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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部分人倒是很羡慕陆彦能够多吃点,毕竟这个时候粮食珍贵,谁还在意是不是剩饭呢。而一直爱慕陆彦的陈春燕看到这些心里有点发酸,不知道陆彦为什么和这个不起眼的干巴巴的丫头搭话。“陆彦同志,如果你不够吃,我的饭也给你吧”,陆春燕小心试探道。只见陆彦头都没抬,回复说:“不用,我不爱吃别人的剩饭”。众人有点无语了,感情朱樱不是别人吧!有些人便忍不住打量起朱樱,大大的眼睛,秀挺的鼻子,小小的嘴巴,一张脸瘦得还没巴掌大,虽然皮肤黄黄的,整个人瘦小得可怜,但是,感觉确实挺可爱的。难不成陆彦喜欢这种类型?一些人内心暗自嘀咕。吃完饭,便要准备上工了,哪怕这会儿是夏天,朱樱还是穿上了长衣长裤,还在口袋里塞了一些糖。出门后,朱樱便偷偷给前天帮助自己的李红梅塞了几颗糖,李红梅看到糖后很是惊讶,本来想拒绝。“拿着吧,红梅姐,前天刚来的时候多亏有你呢”,朱樱劝道。李红梅有点不好意思地收下了:“朱樱妹子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找姐,姐能帮的都会帮忙”。朱樱也感谢地答应了,李红梅人挺好的,爽朗热情,也没什么心眼儿,这种人相处起来也简单。等到了上工的地方,大队长李高树来给知青安排活儿,大多数都被安排去田里拔草。而大队长看着朱樱这小身板儿,想着给朱樱安排一个轻松点儿的活儿,但是担心工分太少朱樱粮食不够吃,就问道:“朱樱同志,可以安排你去打猪草,但是一天只有4个工分,你愿意去吗?”朱樱听闻很是高兴,自己又不需要工分养活,活儿轻松就行,于是毫不迟疑地答应了,“谢谢大队长,我愿意去!”朱樱便高高兴兴地去上工了。到了之后,朱樱发现打猪草的是3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儿,甚至有个和自己差不多高……知道为什么大队长分配自己来打猪草了,朱樱心酸又庆幸。几个小孩儿都对朱樱十分好奇,时不时看向她,和她搭话,看到朱樱笨拙地割猪草,还热心地给朱樱指导。朱樱几辈子也未干过农活,虽然割个猪草也很是费力,她才割了一小半,3个小孩儿就割完了,看到朱樱没割完,还帮着朱樱一起割。在几个孩子的帮助下,朱樱很快就干完了活。朱樱很是高兴,想起自己口袋里的糖,便掏出来给这几个小孩儿一人分了两颗。孩子们看到朱樱给的糖,眼前一亮,本来想拒绝,但是糖果的诱惑真的是太大了,于是一个个高兴地收下了,“朱樱姐姐,谢谢你,以后我们还给你打猪草”。朱樱没想到几颗糖果就收获了几个小劳力,有点哭笑不得。等到陆彦把自己手上的活儿干完,准备赶过来帮朱樱干活,就看到朱樱和几个小屁孩儿坐在草地上,说说笑笑的。……陆彦放下心来,看来不用自己担心了。在年代文里躺平5一天活儿干下来,朱樱觉得很不错,大多数的猪草都是几个小孩儿帮她打的,也没花太多时间,其余的时间就在外面玩。回到知青点,其他知青都是一副十分疲惫的样子,新来的知青被农活累得苦恼不堪担忧未来,而老知青一脸认命的麻木。等到吃饭的时候,有个女知青看到朱樱一脸轻松吃个饭还慢吞吞挑食的样子,实在忍不住了。“我说有些人,就干点小孩儿干的活儿,也不知道以后分粮的时候不够吃,不会要大家来养她吧!”“我可不做冤大头,干活儿养别人!”女知青盯着朱樱,一脸愤愤不平地说道。正想着这会儿混过了,晚上回去买点什么好吃的犒劳自己的朱樱……朱樱抬头便看到一个女知青非常愤怒地瞪着自己,周围的知青也不自觉的看向自己,默不作声。朱樱想到知青点大家都是交粮一起吃的,自己这种挣工分少的确实会损伤别人的利益,这位女同志生气也有点道理。朱樱放下手里的筷子,说道:“我确实挣的工分少,以后我就不和大家一起吃了,自己单独开火”。刚好自己也吃不习惯,总算有理由自己单独吃了。“单独开火,说得好听,柴火和水不还是用的大家的吗?”“以后没饭吃,可别赖着大家!”陈春燕早上就因为陆彦有点看不惯朱樱,现在更是趁机阴阳怪气地说道。“柴火和水就不用分这么清楚了吧?”“大家都是下乡的知青,以后遇到什么困难还是要帮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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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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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