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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他们此刻谈论的,不过是别人的性命,与自己毫无干系。“不是由别人来定我的死期,而是我自己决定。”“这不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吗?”卡洛斯的话等同于认可了克拉克的猜想。但克拉克完全无法接受。他无法接受这个男人在三天之后,就要被埋在这冰冷的墓碑之下。那些相处的画面轰然直冲克拉克的脑海,让他感觉到了一种极为强烈的痛苦和无力感。克拉克紧咬着唇,他明知自己的想法和话语或许根本无法改变这个男人的决定,可他还是不愿放弃,哪怕只有一丝希望。克拉克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目光坚定地直视着男人,声音略带颤抖却又充满了恳切,问道——“卡洛斯先生,你来到这个小镇,是渴望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吗?”从杀手的身份脱离,从黑暗的世界离开,回归到这个小镇上纯粹而又干净的生活。克拉克揣测着,也许这座小镇上有卡洛斯想要的生活。“我可以帮你,我可以教先生如何成为一个普通人。”“这个小镇上的人都很友好,生活很简单。”不等男人回答,克拉克又急切地说道,就好像已经忘记了这段时间他所遭遇的困境,“如果先生你没有家,你可以和我一起回家。”少年微微停顿,眼中满是真挚与坚定,他的话语显得那么充满决心。“我会成为卡洛斯先生的家人。”卡洛斯并没有说话,香烟上朦胧的烟雾和微末的火星交缠着。那双迷人而又深邃的苍蓝色眼眸,宛如覆盖着厚厚冰层的冰原。身为杀手的男人,在黑暗中徘徊已久,见过了太多的生死,他此刻的生命就像是已经燃烧到最后的一片灰烬。少年的话语,虽然温暖,却没能穿透他心中那层厚厚的坚冰,为他迎来黎明的曙光。一棵枯竭衰败的树木,生命的脉络早已干涸。本就不会因为一片叶子的倔强抽芽,便能重获新生的力量。“克拉克,我们才认识多久?”卡洛斯终于开口,声音低沉而沙哑,像是从极为遥远的地方传来,带着几分沧桑与嘲讽。卡洛斯更加知道,克拉克·肯特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这个男孩一直在和平的小镇上生活,在父母的爱与呵护中长大。拥有着他所没有的愚蠢的、天真的、纯粹的、善良的心。轻而易举地就能将自己最重要的[家]分享出去。“先生是很好的人。”克拉克却是这样回答卡洛斯。“只有你会这么说。”卡洛斯冷笑地嘲讽道,“你太好骗了。”“我有什么值得先生骗的吗?”克拉克的目光却定定地注视着眼前的男人。在这一刻,克拉克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很多的画面——你知道,在仿佛被抽空全身的力量,只能虚弱至极地被绑在空气寒冷的田野等待别人的营救,无人呼应而不得不从天黑等到天亮是怎样无助的感觉吗?克拉克不知道,因为先生救了他。你知道,在舞会上所有的高中生们都穿着华丽的礼服翩翩起舞,可与此同时的他却只能是一个无人问津得只穿着内裤的稻草人是怎样难堪的感觉吗?克拉克不知道,因为先生成为了他的舞伴。你知道,因为见义勇为的行为,却招惹上了品行败坏的混蛋而不得不背上一百万美金的庞大负债,被毁了的人生会变得多么糟糕而又绝望吗?克拉克也不需要知道,因为先生帮了他。对于男人来说,这些或许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可是对于克拉克而言,他最狼狈难堪的时刻都被男人看到了,而可以选择忽视的男人却毫不犹豫地伸手拉了他一把。即便是在卢瑟集团制药厂爆炸的那一刻,世界观感受到震荡与崩塌的克拉克,拥有那么一只能被他牢牢握在手里的手。即便那只手是冰冷的、纤细的、充满伤痕的,却给予克拉克无比的安心,让他知晓他并非是一个人。是男人拯救了他十六岁最黑暗的时刻,给予了他十六岁最盛大的时刻。也拯救了他未来的人生。也许,克拉克·肯特没有别人的帮助,他也可以自己克服这一切。但是,卡洛斯先生在最恰当的时机就这样出现了。对于克拉克而言——卡洛斯就如同是无意间降临在普普通通的斯莫维尔小镇的一场……似是奇迹的流星雨。也是一场实现克拉克心愿的流星雨。“先生,围巾会织好的。”克拉克的泪水止不住地落下,十六岁的少年心里悲伤而又真诚地请求。他不知道发生在男人身上的所有故事,但他只希望不要让这一切崩塌,成为一座冰冷的墓碑,“一切也都会变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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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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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