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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梅瞪了眼男人,转身端出咕嘟冒泡的砂锅,枸杞在淡黄色的鸡汤里沉沉浮浮。江知指尖颤了颤,很快恢复正常,努力维持原身的行为,乖巧的点头,换鞋,放书包,洗手。饭桌上,放着今晚的晚饭,糖醋排骨,素炒小白菜,砂锅鸡汤。何春梅的厨艺很好,色香味俱全,江知在原世界可没有家人为她做餐食,此刻的她很珍惜这一切,放开肚子使劲吃。“吃这么快干嘛?“江大志用筷子尾端敲了敲她手背,示意她慢点吃。何春梅却明锐发现觉江知的衬衫有很多污渍,从脖子延伸到肩膀,而且明显是用水擦拭过,现在沿着一圈的水渍印子否还有。“跟同学打架了?““是见义勇为!“江知扒着饭含糊道,“我们班学霸差点被奶茶泼,她是我的新同桌。”“你女儿我可是帅气救场。”鸡汤喝的太猛,咳得她满脸通红。江大志和何春梅对视一眼也不知道说什么好。直到江知把空碗递过去添饭,江大志才憋出句:“行,你没受欺负就好,好好读书,咱老江家可全靠你了,青山一中可是江城数一数二的好学校,你可得抓紧时间学习,到时候考个好大学。”这话他在原主中考放榜那晚也说过。当时江大志收到江知的录取通知书开心了一个星期,隔壁卖杂货的王叔还笑话他:“老江家祖坟冒青烟喽!”“知道啦,爸妈你们就放心吧,这次我挨着学霸坐,我一定好好学习。”“行,有你句话,妈也就放心啦。”何春梅笑着,又给江知盛了一碗鸡汤。吃了饭,江知就拿着书包回了自己屋,今天布置的作业还没写,有之前原身的记忆,对于作业倒是能勉强写完,至于正确率,那就不敢保证。15平不到的卧室里挤着1米5的床,衣柜,书桌,书架。书架上摆着《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塑料封皮都没拆,倒是窗台上的多肉养得肥嘟嘟。江知想着平时的作业时间也不敢怠慢,她除了做作业还得重新学一下高一学的内容,有了过目不忘的能力现在她得把之前的基础补回来,原身在记忆里最大的梦想见识能考上好的大学,到时候带着爸妈住大房子。江知想实现她的梦想就得在学习上下功夫。小小的卧室台灯亮到十一点,何春梅端着热牛奶敲门进来。“知知,妈给你热了牛奶,你趁热喝,喝了睡眠好。”江知这会儿刚准备休息,正盯着墙上的期中考试倒计时发呆。“压力大就放松休息一下,”看着江知盯着写着期中考试的挂历发呆,何春梅脸上的笑容又和蔼了几分,“咱家又不是养不起你。“江知转头看见她开裂的指甲,一身五年前穿的睡衣已经起球,女人脸上的笑容却那么纯粹。这就是有家人的感觉吗,作为在孤儿院长大的江知,这一切都蛮新奇的。最主要的是江家人的期待,她似乎能做到呢!……凌晨两点,江知被客厅响动惊醒。门缝漏进一线光,江大志压低的声音在说:“妈说鹏志的生活费差两千七”“我准备要不我们凑凑”“我不同意,凭啥鹏志的钱要你掏,他当爹当妈都不着急,你这当大伯的着急什么,咱女儿以后读大学不用钱啊。”“可是妈那边……”“江大志别给我提你妈,咱们结婚20年,你都往你家里借多少钱了,咱家日子不过了。你女儿江知你不管啦!一天天的全是你妈……我容易吗?咱在这儿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你家老幺倒好,在老家吃香喝辣,哪有这么好的事,你妈,你妈就把你当血包吸,你还自我感动,母子情深呢。以前我不管,但现在我必须站出来,为了我的知知,她每天早上6点不到就起床,晚上学习到11点,你就一点不考虑她考上大学没钱怎么办……”压抑着声音的争吵声还在继续,江知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这似乎是江母我的清冷大小姐(三)何春梅口中的鹏志是江知的堂弟,今年十三岁,比江知小三岁,刚上初中,江知的奶奶陈翠花打电话给江大年就是问他借钱给江鹏志交生活费。江大志的老家在黑城的一个小县城,江大志早年出来打工才在江城定居下来,其他人依旧在黑城的小县城生活。他弟江威是个好吃懒做的主,江老太呢又是个偏心的,觉得大儿子既然出去大城市了怎么说家里都有钱些,老家大大小小要用的钱的时候都找大儿子拿,就连当年小儿子结婚的彩礼钱都是江大志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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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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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