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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之禾非常清楚自己无异样,只是脸皮薄,容易发红,她许久未遇到这般令她窘迫亦或是害羞的事情了。“王爷,我真的无事。”江之禾急忙拦下李渝,她知道自己猜对了,那就更不能耽误时辰,误了正事便不好了。李渝的目光在她脸上转了一圈,道:“真的?”江之禾狠狠点头:“嗯嗯。”李渝看着不像放心的样子,江之禾抬手在脸旁扇风:“许是今日太热了……”李渝笑出声,扒拉着一旁的小柜子,摸出一柄扇子,递给江之禾。江之禾慢慢接过,在李渝的注视下打开,小心翼翼扇着风。其实一点也不热,但扇扇风,江之禾发现脸上热意散了不少,手上的动作慢下来。李渝坐直身,回应江之禾方才的疑惑。“柴静生和贺长延交好,常有书信来往,只是这段时日贺长延忙些,倒没太多联系。柴静生不可能做如此谋害之事,但种种线索皆指向他,不得不从他入手,不是他,那就得查查他身边的人了。”李渝在书房得出这个结论时莫名觉得有些荒谬,京城多数人应知两人关系不差,这种低级到一眼便可识破的栽赃陷害是谁在做,如此愚蠢……查到柴静生线索就断了,李渝就算再觉得不可思议,也要从柴静生身边下手。现下怀疑的人有三个,李渝都有派人去查,只是其中一人,派出去的探子竟是一点异常都发现不出,而这没有异常才是最大的异常。那人是柴静生早亡兄长家的孩子,一次横祸,兄长家无人生还,只余一小儿因着早就待在柴静生家里躲过一劫。柴静生把他当宝贝疙瘩看,虽然犯事会教训,但柴静生总是会心软,罚跪一时辰往往被那小子哭一两眼泪,再哀嚎想“爹”和“娘”,柴静生不忍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那小子也聪明,但不用在正处,他每次犯事,都是濒着柴静生的底线来,杀人放火的事情不敢做,但却常常混在春花楼,言为了结交同道之友。本来他是最好查的,谁知谢韵灵派出的人没在他身上探出任何结果,极为不对劲。李渝也想过是他本身确无问题,但一日谢韵灵在他身上发现了一物。是他付钱时掏出的荷包,谢韵灵盯着他那几日没发现过此物,那日想来是喝多了酒,懵着拿钱。据谢韵灵言,在拿出荷包之后,那小子脸色唰白,眼神小心翼翼瞄了四周,发现无人在意他的手中物,才松口气放回怀中。当时,谢韵灵意识到不对,便使着一小二弄来一探究竟,但那小子太谨慎,牢牢抱着,酒是被吓醒了,扔了银两跑了。“那荷包什么样式?”李渝在书房听完谢韵灵的汇报,开口问她。谢韵灵将凭着记忆画下的图递给李渝。按常理,一个荷包而已,倒不至于让谢韵灵如此在意,但那荷包,不是普通荷包。在看到那人脸色变化之时,谢韵灵便意识到不对之处,盯着那个荷包,将其样式牢牢刻在脑中。看着很普通的一白色荷包,没有花里胡哨的样式,很简单的绸布包,若是落在谢韵灵脚旁,她都不会看一眼的那种,但唯一不对之处,是荷包的一角,用黑色丝线绣上的图案。像是怕不够显眼,白色的布料上用黑线绣图案。那个图案描下来,是一朵花,一朵生长在边境,被边境外族当做神赐的花。“你是说,柴静生的侄子,勾结外邦人要害本王?”李渝屈指弹了一下纸的边缘,发出“砰”的轻响。“这就没了?”等着下文的李渝,等来了谢韵灵的沉默。“主子,他出去之后,派人跟着了,但他身边从头到尾都有人围着,没找到机会下手。探进过柴家,那荷包却不知所踪……属下无能,王爷责罚。”“行了,起来吧。继续盯着他,查他最近来往的人员名单,尽早交给我。”“是。”回忆结束,李渝将放在怀里的纸张拿出,上面是花的图案,顺手交给江之禾。“可是,他又有什么理由去害他亲叔父呢?”江之禾接过,看了一眼,是她没见过的花。“这个就得等他亲自开口了。”李渝放好那张图,带着江之禾下马车,两人被人引着坐在二楼的一角落里,屏风隔开外人的视线。李渝倒了茶水递给江之禾,指了楼下大堂某处,江之禾顺着看去,一男子被围在众人之间,放肆笑着说着什么,大堂嘈杂,他不算太突出,但他身边聚集的人很多,一时倒成了高台之外最热闹的地方。“他就是……”“柴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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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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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