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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年代文里当骟猪匠(一)【架空世界,纯属虚构】“翠翠,翠翠,快醒醒,该上工啦。”女人急迫的嗓音在耳边响起。土炕上,黑胖的壮硕女人揉了揉眼,翻身坐了起来。这是?新的世界?江知眨巴眨巴眼睛,模糊渐渐褪去,她开始打量周围的一切。这是一间糊着旧报纸的土屋,一个大土炕就占屋子一半的面积,炕角砌了个大柜子,矮桌现在也被人移到那头放着,大木窗开了个缝,阳光从外面落到盖她身上的红色大花被上。炕边站着个穿灰色棉袄的妇人,妇人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往后盘着,棉袄和棉裤上手腕和膝盖位置有好几个黑色补丁。张碧云一看女儿醒了过来,脸上紧张的表情立时松了下来,转头冲门外喊道:“莫事啦,翠翠就是前些天听了刘兰芳那坏婆娘的话,两天没吃饭,饿晕过去了,人现在醒了。”“哎哟,朱家二嫂,人醒了就好,把我们一家人吓坏了。”何二花在屋子外面应道,带着家里几个女人乌泱泱往屋里走去。直到看到土炕上的女人已经坐了起来,她才真的放下心,要是朱翠翠真在她家出了什么事情,朱家还能放过他们家。“就是这傻孩子饿晕了,没啥大事。”张碧云看到何二花她们进来,伸手就去掀盖在江知,现在应该说是朱翠翠身上的大花被子。“瞧这孩子刚醒,脑袋还是晕的,傻愣愣的,快起来。”张碧玉掀开被子就去扶朱翠翠,嘴里念叨着“妮子你衣服脏,别弄脏二花婶子的干净花被。”“这大花被可是二花婶子在城里当工人的宏安大哥寄来的,精贵着呢。”朱翠翠迷迷瞪瞪被张碧云扶着坐到炕边。何二花见张碧云这番操作,皱巴巴的老脸上立马开了花,笑得合不拢嘴。“哪有朱家二嫂你说的,翠翠这孩子身上干净着咧,弄不脏,这被子再精贵也是人盖的不是。”何二花说着又把裤头拴着的钥匙取了下来,冲边上站着小儿媳道,“快去老头子屋里那个大铁皮柜里取麦乳精,给翠翠泡一杯来。”小儿媳应了一声就拿着何二花的钥匙去取麦乳精给朱翠翠泡水喝。张碧云就着大花被子的话题和何二花聊上了,大花被在大河村里算的上精贵,何二花这么高兴的原因是张碧云说的那句话间接也夸到了在城里当工人的李宏安,这是她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朱翠翠安静的坐着,听着两人的聊天,关于这具身体的记忆现在是一点都没,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转眼间,朱翠翠手里就被塞了个温热的搪瓷杯,杯沿和把手的花色都已经磨掉,露出杯子原本的铁锈色。淡淡的奶香味儿带着麦芽的香气钻进朱翠翠的鼻腔,她的嘴里开始不由自主的分泌口水,腹部传来的饥饿感驱使着她三口两口就喝了个干净。闻着香,可实际只有淡淡的甜味,不知道是放的太少了,还是就是这个味道,朱翠翠感觉没尝到啥味,只觉得肚子更饿了。不过现在身上有了些力气,不像之前软趴趴的,浑身使不上力。又歇了会儿,两个女人才结束对话。张碧云看着脸色好了些的朱翠翠,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定,这大女儿虽然长得又黑又壮,还有点傻,一点不像她,可毕竟是她的头胎,后面又连续十年没再怀上,一度以为她这辈子就这个孩子,虽然后来又生了个儿子,可这大女儿始终是她十月怀胎的一块肉,该心疼的时候一样心疼。“走吧,翠翠,我们该干活了。”“不能再耽搁下去啦。”张碧云拉起朱翠翠往外走去,何二花也没拦着,这次本就是请朱翠翠来家里来干活的,谁知道这姑娘刚到家就晕倒了。朱翠翠手被张碧云拉着,摸不着头脑,到现在她还不知道干啥活。刚出了屋子,冷风直往脖子钻,冷的朱翠翠打了个哆嗦,赶紧又裹了裹身上打满补丁的袄子,袄子穿太久,内里的棉花都硬邦邦的,怎么穿都不太暖和。没走几步,朱翠翠就感觉脚趾头冻得疼,低头一看,两个大脚趾头都露在外面,脚上穿着一双脏的没法看破洞的烂棉鞋鞋。不是?系统给我干哪儿来了啊?出了院子,张翠云拉着她到了后面的黄泥巴加茅草加盖的猪圈边上。几个男人蹲在墙角唠嗑,看到前院里的门开了,女人们都出来了立马迎了上来。“朱家二嫂子,你家翠翠没事吧?”为首花白头发的李德福吧嗒一口嘴里的老烟杆,开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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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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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