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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走吧,一会儿来人了就不好了……”杳季固执地站在原地盯着她,伸手就要再拍走那块盖头,可惜这次方清眼疾手快躲开了。“好了……快走,不走我就生气了……”方清佯装怒意看着她。杳季朝天翻了一个大白眼,靠,她才该生气好吗!“听话,乖。”又跟哄小孩一样……方清总是仗着自己前世活了二十几年今生活了十几年加起来算年龄来压杳季。“嘿,你才多大,十八岁的小孩,我可是大姐姐,听姐的话。”每次有事就用这话来搪塞她,听得杳季耳朵都快起茧子了……最后还是方清强硬地将她赶了出来,连带着房梁上的侍卫。那侍卫跳下来的时候,吓了方清一大跳。作者有话说:杳季,流氓。——李礼自传尘缘如梦3“这个这个字,是什么?”杳季咬着毛笔一头,指着一个稠到仅凭她十几年的语文知识一时辨认不出来的字,一脸苦大仇深。一旁乖乖研墨的李礼探头看来,轻描淡写将杳季不认识的字一一教给她。杳季听完口中“啧啧”声不断。她想过现代字是简化过,自己看不懂这字挺正常的,但是看了一圈,不认识的字多的有点过分了吧……杳季在这边感慨着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丝毫没注意到身旁李礼心疼的眼神。京城贵女小时是会跟家中男子一齐开蒙进学堂的,杳家也太过分了,就算再不喜,也不该不让他家娘子识字。不让读书也就罢了,识字最基础的竟都未请先生教导,他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碰上不让自家孩子进学堂的之事,眼下杳家行事可是开眼了。李礼就这样又暗暗记恨上杳季那没见过几面的便宜爹了。……这误会可大了。杳季的便宜爹其实没这么干过,只可惜,如今杳季的种种行为,都让李礼对他的观感直线下降。十一殿下可是最记仇的。什么狗屁杳家,配不上他娘子。李礼义愤填膺,在心中默默骂着杳季便宜爹,而杳季是一点没发现他的心思,还在跟书中字做斗争。杳季这次是她穿越以来最刻苦的一次。事情还要从那日从柴家出来后说起……李礼辞别柴静生后,跟着怒气冲冲的杳季回府。一路上,马车内,杳季低着头沉思,不知在想些什么,身边萦绕着低气压,李礼只能默默握着她的手,一言不敢发。良久,久到李礼已经在心中将昨日背下的书温习了两遍,杳季忽然抬头。“小李子,我们得搞点事业了。”杳季捧着李礼的脸如是说。狭小的空间内,李礼被扑面而来的香气晕了脑,红着脸呆呆点头。过去这么久了,他还是招架不住杳季的“突袭”。为什么要搞事业,怎么搞事业,他一时倒没问,心脏扑通扑通跳,杳季握着拳斗志昂扬说着什么,他一句也没听下去。只是后来,杳季便拎着他书房的书,摆一木椅坐在他书房日日不出。对此事,李礼是最开心的,他以前就想过杳季能陪着他在书房,只是杳季是个闲不住的主儿,总是要往方家跑……如今这样,倒也好。杳季不能太张扬往柴家跑,她现在不单单是杳季,还有皇子妃的身份。若是日日去往柴家,知道的是明白她同方清情意深重,不知道的还会以为李礼这个皇子想要同朝中重臣“勾搭”,图谋不轨之事……杳季也想过从柴家后院翻进去找方清,只是这个苗头被方清扼杀在摇篮里。方清微微皱着眉头担忧着摇头,说此事隐患太大,不安全,拼命阻止杳季。杳季无法,只能老老实实待着。歇了往外跑的心思,杳季全身心都转回自家人身上,这一转不要紧,杳季意外发现了小妹身上的经商天赋。杳季看着眼前略显陌生的杳涟,换了手继续托腮。嘶,这么聪明的人竟然是她妹妹……啧啧啧,太好了!这可是捡到宝了,正好她一直在发愁怎么联系城中书店将自己那些胡编乱造的故事出书赚大钱。她之前“背调”过京城的“小说”业历史,京城贵女之间,极为盛行话本子,她要是也写写话本子那可不就赚大发了吗!杳季摩拳擦掌。活了十八年之久,最不缺的就是不务正业看小说写同人的经历。再加上她杳季,可是现代人,研究过各种狗血的人,致力于各种的“饱览群书”者,难得到她吗?不可能!于是,杳季踏上了“胡编乱造”,啊,不是,是“创造世界”的伟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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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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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