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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姝见状不对,早已跑远。她暗中观察,那男人揉了揉手臂,像是,像是被猫抓了?卫姝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兰濯无奈,这小东西打不得骂不得,甚至还听得懂人话,偏偏就是要与他对着干。而此时卫姝感觉自己终于摸到了一点门道。按照剧情发展,他会手握这柄剑,一路斩妖除魔,成为天下剑术小猫妖诱除妖剑修3难不成兰濯已修炼到了能与墨玉剑通感的程度?回想起这几日,他敏感的反应,卫姝觉得八九不离十。这下事情变得有趣了起来,摸到了他的命门,攻略兰濯就又增加了一分成算。卫姝暂且消停了几日,不再搞事,因为最近城中的妖气愈发浓重,可并无人来报伤亡,反而一片平静祥和。有种风雨欲来的诡异感。修道之人对妖气很敏感,尤其兰濯,这会让他想到十几年惨烈的一幕,恍若带他回到过去。梦中都是惨叫,血腥,尸横遍野,他陷入了梦魇,喘不上气来。小白猫蹲在枕头边,看兰濯额头沁出冷汗,面色惨白,双手痉挛,想是想抓什么却抓不住,痛苦万分不可挣脱。这样的梦就像是附骨的毒药,会在人情绪激荡,意志脆弱时,趁虚而入,让你不得安宁。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轻则修为倒退,再也无法破境,重则误入歧途,遁入魔道。这时兰濯的梦发生了改变,雾霾渐渐散去,有一白衣女子遗世而独立,身姿窈窕。歌声清缓,语调温柔,一点点抚平他紧绷的神经,让人清醒又平静。兰濯一睁眼,就是面前的毛茸茸,纯白的毛发像雪一样,是那只调皮的猫,正在喵喵叫。他被拉回现实,顺了口气,浑身已被汗打湿了,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于是念了一个清洁咒,浑身干爽如初。再与怀中的猫对视,他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从那琉璃般剔透的眸子中看到了担忧,他破天荒的揉了揉卫姝的脑袋,手法温柔。卫姝舒服地呼噜噜叫,又抗拒不了本能,在他手心里蹭,翻倒露出雪白的肚皮,任由兰濯上下其手。今日卫姝简直乖巧地不像话,兰濯心也镇定下来,面上恢复如常,手下动作不停。他现在有些理解,为何师弟师妹们会对这毛茸茸的小东西情有独钟了。天色微微泛白,推开窗,早上的雾气还未散去,已有百姓在沿街叫卖,淳朴厚道,勤劳辛苦,他绝不会再让南渡镇的悲剧重演。天下妖族,本就是异类,逆天行道,不该存活于世,祸害一方。兰濯长身玉立于窗前,面色凝重,卫姝大概能猜到他在想什么,也不由感慨任务艰巨。这世间,妖通了灵智,无人教化,无法摒弃兽类的本能,天真又残忍。心存善念,兢兢业业靠自己修炼得道的妖也不是没有,但凤毛麟角。弱肉强食之下,吞食人心是修炼的捷径。而其中又属心思干净,明亮透彻之人的心最为美味。所以向来都是恶妖杀善人,为天地所不容,人人得而诛之。兰濯一大早就出门去巡视。卫姝卧在柜台前补眠,蜷成毛绒绒的雪白圆球,耳朵微微颤动,忽然闻到一股异香。是从那刚进门的采药女身上传来的,等了许久,女主终于出现了。她逆着光,看不清面容,但脊背挺且直,声音清亮:“掌柜的,看看这些能换多少灵石。”小厮将她迎进,接过背筐,里面都是些名贵的药材,其中一些生长在瘴气之中极难得,倒是也能卖上个好价钱。“罗敷,此次收获不小啊。”掌柜的抚了抚白胡子,按斤称两,给了个远远高于旁人的价格,怎么算都是笔赔本的买卖。那姑娘接过灵石袋,满意地掂了掂,环顾四周,没有找到想见的人,倒是也没有停留,干脆利落地走了,转身时露出了一张清丽的脸。她走后,店里的人长吁短叹,语气中都有些叹惋。卫姝竖起了耳朵,听他们说,罗敷是个可怜的,家中只留一老母,早些年采药被妖兽所伤,落下了病,可惜根治不了,只能靠罗敷采药照看,换些丹方,维持寿命,也不过是苟延残喘。甚至罗敷为此放弃了当年拜入青云宗的机会,如此至纯至孝之人,怪不得她的心散发着异香。可是惨死的原主也很无辜,怪就怪罗敷不该利用她,将她卷入那场纷争,落了个惨死的下场。卫姝耸了耸鼻头,按下心底的焦躁和来自妖类的本能,偷偷跳下柜台,跟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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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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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