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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什么丫头,儿子的,在我家都一样,我家闺女可比儿子厉害的多。”“翠翠丫头这次直接跳级到五年级,吴校长和张老师都夸她聪明,这我也不能耽误孩子,她想读书那我们就咬着牙让她上呗。”问话的人傻眼了,旁边竖起耳朵听八卦的人也傻眼了。“什么?跳级,直接上五年级,我咧个老天爷,咱还是我在年代文里当骟猪匠(三十三)朱二家的翠翠要跳级上五年级!这消息一出来,整个大河村都炸开了锅。不少人都直呼老朱家的祖坟冒青烟,朱大家的朱思文平日在小学里听说就一直是第一名,老师说很有可能考上县一中,现在出来的这个朱翠翠更不得了,居然直接跳级到五年级,还有两个月直接参加会考。得知这个消息的朱思文在饭桌上当场摔破了碗。本来被朱招娣捅下粪坑就一肚子气,现在得知那个庇护她的大肥猪居然还跳级到毕业班更是气的快要发疯。“思文啊,乖孙,你别气,那肥猪会读啥书,平日里笨的要死,说不定是吴校长看她可怜让她上的。”朱老太听见这个消息,心里也堵得慌,她可不信朱翠翠真有那么聪明,平日里就是个傻干活的笨丫头,虽说最近脑子变得比以前灵光一点,那也比不过她的大孙。堂屋里,其他人得知朱二家的消息,也都神色怪异。赵红霞单手扶着肚子,用另一只手去掐朱老幺的耳朵,低声问道:“老二家为啥能供得起三个孩子上学,你老朱家只供思文一个去上学,我们家宏刚也应该去念书。”朱老幺耳朵被拧成一个麻花,疼的龇牙咧嘴,赶紧拍自家媳妇儿的手,让她先放开。赵红霞顺势把手放开,给了他一记眼神。朱老幺立马就冲朱老太埋怨道:“妈,他朱二家都能送三孩子念书,要不今年咱家也让宏刚去念个一年级。”“咱家可没这个钱,是不是,妈?”刘兰芳筷子一放,白了朱老幺一眼,接话道。“行,明个把宏刚送去,石冬也去,咱老朱家还能比白眼狼家输了不成。”朱老太拍的桌板砰砰作响,说话间带着咬牙切齿的意味。“思文别怕,我明儿个也去找吴校长说,让你上五年级,咱也不能输。”听见老太太发话,朱思文脸色一下慌张起来,但很快又在老太太充满自豪的眼神中平静下来。没错,那头大肥猪能读,他也行…………院子外面,陈野,吴刚,庄星辰三人围坐在由破门板改成的方桌旁,个个面露难色。原因很简单,方桌上的三碗饭没蒸熟,一半是糊的另一半还夹生。他们仨最开始也是和朱家人一起吃饭的,可他们乖乖把自己的口粮交出去,朱家每顿饭就给他们一碗清汤寡水的稀粥。都是三个大小伙子,这么吃肯定不行啊,找朱家人说理也说不通,还是告到大队长那里,才让朱家人松了口,以后他们自己做饭自己吃。索性三个人在院里搭了个简易小灶,自己做饭。可现实是,吴刚和庄星辰做饭还好,虽然时不时煮的要不干了点,要不稀了点,但至少是熟的。轮到陈野做饭,就次次都半生不熟的糊的夹生饭,有好几次连水都忘记放,差点把锅烧坏。今天的吴刚再也忍不了,筷子一甩指着陈野就骂道:“平日里,你偷懒不活就算了,现在叫你做个饭也不行,整天抱着一本破书去女生面前晃悠,还以为你是白城的大少爷呢。”“在大家面前说你要努力,你他娘努力个鸡毛啦,啥也不干,光动嘴皮子的努力吗?”吴刚骂完气冲冲出了院子,身影消失在黑暗里。庄星辰见状也把筷子放下,叹了一口气回屋。院里只留下一脸阴沉的陈野。……第二天一大早,朱翠翠带着朱明曦和朱云武去石河小学报到。通往小学的机耕道上,陆陆续续汇集了一批又一批上学的学生。另朱翠翠没想到是在路上看到朱老太一家,朱老太,朱大两口子,朱思文,连之前不上学的朱石冬和朱宏刚也在之列。见着朱翠翠三人,朱老太和朱大两口子脸色肉眼可见阴沉下来。“翠翠姐,招娣姐,云武你们也去学校啊,奶说我也能去上学啦。”朱宏刚见着他们很热情的打着招呼。“刚子,不许和白眼狼们说话,给我回来。”朱老太一把揪住朱宏刚的耳朵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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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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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