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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樱每天听听温柔娘亲的关心,享受女儿控亲爹的“奉承”耍宝。而大哥在六年前就考了状元,留在京中翰林,虽然早已结婚生子,但也不忘家中小妹,时不时送东西回来,朱樱也偶尔去信。二哥也在几年前去了军队,虽然少有消息,但每次来信都是带着一大包裹的边境稀罕玩意儿。小日子可谓是过得不亦乐乎。唯一可惜的就是女主目前还在乡里,书里还写了不少女主斗极品亲人的戏份呢,奈何离得太远,也吃不了瓜。暗自遗憾的朱樱默默点开一个家庭狗血剧,嗯,当个代餐看看吧。在种田文里躺平3日子就这样在朱樱的期待中一天天度过。等到估摸着女主来县里摆摊的日子时,朱樱便想着出去逛逛,看看女主的生意干得怎么样了,顺便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听说刚开始女主卖的卤味呢。嘿嘿卤味,朱樱想着想着嘴里都开始冒口水了。“小月,收拾一下,咱们今天出去逛逛”,朱樱吩咐身边的丫鬟。“小姐,你好久都没出门了,今儿个终于愿意出门了,奴婢这就去收拾”,小月听闻很是高兴。在古代仍是阿宅的朱樱囧囧的,主要平时也不能随便出门,那些个小姐夫人办的宴会她也不喜欢,太多的人际交往她实在害怕得很。一些佳节活动时,她也曾暗自期待过,跟着爹娘哥哥们出去,想感受一下古代的节日氛围,可惜出门就是乌泱泱的一大片人,逛来逛去回家后,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一颗接一颗的脑袋。从此朱樱便不爱出门,偶尔想着到天香楼吃点东西,才会到外面逛逛,毕竟有了手机,她从不缺乐子。“小月,记得把幕笠带上”,朱樱想着出门还是得遮一遮。说起来这辈子的样貌真真是好,虽然自己在现代的也不差,但却没有朱樱现在的样子来得惊心动魄。朱樱想,大概也有受灵体所影响的原因。小小的鹅蛋脸,大而润的桃花眼,小巧玲珑的鼻子,如樱花瓣的唇,五官精致无一处不美。平时不笑的时候看着来像清丽脱俗的仙子,清纯如水,一笑起来,眉眼间却透出几分明媚颜色,勾人心魂。虽然朱樱爹娘长相都很不错,但她在遗传优点的同时,仿佛吸取了天地精华,才生出这么个绝丽的佳人。所以朱樱一般出门都会把幕笠戴上,不然周边的人总是把目光停留在她身上,有时候还会遇到几个不长眼的混子想调戏她。虽然最后这些混子都被收拾了,算是为民除害。但她还是对平常人密密麻麻的视线感到有几分头疼,唉,还是遮住吧,长得太美也是一种烦恼呢。朱·凡尔赛·樱不禁感叹道。朱樱坐在马车上,掀开车窗帘子的一角,看看街边的场景。云阳县算比较大的县城了,县里人们的日子过得都挺不错的,街上的店铺很多,做小生意的人更是不少,还有一些周边村子的农民挑着菜来卖。“小姐,这次去哪儿呢,还是去天香楼吗”,小月问道。“不,这次我们随便逛逛,待会儿去西街那边下来走走。”“那边小摊贩比较多,有点乱,小姐去那边可要小心点”,小月想到西街鱼龙混杂,有点担心。“没事儿,这不是带了阿花出来嘛,阿花很厉害的。”“是的,奴婢一定会保护好小姐的,谁来我打谁”,一个长得高高壮壮的女子听闻,非常高兴,就差拍着自己胸脯以表忠心了。朱樱看到身旁的阿花,乐了。阿花是她八岁的时候,让她爹给找的女护卫。阿花比她大五岁,家穷但有一身神力,能随便举起几百斤的东西跟玩儿似的,都不带喘口气。十三岁那年因为偏心眼的爹娘为儿子的彩礼给卖给了人伢子,刚好府里找丫鬟的时候听闻她的奇异之处,便将她买来,放在朱樱旁边伺候。阿花力大无穷,但性格憨厚老实,很是忠心,对朱樱言听计从。“小姐,西街到了,现在要下去吗。”“走吧”,朱樱将幕笠戴上,十分兴奋地下了车。西街这边确实比较乱,周围来往的人也是些看起来家境平常的人,少有少爷小姐来这边。这条街上有许多摊位,卖菜的小贩居多,还有一些卖吃食的,顺着街道慢慢走,周边的人都小心翼翼地离朱樱一行远远的。毕竟看起来就是富裕人家,就怕冲撞到贵人,得罪不起。朱樱看看街边的小吃,馒头包子馍面条居多,没有太多花样。然后看到前方有个摊贩围着挺多人,十分热闹。想必这就是女主的食摊了,朱樱激动起来,感叹女主终于来了,不自觉地步伐快了起来,往那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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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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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