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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终于暗恋成真,青梅竹马终在一起。……而原主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普通家庭,家里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姐姐朱桃19岁,高中毕业后便没上学了,现在在外面的奶茶店打工。平日里朱桃挣来的钱都交给父母了,毫无怨言,对弟弟也是特别好。但对朱樱便比较严厉,经常教导她要听父母话,说弟弟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要对弟弟好。弟弟朱文华,14岁,比朱樱小3岁,从小自私自利,对待两个姐姐像丫鬟一样使唤,父母和大姐都对他百依百顺,是家里的小皇帝。而原主原本就是在父母生了一个女儿后,拼着二胎罚款生的孩子,没想到出生后还是女儿,让朱父朱母厌恶不已。对待大女儿可能还有点为人父母的慈爱,对待原主就完全是像养个小丫鬟一样。原主就在这种环境中长大,虽然不至于吃不饱穿不暖,但挨骂是常事,甚至有时候还会挨打。原主从小就努力将自己活得像个隐形人一样,自闭胆小。在上高中后,有次下雨天没带伞,遇到齐衡,齐衡看她可怜,一时恻隐,将伞给了原主。原主便记住了齐衡,甚至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气,给齐衡递了情书。本来原主只是想表达自己的感谢和仰慕,也没想过齐衡会接受她。但没想到齐衡居然接受了,还吻了她,但是没过几天便提了分手。原主本就胆小自卑,也没敢追问理由,自己默默独自难受,从此更加沉默了。这就像原主此生最大的也是唯一一次的反抗,之后便按照父母安排的,高中读完后就去打工,到了20岁便结了婚,给家里挣了一大笔彩礼。婚后过得也不好,丈夫性格不好脾气暴躁,偶尔还会打原主发泄脾气。而原主也未反抗,因为自己父母不会为她做主,姐姐也是劝她忍忍就好。原主就这样忍啊忍,忍过了一辈子。……剧情中除了树下亲吻那一幕,便是后来女主和男主逛街时遇到被丈夫呵斥的原主,原主那时候早已变得沧桑不已,失去了往日的娇颜。男主已经完全不记得她了,而女主却是认出她来,自此心里的隐隐介怀终于散去。……朱樱想到这个操蛋的剧情和令人厌恶的家庭就心烦,这还是她第一次直面这种家庭。而现在这具身体才17岁,还在上高二,朱樱感觉有点头疼。平日里做饭都是朱樱和大姐朱桃做,这段时间朱桃上班很忙,便是朱樱一直在做饭。想到回家还要给讨厌的一家子做饭,朱樱就不乐意了。朱樱这会儿还没走出别墅区,索性就在花园比较隐蔽无人的地方,在手机里点了外卖,假装从书包里拿出来开吃。一个锅包肉,一个小炒牛肉。朱樱吃得津津有味,总算消除了刚才的不快。但没想到的是,对面的石凳上突然来了一个人,默默地盯着自己。如果对方不是个美少男的话,朱樱都想喊变态了。本来朱樱想无视他,但对面的视线让她想无视也忽略不了。自己好像一个吃播博主一样被人观赏着。朱樱停下筷子,将嘴里的饭菜咽下,抬眼看向对面的少年。“你饿了吗?”少年好像突然清醒过来一般,脸变得通红,不好意思起来,紧张到结结巴巴的。“我,我只是,坐坐。”“到饭点儿了,快回家吃饭吧,别坐在这里了。”朱樱就差直接让他离开别打扰她吃饭了。少年面红耳赤,一副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的样子。但就是扭扭捏捏地坐着不动,也不离开。……朱樱决定加快速度吃完溜人了,却听到一声肚鸣声清晰地从对面传来。响亮到让人无法忽视。朱樱看看他,这人的头都要垂到胸口了。“你要吃吗?”朱樱试探道。少年猛地抬头,一副想拒绝又舍不得拒绝的样子。“还是算,算了吧。”朱樱从包里拿出一双一次性筷子,将饭盒的盖子一起递给了他。“不嫌弃的话,就吃点吧。”少年看到朱樱递过来,连忙接住,红着脸道谢,好久才伸出手颤颤巍巍地夹了一块菜。朱樱感觉吃得差不多了,发现菜还有一半的样子,对面那人几乎都没怎么动过筷子,也是奇奇怪怪的。“你还吃吗,我已经吃完了。”少年脸上的红晕终于消散了,这会儿听到朱樱的话,看向朱樱。“你吃饱了吗?你太瘦了,多吃一点好。”朱樱无语,将菜向他那个方向推了推,“吃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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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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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