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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人听了,顿觉五雷轰顶!本以为只有一个刘巍,怎么还有个什么世子?!而且,男妾!他们好好把人养这么大,他竟然要去给人做小?他们这些地方,历来只听女人给人做妾的,没听说男人也给人做妾的!他们谢家虽然是庄户人家,但在这乡下家底也算殷实,难道缺过他吃穿吗?需要他这样去作践自己?他哪怕在这乡下娶个姑娘好好过日子呢,不比给人做男妾强吗?尤其人家主母也不待见他!简直把谢家的脸都给丢尽了!谢家二老这下是彻底对柳舒失望了,侍卫将柳舒带走,谢大娘红着眼睛转身就进屋去了,没有再多看一眼。眼见外面天色已经昏暗下来,谢遥臣扭头问赵翊:“你还不回去?”赵翊语气不善:“你要赶孤走?”“……因为我家这没你睡觉的地方。”赵翊没有丝毫犹豫:“孤当然是和你睡!”“我床很小。”“那孤抱着你睡。”谢遥臣:“……”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当天晚上,谢遥臣不得不和太子殿下共享一张窄窄的床。本来他屋子里还有另外一张床,是谢大哥当初睡的,他成亲后谢老爹给他们夫妻俩重新打了张大一点的婚床,之前这张床就闲置下来了。单单一张床太窄了,两人挤在一起恐怕会十分不舒服,所以谢遥臣一开始是打算让赵翊去睡谢大哥那张的。却没想到,向来金尊玉贵的太子殿下进了屋,看见那张窄得不太能躺两个人的床,竟然喜出望外,死活不愿意单独睡。于是现在,谢遥臣不得不半边身子都趴在赵翊怀里。他睡得不得劲,抬手就在赵翊腰上掐了一把,没好气地说:“你不是说没了我也行吗?又跑来干什么?现在还赖着不走!”来都来了,赵翊也不介意再低头示弱。他将怀中的人紧了紧,低头在黑暗中去吻他的唇,无声喟叹:“因为实在是想你。”谢遥臣一顿,再多的气都撒不出来了。……这人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啊!赵翊先是试探了一下,见他没有躲开,于是呼吸一重,重重吻了下来。两三天没见而已,却仿佛分别了几年,胸腔里思念翻涌,两人用力拥抱在一起,唇舌亲密地交缠,呼吸急促而滚烫。心若擂鼓,血液沸腾。没两下谢遥臣嘴唇就被咬破了,这狗东西总喜欢这样干,但这次谢遥臣并没有生气,甚至还挺喜欢。动作太激烈,身下的床开始“嘎吱嘎吱”响,而赵翊仿佛没有听见,手往下面一探,就摸进了他衣裳底下。“别!”谢遥臣急忙抓住他手,小声阻止。谢家地方这样小,隔音几乎等同于没有,再搞下去两人明天就要没脸见人了!……当然赵翊脸皮这么厚,没脸见人的可能只有他一个。赵翊手任他抓住了,却没有要收回来的意思,借着窗户透进来的一点月色,他眼睛亮得惊人,盯着谢遥臣不放。“孤已经三天没和你亲热了……”他又低头吻他,“想你。”他气场是凶悍而急切的,谢遥臣却莫名感受出股可怜的意味。谢遥臣心中动摇了下,“那你……动作小点,不许发出声音!”黑暗中,赵翊唇角微微一扬,嗓音低沉说:“好。”努力克制着不发出声音,也别有一番风味。隔壁,谢思卿在黑暗中眼神呆滞地看着屋顶。……二哥,我从小就耳朵尖这回事,你是忘了还是故意的?翌日一早,太子殿下神清气爽,一改前几日的躁郁,谢家其他人也满面红光,商量着老四上京城的时候要准备些什么给他带回去。早就给他纳好的鞋垫得带走,家里做的酱菜也要收拾一些,老四从小喜欢的地瓜也不能忘了,得赶紧去地里挖两筐。什么都得准备全乎了,免得他一个人去了京城不习惯。所有人中,就谢思卿一个,顶着两个黑眼圈,神色萎靡。谢遥臣有些心虚地关心:“老四,你没睡好?”谢思卿虚弱地看他二哥一眼,沉默了下,幽幽地说:“突然得知自己是皇子,太激动了,睡不着。”谢遥臣稍稍放心,“是吗,过两天习惯就好了。”001残酷地说出真相:“别侥幸了,他昨晚都听见了。”谢遥臣:“……”他抬手就在赵翊后腰用力拧了一把!赵翊扭头,“你在给孤推拿?”四肢酸软没力气的谢遥臣:“……你等我吃了饭再说!”突然找到了弟弟,赵翊自然是要提前回京的,不过谢思卿离开前要做些准备,所以他们大概还会在这里停留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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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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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