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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还有两个月毕业班的学生就考试了,他来不及,还不如留在我班上稳打稳扎,还有可能考上县一中。”陈老师说的话真情实意,可落在朱家人耳中却是在阻碍朱思文的前程。“咋我儿子就不能去毕业班啦,朱翠翠那头蠢猪都去的了,我儿子也必须去。”朱大面色不悦,大手一挥,竟然抓起陈老师衣服的领子把陈老师扯了起来。“咳咳……咳咳……”“你给我放手,敢在学校闹事,我叫民兵队来了啊。”吴广源把桌子拍的砰砰作响,朱老太赶紧去扯朱大的胳膊。老太太骂道:“你这大傻子,扯老师干啥,思文以后还要读书咧。”刘兰芳也埋怨的看着朱大,把他往身后推了推,转身给陈老师道歉。“陈老师,不好意思我,我家男人就是这样,你可别和他一般见识,他是大字不识一个,糙汉子,不懂你们这些文化人的弯弯绕绕……”陈老师咳嗽着摆了摆手,作势还想劝,被一旁张莉的眼神劝住。“现在去读毕业班可不是件小事,你家确定要让朱思文去我班上,我们班还有两个月就要会试,你家这孩子现在安稳在四年级读到毕业班倒还有可能考县一中。可要是直接来我们班,那成绩不一定能跟的上……”张莉见这一家子都不是讲理的主,校长怕是也奈何不了他们,索性先把丑话说在前头。“放心,我家大孙聪明着嘞,一定给家里争光考个县一中回来。”朱老太见张莉松口,立马应承下来。一边说着,她还一边把朱思文往张莉面前推,“快,思文,张老师收下你啦,你还不喊人。”朱思文这会儿也不再当缩头乌龟,听着朱老太的话,他昂首挺胸的站在了张莉面前,仿佛现在的他已经是考上县一中的学生。“对嘛,这才是我家好大孙,咱一定能考少县一中的。”最终张莉也没能熬得过朱家人,带着朱思文去了五年级。见着朱思文也来到班上,朱翠翠并没感觉很意外。朱家人这两天在村里听多了自己跳级到五年级的事,想必他们心里气的要死,这次故意让朱思文也来五年级,就是为了争一口气。……回家的路上,不可避免的在大河村主路的机耕道上遇到朱思文。朱思文这会儿正在洋洋得意的吹嘘着自己跳级的事。身边几个男娃看见朱翠翠三人,朝他努了努嘴,示意让他看看。朱思文回头撞上朱明曦戏谑的眼神,整个人瑟缩了一下,不由自主回想起掉进茅坑吃屎的场景,熟悉的臭味似乎又回到他身上,他忍不住偷偷低头嗅了嗅身上的味道。“哈哈哈,文子,咋回事,身上还有屎臭味啊?”队伍里比他高一个头的李兵打趣道。上次朱思文掉茅坑里的事情,整个大河村都传遍了,为了防止这些一起上学的孩子把这件糗事传到学校去,朱思文可是花了好大的力气,朱老太给他留的水果糖他都给了这些人。听着旁边人的笑声,朱思文脸皮一红,低着头加快了脚步。朱翠翠看在眼里,心底给朱明曦点了个赞……我在年代文里当骟猪匠(三十五)时间一天天过去,朱二两口子负责上工挣工分,时不时村里养鸡的人家攒够了一波鸡蛋他们又抽空去黑水县给那些熟客们送鸡蛋。一来二去,朱二两口子从乡下倒腾东西去县城卖也算是个固定的活计,也就是俗称的二道贩子。大河村离黑水县本就远,再加上去到县城也找不到人买,一来一回的耽误时间不说,还很有可能卖不出去或者和乡下卖的价格差不多,还不如卖给朱二两口子呢。村里那几家有点猎户本领的,有时候猎着啥野物也会卖给朱二,省的他们跑去城里,因此每次去城里,朱二的小推车上还是又不少货,一个月当二道贩子挣得钱也有个十几二十块,算的上家里最主要的挣钱来源。朱二自从分家出来,在朱翠翠和张碧云的刺激下,胆子比以前大了不知道多少,卖野物这条线还是他亲自买了几包好烟和县城国营饭店赵经理搭上话的。家里顺顺当当的,朱翠翠对朱明曦和朱云武的补课也顺利进行着。朱明曦原本就喜欢读书,再加上一心要超过朱云武的决心下,成绩突飞猛进,已经是班里第一名,朱云武在一年级也能名列前茅。可最近不知怎么着,每次他们去上学的必经之路上都能遇着陈野。这不,一大早,又遇着了。“早啊,翠翠,你们一大早就去上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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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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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