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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笙一愣,小声鼓囊了句:“原来他叫鹤云亭。”傅西洲:“……”说完名字,就对号入座了?“他可能是我那么一点喜欢我。”沈南笙毫不否认,坦然的说:“就像你站在一团火旁边,总会感觉到一点温度的,别人喜欢我或者讨厌我,我都不在乎,只要你喜欢我就好。”“而且,在拍戏前我有和他说过,我家里有个大醋坛子,这场扣腰接我的戏不需要有肢体接触,只需要做一个假动作就可以,那个弯腰的动作是我靠着自己的舞蹈功力站住的,你看那十六个机位的回放,就能发现了。”说完,她的脑袋娇嗔的蹭了蹭男人的手臂。眨着明艳的大眼睛说:“弯腰的时间太久,又酸又疼,吃过晚餐后,你帮我揉揉吧。”听了女孩的话,傅西洲一只手心疼的抓住她的腰间,轻柔的按着:“是老公错了。”沈南笙眉眼温柔的看向他,红唇轻启。“那我要认真想想,该怎么惩罚你。”傅西洲生怕她会想出什么坏点子,迫不及待说:“只要让我抱着你睡觉,怎么惩罚都行。”沈南笙:“……”与此同时,夏初翻着自己和沈司安的聊天记录,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她在说,当然也有沈司安说的。“最近流感严重,笙笙不爱吃药,麻烦你帮我提醒她一下,谢谢。”“好的,夏小姐,谢谢。”“嗯。”“笙笙有任何棘手的问题,你随时告诉我。”……这半年来,每条信息,都客气得不能再客气。他只把她当作笙笙的经纪人,才愿意搭她的话,如若没有这层关系,想必是一句话都不愿和她多说的。夏初长叹了一口气,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仰头靠在了转椅上。“可能我不是人家喜欢的类型吧。”“算了,再继续纠缠下去,也没什么意义。”“那就止于此,让他以后想起我来,至少还是有些用处的,不至于太反感。”思及此,她拿起手机给沈南笙发了条微信。「笙笙,你哥太难追了,我放弃了。」沈南笙边边吃着天妇罗,边滑开手机,看着夏初的微信:「你想好了?」夏初:「想好了,我们之间可能就是没有眷侣的缘分。」沈南笙之前拐弯抹角问过沈司安,假若作为相亲对象夏初的印象。沈司安说得很直接,他不喜欢短头发的女人,他未来的另一半会是长头发的,颜值高的。毕竟这种事情是你情我愿的事,她也不能硬把两个人绑在一起。“宝贝。”傅西洲抬手擦了擦她嘴边的食物残渣:“在想什么?”沈南笙放下手机,摊了摊手。“我哥可能要注孤生了。”傅西洲唇角微扬,慢条斯理的说:“这倒不意外,大舅哥这种人眼高于顶,寻常人是落不到他眼里的。”沈南笙抬脚提了一下坐在对面的男人:“你最没资格这么说。”被提了一脚的男人低低的笑了。“我比他运气好,遇到笙笙了。”此刻,坐在办公室处理公务的沈司安接连打了三个喷嚏。而后,拿起手机拨通了傅西洲的电话。“傅西洲,你是不是骂我了?”傅西洲一愣,随即开口道:“那不会,只是想念大舅哥,多说了两句。”沈司安又耳提面命了傅西洲一番后,才挂断了电话。“从小打大,只要谁多提了他几句,他就会打喷嚏。”沈南笙坐在对面笑得眉眼弯弯:“估计刚刚又物理感知了,你小心一点。”傅西洲:“……”无所不能的大舅哥。晚餐过后,傅西洲背着沈南笙在路边散步,齐修开着劳斯莱斯慢悠悠的跟在两人身后。“老公,关于法国的案子,我有个想法。”沈南笙趴在傅西洲耳旁低语了几句,挑了挑眉:“你觉得怎么样?”傅西洲听了女孩的话,墨眸划过一道澄澈的光。“宝贝,你怎么想到的?”沈南笙抬手摸了摸男人的俊脸:“你别忘了,剧情是我设计的,卡bug这点,没人能比得过作者?”男人一手拖着她的小屁屁,一手抱着她的手背,向前一动,女孩就稳稳的落到了自己的怀里。刚喝了些清酒的缘故,女孩的呼吸间多了酒香气,淡淡的酒香气和她身上独有的蜜桃香融为一体,沁入鼻腔。轻易的就让他失去了理智。那张俊脸不受控制的靠近,女孩撇开头,他的薄唇刚好落大了她精致清瘦的锁骨上。“唔~”“傅西洲,这是在马路上,你要干嘛?”沈南笙抬手推开了他的俊脸:“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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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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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