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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曦笑靥如花,身后的吴广源和张莉也笑着看向她。……我在年代文里当骟猪匠(三十九)老朱家的流水席作罢,反倒是朱翠翠家里热热闹闹摆起两张大圆桌请了亲朋好友吃晚饭。朱二本来也想学老朱家请村里人吃流水席,被张碧云一巴掌拍出厨房。流水席?他想的倒好,村里这么多人,能吃多少钱不说,她这个做菜的厨师怕都得累瘫,嘴皮子一翻就想搞流水席,他咋不上天。朱二挨了一巴掌后只得屁颠屁颠加入院里杀黄鳝,洗龙虾的队伍中。没错,朱翠翠晚上打算和张碧云一起研究研究小龙虾和黄鳝的各种吃法。“翠翠,这害虫真能吃?你没骗我?”张莉看着满院乱爬的小龙虾鸡皮疙瘩都起了一身,脸上全是抗拒之意。“张老师,你可就放一万个心吧,翠翠这丫头整吃的可是一绝,只要她开口,绝对是道好菜。”白薇薇坐在小板凳上头也不抬,抓起地上的小龙虾就是猛猛刷。对于朱翠翠说的任何关于美食的话,她都是深信不疑,执行起朱翠翠的吩咐毫不迟疑,是个妥妥的吃货。吴广源这会儿也挽起袖子在旁边杀黄鳝,听见对话笑了出来,“那我可要好好尝尝翠翠做的这道菜,瞧瞧有啥特别之处。”晚饭时间,红烧黄鳝,爆炒鳝鱼丝刚一上桌就被一抢而空。更别说后来的麻辣小龙虾,油焖小龙虾,蒜蓉小龙虾,直接把在场所有的人都硬控了一分钟。白天还说小龙虾是害虫,不敢吃的张莉吃的最欢,朱翠翠刚把小龙虾的吃法演示一遍,她就皱起眉头夹着一只冒热气的麻辣小龙虾嗦起来。好吃!张莉的眼睛一亮,被小龙虾的美味征服,什么害虫早就抛之脑后。其他人也不甘示弱,纷纷效仿起朱翠翠的吃法。“好好吃啊!翠翠这小龙虾都比国营饭店的红烧肉还好吃。”白薇薇竖起大拇指。其余人也纷纷赞叹。……趁着暑假时间,朱翠翠还真的带着各种口味的虾球直奔黑水县。同样的小推车,同样的人,朱翠翠带着张碧云和朱明曦上了县城。目的地这次换在通往供销社的那条街道,这回来,明显看到街道上已经多了很多摆摊卖东西的小贩。朱翠翠支起来的龙虾摊就在供销社门口距离不到五米远的路边,装小龙虾和黄鳝的桶子和锅子小盖一揭开,特殊的香味瞬间飘荡在整个街道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嘞,美味龙虾球,好吃的不得了,每人可免费品尝两颗虾球。”朱明曦独特的吆喝声很快引来不少看热闹的人。“你这不是害虫吗?这东西脏的要死,这也能吃?”人群中的一个胖子立马认出朱翠翠摊位上卖的虾球是小龙虾的虾尾,大声质问道。“大兄弟,你别急,咱这龙虾经过特殊处理,当然能吃啦。”张碧云说着,捻起一根粗糙的自制牙签叉起虾球扔进嘴里嚼着,“咱这小摊,免费试吃,要不你也尝尝。”她把装满虾球的碗递到胖男人面前。“这……”男人犹豫着,鼻尖的香味诱惑着他不停的咽口水,最终他还是伸出手捻起插着牙签的虾球扔进嘴里。美味!他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小小的虾球里,层次感十分丰富,他再次伸手换了一个碗里的虾球扔进嘴里,浓烈的蒜香挟裹着油香在他舌尖流转,好吃的他快把自己舌头也吃掉。“大哥!小本生意,每人只能试吃两颗尝尝味儿。”胖男人还想伸手的时候被朱翠翠止住。胖男人听罢,也不恼,肥肉堆积的脸上反而露出一抹果然如此的笑意,他收回手问道:“这东西味道不错,咋卖的。”“今天我们龙虾摊刚开业,6块钱三斤送半斤,2块钱一斤,主要是这东西处理起来太麻烦,还用了我家的秘制香料,耗费了不少时间和成本。”朱翠翠说着,又向男人展示一共有四种口味的龙虾球。“啥玩意,这么金贵,这是卖金子吗?国营饭店的红烧肉才两块钱一份。”一听价格,人群里立马有人不乐意了。胖男人也被这价格镇住,没想到这么贵,可一想到刚刚吃进嘴里的味道,他一拍大腿,咬牙来了6块钱的。“老板,别忘了每个口味儿我都要。”大团结入手,张碧云仔细瞧了瞧,赶紧冲朱明曦点了点头,朱明曦从平板车上拿出四块洗的干干净净的的荷叶把虾尾打包装好。见真有人买这东西,其他人也禁不住好奇,走上前来试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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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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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