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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小警察的表情开始觉得不耐烦起来,感觉这小丫头不是很配合。见到这一情况的吴叔立刻打起圆场来,“我们家大小姐有严重社恐。”朝颜依旧是表情冷冷的,不想搭理别人的样子。看着江知满脸严肃的样子,朝颜想了想,走到旁边去打了个电话。朝颜这边刚打完电话,民警中年纪大点的何明元电话就响了起来。接完电话,何明元表情瞬间变化,不再表现出丝毫不耐烦,反而热情冲着吴叔笑道:“说的在理,朝颜小姐有社恐我们就不问了,”他冲着王小刚眨了个眼。王小刚接收到信号,反应也很快,转身问起江知。“那我们问这位小江同学可以吗?我们就快速处理完,免得耽误你们的时间。”江知自从吴叔说出朝颜是社恐后就立马反应过来朝颜不想自己去面对两位警察,这个时候主动站了出来道:“嗯,问我就行,我记得那几个人的样子,立马画给你们。”“我记得为首的叫什么大虎,还有个叫洪子的。”她自然不会错过在女主面前刷好感度的机会,系统给的过目不忘的技能加上原身之前学的素描,江知掏出书包里的笔记本就画了五幅嫌疑犯画像交给警察,其中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警察走之前吴叔把那几张画像也拍了下来。看来朝颜背后的势力也会加入搜捕行动。处理完这档子事情,朝颜的好感度来到了62,刚刚江知的表现又给加了2点好感度。江知趁着吴叔和两位警察沟通的时候,快速溜到朝颜身边,一个粉色包装的棒棒糖塞到朝颜手心道:“朝颜同学,你看我今天救了你,你以后能帮我补习吗?”见朝颜的眼神还落在手心里草莓味的棒棒糖,江知又补充一句,“不然就让我呆在你旁边,看你怎么学习的也成,我有不懂的可以问你就行。”“好不好嘛,大学霸,我真的很想考上大学,求求你……”“好”就在江知心里打鼓,感觉系统出错,这件事情没有希望的时候,朝颜冷冷的声音响起。“谢谢你,江知同学,我愿意同意给你补课,明天我会叫吴叔来接你。”朝颜说完这句话,握住那颗草莓味的棒棒糖就俯身进了车里。吴叔轻声关上车门,看着马路边上的江知颔首微笑道:“今天多谢江小姐啦。”“不客气!”看着眼前西装革履的吴叔,江知很有礼貌的微笑,又冲着半开的车窗挥了挥手。劳斯莱斯内,没人注意到少女的笑意一闪而逝。吴叔看着后视镜中的完好如初的朝颜,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好险,要是没有那位小江同学……以后他可不能再犯这种低级错误。暮色中的劳斯莱斯像块流动的黑曜石,汇入滚滚车流中。朝颜垂眸端坐着,膝头静静躺着那枚草莓棒棒糖——透明糖纸在顶灯下泛起廉价虹彩。不知为何,她又想起刚刚冲她撒娇的江知,指尖顿了顿,最终轻轻挑起糖纸褶皱。剥开糖纸后是一颗粉色的糖球,甜腻的草莓香精在舌尖攻城掠地,她忍不住皱了皱眉。这就是蜜糖的滋味吗?她记得班上的很多女生都会吃这个牌子的棒棒糖,她们好像都很喜欢?江知同学也喜欢吗?她好像平时从来没有关注这位同学,不,应该是她从来不关注任何同学……冷气扫过锁骨时,恍惚有栀子花香掠过鼻尖。【女主好感度+2,现有好感值:64。】视网膜上再次亮起,江知眼里满是疑惑。她刚刚啥也没干吧!难道是她提出的要求增加的好感……十点,江知蹬着单车回到破旧的红馨雅苑。江知的父母还等着她吃晚饭,只不过这一次江大志没再打碎灯泡,而是和何春梅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何春梅立马起身去厨房把热在锅里的菜端出来。江大志听见动静,也走了出来,站在过道看着江知换鞋,嘴里不住的念叨着,“知知今天怎么这么晚,快,你妈把饭菜热着呢,饿了吧”“谢谢妈妈,就知道妈妈对我最好啦。”江知扔下书包就飞奔洗手台,她刚刚已经看到今天有她爱吃的糖醋排骨,折腾了一天她这会儿真的饿的前胸贴肚皮,恨不得吃一头牛下去。“臭丫头,爸爸就对你不好啦。”江大志嘴角含着笑,拿过江知扔在脚边的书包,拍了拍不存在的灰尘,轻轻放在沙发上。“嘿嘿”出了洗手间的江知冲着老爸吐了吐舌头,快速进入干饭状态,中途还在不停夸奖何春花的厨艺,惹得何春华笑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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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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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