“我不饿,就想吃一口。”“”这和吃口水有什么区别,祝安津拒绝了:“那你也可以自己拆一个。”蒋平延没再请求,只是淡淡地笑了,人的眼睛弯起来,眼尾翘起弧度,一点阳光映在眼底,清透的光影里显出祝安津模糊的轮廓。祝安津意识到蒋平延是在逗他。他别过头,不再看蒋平延了,又咬了一大口汉堡,完全没有顾忌形象,两口就啃掉了半只汉堡,吞咽的时候太过急躁,喉口梗了下,脸上就发烫了。陪院长聊了会儿天,又陪孩子们下了几把飞行棋,天色渐渐暗了,怕蒋平延吃不惯院里的粗茶淡饭,祝安津主动提出了离开,院长也没有挽留,毕竟今天确实没有准备可以招待的东西。隔了一年还多,筷筷已经不认识他了,刚来时懒洋洋地团在院门口的台阶上,连尾巴都懒得扇一下,在一下午的温存里熟悉了,现在又亲昵地在他的脚边蹭,喵喵地挽留着。祝安津蹲下身,揉了揉它油光水滑的金橘色毛,它的脑袋就用力往祝安津的手心顶,眯起来圆溜溜的大眼睛。道了别,他上了车,冬日的黄昏不像夏天一样有红色的落日和满天的霞光,天边仅有一道橘线,隐没于山头。“小角哥哥再见!”“小蒋哥哥再见!”孩子们在窗外挥手,杂乱又咬字不清的道别混在了一起,听不清究竟是在叫谁,院长也给他们挥手:“小角,以后有空了常回来!”祝安津不知道还有没有再来的机会:“知道了,天冷了,你们快回去吧。”车驶远了,祝安津看见院门口的人都变小,小成了一排风中的树,才知道为什么离开的人总要说快回去。返程的路上,祝安津犹豫了很久,还是和蒋平延道了谢:“谢谢你带我回来。院长说你这一年每个月都会派人送东西去,孩子们身上的棉服棉鞋也都是你送的。”他知道自己这话有些自作多情,蒋平延资助福利院并不是因为他,但他仍然觉得感谢,就像蒋平延带他回家,无论是出于怜悯还是什么,这场交易都是他占了便宜。蒋平延看着前路,弯了点唇角:“一句话就谢完了?”祝安津抿唇,习惯性地捏手指:“你还想要什么吗?我又给不了你。”前方的绿灯转黄,车刹停在了斑马线前,蒋平延转头看向他,深黑的眼眸里逝去天边最后一抹橘黄:“我都还没说,你怎么知道给不了。”蒋平延的确是要了祝安津唯一能给的东西。他把祝安津带回了蒋宅,像去年一样,进房间先换衣服,洗澡,从后拥抱祝安津,抱够了,才去吃饭。只是这么长时间没见,一时半会儿恐怕是不会够了。(…)祝安津被挵得浑身通红,耳朵也被人咬肿了,随着疼痛变麻木,一点点漫延出热度。他捂着耳朵,根本不敢回头看蒋平延,只觉得他们的行为比去年更为过界:“你为什么咬人?”口腔,舌头,嘴唇,牙齿,用以亲吻的东西,蒋平延用来逗他饲养的动物,他不知道他的动物在冬天也会发情。蒋平延淡然地看他:“因为你紧张的样子很有趣。”人起了点身,从后越过祝安津的脑袋,又咬了一口祝安津的鼻尖,这一次很轻,祝安津只感受到了牙齿的硬度,但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祝安津猛然往后躲了点距离,睁大的瞳仁颤了颤。他抬眼看着近在咫尺的人,呼吸一紧,觉得蒋平延的各种行为都比他更像狗,那条颈圈应该给蒋平延戴。蒋平延在黑暗里扬起一点笑:“现在也很有趣,像警惕的狗。”“别做了。”祝安津想要坐起来,他觉得这样不对,真的不对,蒋平延把他引上了一条可耻的路。他才不是狗,他是有思想和情感的人。但蒋平延把他压住了,他动弹不得:“你忘了,这是你给我的谢礼。”“”祝安津推他:“真的不行。”“可以的。”蒋平延俯下身,咬他另外一只完好无损的耳朵:“可以的,祝安津。”倒不如先可怜自己。那天之后没多久,祝安津的耳垂上又多了两颗钉子,还是蒋平延亲手打的,他想上次侥幸逃过一劫的锁骨,大概会是蒋平延的下一个目标。日子异常的平静,和去年一样,像翠绿的、淹没膝盖的湖,在起雾的天,云几乎压低到湖面,以至于祝安津不知道再往前是一道断崖。他每一天一样地过,送别蒋平延,迎接蒋平延,拥抱,喘息,难消停,然后在临睡的时候问蒋平延,他还能再回福利院吗?蒋平延说春天再带他回去,去和孩子们一起踏青,再带他们去游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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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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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