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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孩子,做错了事情也需要受到惩罚。”乔纳森眉头微微皱起,神情严肃而认真,语气斩钉截铁,没有丝毫的动摇,“他们将伤害强行加诸在别人的身上,肆意妄为却以为可以不承担任何的后果。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们永远都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克拉克,你要记住,有些错误是可以通过惩罚来纠正,来让你明白其中的教训的。“乔纳森继续说道,”然而,还有些错误,是无论施加多少惩罚,都永远无法弥补其造成的后果的。你心里清楚,你的体质特殊,和普通孩子截然不同。”乔纳森想到在那段视频里克拉克默不吭声承受的那些伤害就感到痛心。“要是你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在这场霸凌里遭受了难以挽回的伤害。”乔纳森的声音微微颤抖,“我和玛莎真的不敢想象,往后的日子该如何度过,我们的生活又会变成什么模样。”“克拉克,你为什么不反抗呢?”玛莎的眼眶通红地问道,她当然知道自己的孩子有这样的能力,“你别只听你父亲的话,事事都忍让,遇到这样的事情该反击就反击,我们不会怪你的。”玛莎当然知道克拉克有多听他父亲的话,此时都有些迁怒于乔纳森。“是这样。”乔纳森怔了怔,他一向不希望克拉克卷入暴力事件。但这次事件也让乔纳森反省,是不是他的教育理念才让克拉克才在遭遇这种事件还强行独自承受下来,“只是,你要注意好力度,最好控制在断一根骨头就行,就像惠特尼这样。”克拉克震惊地瞪大了眼。他都不敢置信,他一向固执的父亲竟然会有支持他把别人揍到骨折的一天。“我也不是不反抗。”克拉克这才将昨天发生的事情和父母解释清楚,包括那一条能克制他能力的项链,那条项链大概还遗留在田野里。克拉克还尤为郑重地介绍了那个路过救下他的男人,也是他借给了他西装参加舞会,而且很巧的是,男人就是那晚路过借仓库避雨的人。“你一定要好好感谢这位先生。”玛莎的脸上也露出深深的感激之情,“克拉克,你要记住,你当时给予别人的善意,也会在不经意的情况下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那些霸凌者究竟能不能在这次惩罚后改过自新,这是个未知数。玛莎只希望教育克拉克成为一个善良而又正直的男孩,但是千万不要让自己陷入危险。“克拉克,我们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到家后,乔纳森笑着说道。他知道因为被拒绝加入橄榄球队的事情克拉克不开心,所以乔纳森和玛莎为了让他们的儿子高兴特意准备了一份惊喜。克拉克已经用敏锐的听力听到了小狗的叫声。“是一只小狗?”黑发少年的脸上露出了喜出望外的神色来。家中小小的围栏里有一只正在打滚的毛茸茸的小金毛。克拉克满脸兴奋地注视着这个活泼可爱的小家伙。“你可以给他起一个名字。”玛莎笑着说道,“现在他也是我们肯特家的一份子了。”到了深夜,当男人抵达仓库的时候,就看到克拉克早就在这里等他了。少年的身旁,一只圆滚滚的小金毛正欢快地摇着尾巴。克拉克和小金毛亲昵地互动着,时不时发出阵阵笑声。男人站在阴影里静静注视着,嘴角叼着一根香烟,火星在黑暗中忽明忽暗。“这是用来试毒的试验品吗?”男人走进打量着问道。“当然不是!这是父母送给我的小狗,他的名字叫做坦克。”克拉克立刻担忧地将小金毛抱在怀里,他只是想要给男人介绍一下他的新伙伴。“有什么毒药,我吃就可以了。”克拉克又补充了一句,语气中透着一股无畏的坚定。男人微微一怔,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沉默片刻后,才吐出一句——“……你倒是觉悟高。”这么多年,男人没少见过傻的,但傻得这么纯得也倒是新颖。男人的目光在克拉克和小金毛之间来回游移,越看越觉得这两个家伙有着奇妙的相似感。精力充沛活跃,而充满天真无畏的好奇心。而且看起来有点笨头笨脑的。“过来。”男人开口发出指令。克拉克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立刻走到了男人的跟前。小金毛也一蹦一跳地紧紧跟随着主人的脚步。一大一小,那同样湿漉漉的眼珠子里,满是真诚与信任。男人以前也有想过要不要养只狗,只不过一想到狗可能都比他活得久,就没想法了。此刻克拉克只感觉到,男人伸手突然毫无征兆地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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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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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