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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翠翠作为白薇薇请来干劳力的大力士,自然也坐在席位上和一群女知青挤在一个桌上。大圆桌的席面也算的上有模有样,芥末面拌萝卜皮,鸡蛋炒小葱,咸鱼炖鸡蛋,凉拌猪肚,重头戏是一碗炖的软烂q弹,色泽红亮的红烧肉和一叠刚炸好冒着热气的油梭子。猪肉是一大早去县城买的,来到大河村的这两个月时间,知青们一个个都成了饿狼,十天半个月见不到油星,这会儿红烧肉刚一上桌,大家也是丝毫不客气,筷子四仰八叉的争夺在一起。“喂!你们听说了没?咱修好的知青院也可以申请不住在这儿。”短发圆脸的女知青嚼着嘴里的红烧肉,神秘兮兮朝着同桌女知青的说道。女知青们听完,撇了撇嘴,似乎不相信会有人不住在知青院。“啥?不住这儿住哪儿?我反正不会去借住了,寄人篱下不说,我借住的那家人破事多的不行,成天怀疑我会去偷他家东西,烦心的很。”“我也住知青院,这院里大家聚在一起多好,大通铺我也觉着比借住好。”“对啊,我借住那家张大婶每次吃饭都故意给我舀稀粥,顿顿都吃不饱,住在知青院咱自己做饭吃,才不受那个气。”几人对面,白薇薇正夹着一块油梭子扔进嘴里,烫的她舌头和油梭子打起架来。这是笨蛋人类驯服油炸的名场面吗?朱翠翠内心吐槽,手里的筷子也夹向那碗油梭子,当着白薇薇的面吹了好几口才放入口中。一口咬下去,焦香和油渣的油气裹着一丝丝甜味瞬间在味蕾上绽放。“翠翠,呼~这油渣好烫,但是我还挺喜欢的,就是糖撒的少了点,回去能让云婶给我做吗?”白薇薇吐出舌头呼呼吹着气,最后又强调一句,“要多撒绵白糖。”“行,明儿个我们去县城就买包糖,紧着你撒。”朱翠翠笑着点了点头,白薇薇每次提要求都会主动爆金币。不管是钱还是各种稀缺的票,白薇薇每个月去县城都会收到家里人寄给,而她为了提高生活品质,对朱翠翠毫不吝啬,朱翠翠当然很满意她这位财神爷的光顾。“不会吧,白薇薇难道你还要住在朱翠翠家里?”全程偷听她俩对话的赵梅坐不住了,指着就差收尾的知青院问:“知青院盖好了,你为啥不住?”她脸上嫉妒和不满交织在一起,显得面容格外扭曲。“我为啥要住知青院,你们又不喜欢我,整天说我大小姐姿态,我住在翠翠家不是很好吗?免得惹你们嫉妒我。”白薇薇说完,又夹起一块油梭子,学着朱翠翠的样子吹了几口气,才放进嘴里咀嚼。“咔吱咔吱”白里透红的小脸上全是满足之意,见其他人盯着自己,她反问道:“不是吗?我都听到好几次你们说我是大小姐,可我明明干活和你们一样多,这次的知青院我是没干啥重活,可我雇了翠翠来顶替我的工。”“我们那不是开玩笑的吗?大家一起住知青院多好,大家都是同龄人,还能一起聊聊心事。”一个女知青赶紧出来救场,其他人也跟着附和。“对啊,对啊,住在一起我们自己做饭吃,不用寄人篱下。”白薇薇摇了摇头,没再搭腔,她可没耐心和这群人演戏,知青院的大通铺她才懒得睡,到时候自己去了还不是受欺负的份。桌上陷入一片死寂,被白薇薇把事情说开,当着朱翠翠的面,女知青脸上全是尴尬之色。旁边几桌依旧觥筹交错,几个平时来帮忙的村民,村长,大队长自然在受邀之列。老村长带着自家酿的高粱酒把男知青们管灌的晕晕乎乎。喝的满脸红晕的陈野猛的站起身来,朝着众人喊道:“大家,停一停,这里我要宣布一件喜事。”他拉起身旁羞涩的张秀莲,举起两人十指相扣的手,“我和秀莲马上就要订婚啦,到时候请大家来热闹热闹。”“陈野,你这动作还真够快,才处上对象,这就迫不及待订婚啦?不会是想逃避上工吧!”“堂堂一个城里知识青年,就这么急赶着当乡下人。”瘦瘦高高的男人冷笑道,脸上满是鄙夷,他就是当初在火车上第一个提议自我介绍的刘冲。刘冲是坚决反对知青和农村人结婚的反对派,对于陈野这种想通过娶个农村媳妇儿来偷懒的人,他厌恶至极,觉得陈野这种人给知青们丢脸,对陈野的态度自然不好。张三毛就坐在陈野边上,一听这话,火气一下上来,指着刘冲的鼻子骂了起来。“刘冲,你咋说话咧?嘴巴放干净点儿,我妹子和陈野情投意合,订婚那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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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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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