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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的眼眶微微湿了,“对不起,程知意。”程知意摇摇头,“你不用道歉的,吱吱。虽然最开始的时候是有一些不习惯,有一些恍惚,也有一些留念,当然也感觉到很孤独,但是,”她捂着心口,轻轻笑了,“我在这里很安心,看着你走过的世界,我很开心的,吱吱。”“至少,我还能看见。”吱吱放下笔,抽出几张纸,擦擦自己的眼泪。“谢谢你啊,吱吱。”吱吱觉得自己的心口沉沉的。*程知意静静地等了会,直到吱吱的情绪平缓些,她才道,“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我吗?吱吱。”吱吱看了眼自己的小本子,把本子搁在一边了,什么问题都是白费的。她撑着自己的脑袋,问了一个她最关心的问题,“你怎么知道,我叫吱吱的。”上辈子的沈知意也是,一见面就叫她吱吱。她从小长到大,不同的人给她起不同的称呼,但是她们只叫她,吱吱。程知意想了想,“最开始到这个房间的时候,有你的自我介绍。‘吱吱,生于普通家庭,学业有成,性格温和,卒于一场意外车祸,年仅二十五岁。’”吱吱愤然了,“就这一句话?”程知意努力想了想,肯定道,“就这一句话。”吱吱现在想骂人,她小学的时候,主持过整场文艺晚会,声音都紧张得颤抖;大学、研究生期间,拿过很多次奖学金;她用无数个不眠的夜晚,做过很多次实验,最后撰写的硕士论文,被很多人下载引用。她有朋友,有喜欢过的人,有一段完整而热烈的人生。她死了,就只剩下一行字?她还认真数了数,除去标点符号,只有30个字!整整30个字,她的一生,就被简短浓缩在这30个字里面!“吱吱,你是生气了吗?”*吱吱平复了下自己的心情,忽然反问道,“程知意,你可以感受到我的情绪?”程知意点点头,“你情绪起伏很明显的时候,能够感受到。平时的时候,也感受不到。”“吱吱。”程知意忽然叫她。“嗯?”程知意捂着心口,慢慢轻声道,“我看着你走过一段又一段的路,看着你为我,去活出新的答案。”她顿了顿,声音更轻了些,却像深埋在土地里的种子,缓慢又坚定地生根发芽。“吱吱,你不是一行字。”“你是我见过的,最努力活着的人。”吱吱低着头,手心抵着胸口,感受到那温热细微的脉动,弯了弯唇角,没说话。她被程知意看到了,正如她看到了程知意一般。*良久,程知意才试探着传来,“吱吱,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吱吱随口接上,“什么?”“你可以救一下,我弟弟吗?”“什么?!”总裁文里的白月光替身女配(十五)吱吱听完了程知意的叙述,有些恍惚。因为她的视角里,只能看到程知意的一生。其他人的视角和故事,涉及到程知意的,她可以看到,涉及不到的就看不到了。吱吱理了理目前的思路,“你是说,你的弟弟对你有……”她试图用比较正式的语言来表达,“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妄想。”“上辈子许妍先是引诱了他,之后又是威胁他,让他和你只是简单地吃顿饭,如果不和你吃饭,就把弟弟对你的妄想,告诉你。”“然后你弟弟并不知道,许妍的目的,是要对你下手。”“这些事情发生之后,弟弟一直试图跟你道歉。因为你不敢看手机,且一直住在秦可洛那里,所以错过了弟弟给你的道歉。”“在你出事之后,你弟弟杀了许妍,接着也自杀了。”“由于你的怨恨强烈,你在人间游荡几天,看到这样的事情,但是最终还是死了。”吱吱深深吸了口气,“是这样的,对吧?”程知意点点头,“现在许妍做的事情,已经被贺川、林致远都知道了。他们不会再容纳她了。而她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你,才落到了这个地步。所以,她接下来,一定会勾引弟弟,重复上辈子的阴谋。”吱吱现在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她忽然明白了,“所以,第一次见你弟弟的时候,你其实是心疼,不是害怕,对吧。”程知意继续点头,“是的。”“好吧。”看来是我自己害怕了,毕竟我知道的,弟弟是加害人,我不害怕才怪。吱吱心里默默为自己开脱着。然后又想到了什么,“程知意,我这辈子这样对你的父母,你会怨我吗?”疏远你的父母、弟弟,和他们犹如陌生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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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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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