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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靠边停下车,落锁,回眸看向她。“你说你这么漂亮一个小姑娘,干点什么不好,学人家坐霸王车。”“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给你朋友打电话,让你朋友替你付打车费;二是送你到警局,你自己选吧。”沈南笙附和的点了点头。“这确实是个好主意。”“但我没朋友。”司机已经有些不耐烦了。“那就送你去警局。”“等等。”沈南笙急中生智,从后座拿起一支笔:“师傅,给我张纸。”司机在副驾驶的一侧随意翻出了一个破旧的笔记本,扔给了她:“喏。”沈南笙接过笔记本,唇角微弯,握紧笔杆,随意翻开一张空白页,洋洋洒洒的写下了‘沈南笙’三个大字。而后把笔记本重新还给了司机师傅。司机接过笔记本,目光落到了‘沈南笙’三个大字上,秒变地铁老爷爷表情包。沈南笙慢条斯理的说:“师傅,很快沈南笙这个名字就会火遍大江南北,到时候,您手里这个签名,怎么也会个值几十倍的打车费了。”司机宛若看智障一样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她,最后无奈的说。“算我倒霉,这三十五块钱我不要了,行了吧,你下车吧。”沈南笙一副欠揍的表情叮嘱司机师傅。“谢谢师傅,师傅,这个签名你一定要留好啊,中国人不骗中国人。”司机看她就烦,连连挥了挥手。“行行行,快走吧你。”沈南笙的手刚搭到车把手上,抬眸,一个倾倒众生,妖孽般的男人映入眼眶。“哇,好帅。”沈南笙秒变星星眼。下一秒,她立即回过神,这种逆天颜值的男人,在她的书里,肯定是拥有姓名的。他身着一袭剪裁得体的黑色手工定制西装,肩宽腿长,肤色白皙,神情寡淡,五官轮廓利落分明。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深邃的桃花眸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清冷,目测189的身高,两条修长的腿被西装裤包裹住,皮囊极好。是她的菜。(((o(?▽?)o)))一侧的男子拖着箱子,对男人说。“傅爷,医院传来消息,夫人她……住院了。”男人顿了顿,沉声道:“先去医院。”出租车就停在和男人不超过三米处,沈南笙无意间将两人的话,听入耳中。傅爷。能拥有这个称呼的,除了傅西洲还能有谁?他身侧的男子,应该就是他的特助齐修。司机见沈南笙还赖在后座上不走,沿着她花痴的视线看去,最终目光落到了傅西洲的身上。司机无奈的长叹了口气:“姑娘,下车吧,年轻人还是要趁早认清现实才是,再怎么看这种极品帅哥,也不会是你的。”这个姑娘已经耽误他太长时间。要不是看她穿着一身病号服,又淋了雨,他的国粹都要脱口而出了。“他是我老公。”沈南笙降下车窗,对着傅西洲道:“老公——”傅西洲闻声回眸,清冷的目光瞥了一眼她,又淡淡的收回。迈着修长的双腿,走向停在一旁的劳斯莱斯后座。沈南笙:“……”这是没认出来她?不过也可以理解,书中的剧情是两个人仅在领结婚证时见了一面,没认出来也正常。司机眉心微拧。“时代真是不一样了,你们这些年轻的姑娘啊,见到帅的就叫老公。”“师傅,他真是我老公。”沈南笙立即下了车,趴在车窗道:“来不及解释了,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就能把钱还你。”话落,沈南笙立即拦在了傅西洲的面前,扬起明艳的小脸,天鹅绒般的眼睫被雨水打湿,眨眼之间,如水中望月,顾倾人国,看得傅西洲一惊。他之前是见过沈南笙的,模样虽不差,可就像无味的压缩饼干,让人没有丝毫的兴趣。今天的她,周身却似散发着一层光晕,让人有些迷离。沈南笙笑眯眯的看着他,嗓音清澈温柔。“傅西洲,你仔细看看,我是你的妻子-沈南笙。”傅西洲鸦羽般的眼睫微垂,清冷的视线由她的病号服移到了她明艳的小脸上,嗓音清冷。“你怎么在这里?”沈南笙伸出双手,讨好的笑了笑。“我来接你啊,但出来的太急,没带钱。”指了指一旁的出租车:“打车费还没给。”傅西洲带有打量的目光,看了看沈南笙,随后对齐修做了个手势,示意他去付打车费。齐修问了打车费之后,直接从钱包里抽出两百给了司机。“不用找了。”司机接过钱之后,一副活久见的神情望着站在一旁的夫妻俩,自言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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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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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