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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樱想,这或许是一种幸运,毕竟这些丧尸都不知道吃了哪些人,甚至可能有他的亲人,他的朋友。但这并不是他的错,在恐怖的丧尸病毒面前,人类真的太弱小了。药剂研究成功,朱樱也准备着手将配方写出来,交到各个基地的手上,毕竟以她个人的能力,是无法完成治疗全部丧尸的任务的。药剂的主要成分来自于沈殊给的血液,值得庆幸的是,那个成分是可再生的,并且以超快的速度生长。要不然,估计抽干上万个丧尸的血也不够用的。等到配方整理结束已经是深夜了,朱樱出了实验室就看到沈殊安静地站在车窗外。朱樱今天很高兴,看到外面帅气的男朋友,心情就更加愉快了。朱樱轻巧地探出身去,手搭在沈殊的肩上,刚好能够平视他。“男朋友,怎么还不睡觉?”沈殊看到朱樱的眼眸在夜晚显得格外明亮,仿佛星光揉碎了在她眼中,仅仅是这样被看着,就感到幸福不已。“现在高兴了吗,樱樱”,沈殊嗓音低柔。朱樱倾身抱住了他,将小巧的下巴窝在他的肩膀上,轻轻笑出声。“当然高兴啦,你也是大功臣呢!”沈殊身体有点僵硬,良久才伸出手来轻轻环抱住朱樱。男朋友帮了这么大的忙,当然要好好奖励一下啦。朱樱微微拉开距离,亲了亲沈殊的脸,然后直接吻上了他的唇。沈殊的唇很冷,而且贴上去没有任何反应。朱樱微微抬眸,好奇这人是不是傻了。沈殊看到朱樱疑惑的眼神,深深地喟叹一声,像是再无法控制一般,用手轻轻捧住朱樱的脸,吻了上去。冰冷粘腻的,让樱花冻得有点瑟瑟发抖,偏偏不自知一样,努力汲取花瓣的温热,贪恋的,不满足的,像是无止境。朱樱已经被狂风冷雨般的吻弄得有点不能呼吸了,手不自觉得朝他胸口推去。可是,当手贴在心脏的位置时,却没有感受到一丝跳动!……朱樱身体有点僵硬,心脏却疯狂跳动着,手也紧贴着沈殊的胸膛不动了。沈殊感受到了朱樱的变化,但却是更凶狠地吻了下去。等到结束后,沈殊松开了紧紧搂住朱樱的手。朱樱像是触电一般,将身体缩了回去,然后看了看沈殊,低下头,没再说话。沈殊本就苍白的脸色更加难看了,黑眸竟闪着丝丝水光。“你是丧尸吗?”良久后,朱樱开口了。“是”,沈殊嗓音低哑,声音低不可闻。原本有点受到惊吓的朱樱这会儿听到回答,却奇异般地冷静了下来。毕竟沈殊从来没伤害过她,而且她都研制出治疗丧尸病毒的药剂了,自然也能治疗他。朱樱想到沈殊与常人无区别的外貌,还有比男主还强的实力。难道他就是剧情里的那个丧尸王?毕竟男主修炼了五年,联手多个强者才杀死了丧尸王。还有沈殊给自己的血,不会是他的吧?!“你是丧尸王吗?还有那个血,是你的吗”“是,血也是我的”,沈殊低声回答。朱樱本来心里感觉还有点怪怪的,但看到沈殊低垂着头,一副被判死刑生无可恋的样子,突然就放松了下来。“没想到你这么厉害,如果不是你,我还弄不出治疗丧尸病毒的药剂呢!”“还得多谢你呢,而且这下也可以帮你治疗啦,要不要现在试试?”朱樱语气轻快,想要安慰一下眼前这个颓丧的小狗。但没想到话说完后,沈殊身上的悲伤之意更浓了,抬起头,眼眸一片水光。“可是我好像治疗不好了。”话音刚完,沈殊消失在夜色,只留几滴泪水洒落在地。……治疗不好吗……朱樱有点愣住了,看着夜色陷入了迷茫。在末世文里躺平14沈殊在朱樱知道他的身份后,就陷入了绝望之中。本来就是偷来的幸福,现在要全部消失了。沈殊飞快地在夜色中奔跑,回想起以往的一切。沈殊自有意识起,就是在实验室里,被绑在床上,每天被注射各种药物。注射,抽血,甚至有时候还会被取一些皮肉。刚开始,觉得很寂寞很痛苦,但在漫长的时间中,一切都变成了平常。他习惯了这一切。就在他以为自己就这样活下去时,有一天实验室的医生来了。表情疯狂,言语透着无尽的恶意和嚣张。“末世就要来了,你就是我最杰出的作品,好好享受吧,世人永远想不到答案藏在最危险的地方,但是你注定是永远被畏惧厌憎的恶魔,且永远摆脱不了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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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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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