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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再也没有去看,一个容器并不需要他投入感情。但这个孩子似乎对他有着天然的孺慕,他不理他,他也能一次次粘上来。他冷漠、无视,那道小小的身影却始终锲而不舍地跟在他后头,一遍遍喊他:“爹爹、爹爹!”他一看到他眼睛就会亮起来,哭得伤心时只需要他一个眼神就能破涕为笑,他扯着他的衣角围着他转来转去,说:“我最喜欢爹爹了!”小尾巴在他身边粘了一个冬天,燕启以为他可以继续无视。但他突然消失在他眼前,他去看他的时候,他哭得伤心,说——“我要死了。”“我要换一个爹。”“我不要你了。”很久之后燕启都不知道该不该后悔,因为刹那间的心软,就将他抱了回去,养在身边。他在他身边慢慢长大。他和扶光一点也不像,扶光从小就懂事、乖巧。他娇气、顽皮、粘人。他时时刻刻要跟着爹爹跑,吃饭要哄,睡觉要陪,走路要抱,受点小伤都要扑到他怀里哇哇地哭。扶光是内敛的、乖巧的。他是活泼的、顽劣的,从来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感情。他常常搂着他脖子,撒娇地在父亲肩头蹭来蹭去,说:“我最喜欢爹爹了!”他五岁了。大巫着急:“陛下,是时候了!玲珑心已经和身体契合,不再受排斥,现在就是摘除那颗多余心脏的最佳时机——”可燕启,已经下不去手了。……001:“宿主,呜呜,宿主,呜呜呜!”009:“001,你过来,我给你看个好东西。”001跑过去。009往它身上狂贴禁言胶带。……谢遥臣这一生,生不由己,死不由己。两颗心脏挤在他弱小的身躯里,玲珑心又太过霸道,他常常疼得死去活来,哭着问燕启:“爹爹,我是不是要死了?”燕启说是他生了病,总有一天会好。小时候他追问,还要病多久,总有一天是哪一天?后来他知道了,是要到扶光要回来的那一天。小时候他总有许多事不明白。比如燕启为什么对他那样冷漠,他都两岁了也不愿意去看他。原来是因为只是个容器而已。后来又为什么对他那样好,堪称娇纵,哪怕他一事无成也依旧纵容。原来是因为他不需要有出息。他问父亲他这样没出息,将来父皇老了怎么办?燕启从不回答他。原来是因为还有扶光。死后很久他还记得意识消散前,燕启那惊痛的脸。燕启大概是不舍得他去死的,所以冒着玲珑心发育不完全的风险,也没有摘除他的心脏,将他变成一个彻底的容器。可燕启也是舍不掉扶光的,所以他骗他说他是病了,然后让他忍受那十多年非人的痛苦。他大概觉得将来将玲珑心给了扶光,他还有自己的心。他的长子会回来,幼子也还在。可世事没能如他所愿。他送他去雪域做什么?大概是要雪皇一滴心头血,让玲珑心获得足以让人死而复生的生命力。毕竟雪皇那样喜欢他,从小就培养的感情,看到他那样痛苦,怎么会视而不见。但他又低估了雪皇的感情。他的恋人想要和他长长久久,不满足于他凡人寿命的短短百年,所以悄悄给了他一半轮回种,和他结了同生死契。也不知道燕启剖开他胸膛,看见他身体里只有轮回种,不见玲珑心时,是什么心情。但轮回种见光枯萎,他的长子不会回来,幼子也离他而去了。……谢遥臣没有名字。他不像兄长,一出生就有名字“扶光”,意喻“太阳”。而他,身边人称他小殿下,燕启叫他小七。燕启没给他取名字。意识到这点的时候,他已经四岁,又听见别人说燕启对太子多好多好,他就更加难过。从前他威胁过燕启很多次,说要离家出走,让父皇再也见不到他,但从来没有成行。直到这一次,他甚至没去找燕启放狠话,就悄悄跑了很远很远。后来燕启找到他,将他从偏僻花园的树上抱下来。耐心地哄他说,皇族取名要敬天告地,要让名字得到天地的承认,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出生时不取是怕他长不大,现在不取是还不到祭坛开启的时间。“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呢?”他含着眼泪问父亲。燕启告诉他要等到他二十岁的时候。谢遥臣掰着短短的手指数了半天,最后不开心地撅起小嘴巴。“那还有好久好久啊!”但最后还是被燕启哄好了,他趴在燕启背上,要父亲背他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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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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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