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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阔的草地上,世家少爷小姐们汇聚在一起,手里举着红酒杯,观赏着不远处正在进行的赛马项目。棕色的马匹,流畅的肌肉线条,昂扬着马蹄在草地上狂奔着,显露矫健身姿。花眠感兴趣地看着。两人被侍人带入场,辅一进来,时刻盯着门口的程俊立马迎了上来:“苏沫!”“苏沫,我就知道你要来。”陆子衡立马打断他:“苏沫跟着我来的,和你有一文钱关系?”程俊不管这些,朝旁边的人使了个眼色,那人立马走开,不一会儿就牵着一匹棕色的小马走来。虽然是小马,但对花眠来说已经很高大的了。小马被牵到她身前,花眠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程俊献宝似的捏着小马的缰绳:“苏沫,这是我千挑万选来的,这小马是d国一个赛马比赛里冠军马生的幼崽,我专门买过来的,送你的。”程俊小声询问:“喜欢吗?”那小马眼睛很大,睫毛极长,十分有灵性的往花眠身前凑了凑,竟是低下了脑袋。花眠不明所以,试探性地猜测着抬手摸了摸那小马脑袋,小马立马高兴地又往前拱了拱。程俊语气兴奋:“它喜欢你!”小小年纪怎么就当了别人媳妇?14花眠:“”陆子衡:“”连个马都要来争宠?这世道还有没有天理了?程俊说完,脸上染上一抹诡异的红润:“它喜欢你,我也”话没说完,被陆子衡紧急打断:“你这马多少钱?”程俊愣了愣:“啊?”陆子衡说:“我买了。”程俊:“不卖!这是我送给苏沫的!”陆子衡微掀眼皮,目光凉凉:“你家开马场本来不就是卖马的吗?”程俊一噎,他家马场是供有钱人家玩马的场所,虽然也卖马,但是“那我也不卖,这是我送给苏沫的,我精心挑选的宝马不卖!”两人顿时像儿孩童一般争吵了起来,你一个我一句,最后陆子衡下了定论:“那你送苏沫也要苏沫要才行啊?”程俊立马哑了声,看向花眠:“你要吗?”花眠自然是不要的,她摇了摇头,程俊立马拉下脸,十分伤心。却也不甘示弱地问陆子衡:“那你送的她未必就要。”陆子衡余光扫了一眼花眠,他自然是知道的:“我买来又不送人。”程俊顿了顿,目光怪异的上下扫视了一眼长得很高的陆子衡,不可思议地问:“你要骑着小马?”“你一个大男人骑小马,上去了怕是要给这马压死。”“你管我!”陆子衡道,“卖不卖?”程俊看了一眼花眠,心里沮丧异常:“卖卖卖!烦死了。”陆子衡嘀咕一句:“也不知道到底是谁烦死了。”程俊是这场宴会的主角,没一会被管事的叫走了。陆子衡让人送了银钱来,然后带着花眠去换衣室换了件利落的衣服,花眠出来看到远处骑马的那些小姐们的着装,才发现自己穿的是骑马装。窄袖、裤装、长靴。陆子衡没见过这般打扮的花眠,一时间愣在原地,目光扫了可爱至极的少女拧起眉的模样,连忙回了神。有些不好意思地眨了眨眼,最后陆子衡牵着小马,带着花眠去了一处空旷的草地。少爷牵着缰绳,目光熠熠看向花眠,伸出了手:“上去,我带着你溜一圈。”花眠摇头:“我不会骑马。”陆子衡眉眼温柔:“我牵着你我牵着这缰绳在你旁边看着不会摔的。”见花眠还是不想骑,心下猜到这人又要拒绝了,于是他扯了个谎:“知道母亲为什么要我带着你来参加这宴会吗?”花眠确实不知道,摇摇头。少爷见人上钩了,严肃道:“我陆家的人都要会骑马才行,不然会被人家笑话老土的。”花眠十分怀疑这话里的真假:“是吗?”“当然是,我难道还骗你不成?”陆夫人的话花眠妥协了。被陆子衡扶着手踩着脚蹬上了马,一时有些坐不稳,被少爷抬手撑在了腰间,花眠坐稳了。少爷心里像是被巨大的柔软的被阳光晒过的棉花给填满了,不受控制地扬起了唇角,手里紧紧捏着缰绳,仿佛捏的不是缰绳,而是什么链接两人的红线一般。心下喜悦,余光瞥去观看马背上少女的反应。小马很乖,花眠从未骑过马,觉得新奇万分,唇角微微勾起一个很小的弧度,昳丽的面容因为微弯的眸子,让人落在她身上的视线变得惊心动魄。少爷心跳加快,深吸了口气。整个人就像是被丢在了酿制百年的醇香烈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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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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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