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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只有今天。”男人温柔的嗓音散在了清冷的夜色里。克拉克的眼眸在此刻恍若光亮一点一点熄灭,怔怔地盯着男人的面容。少年的嘴唇微微颤抖,像是想说些什么,却又被强烈的情绪哽在喉间。“想要继承我的财产吗?”卡洛斯突然说道,语气里带着戏谑,“也不是不可以。”“我不要。”克拉克此时坚定地摇了摇头,像是找到了自己的声音般。“昨天送先生的围巾,我能帮你戴上吗?”最后,克拉克终于哑着嗓音开口道。卡洛斯轻笑着点了点头,而后男人从阴影中拿出了一条围巾。正是克拉克一针一线精心织出来的那一条。卡洛斯将围巾递到了克拉克的手中,而后将自己脖子上的深灰色围巾摘下。那个漆黑的覆盖着冰棱的项圈已经不再是一个秘密。“戴吧。”男人的眼眸里含着笑意微微将头前倾,深灰色的发丝在风中摆动,让克拉克实现这个他说出的愿望。克拉克迟疑地缓缓伸出手,而后将手中的围巾戴上了男人的颈脖,他的手指能感受到项圈极为冰冷的温度,男人的脖子上是肉眼可见的冻伤。克拉克的眼眶瞬间红了,他都无法想象男人一直戴着如此寒冷而又坚硬的项圈,也无法想象这样的枷锁会禁锢男人的一生。黑发少年小心而又认真地将这条围巾为男人系好。这仿佛是,他们之间最为接近的一刻。那条由白色、灰色、蓝色细软毛线精心织成的围巾,此刻绕在男人的颈间,正如克拉克之前所想,它的颜色、质地,像极了卡洛斯的眼眸,澄澈而深邃。恰似映照着冰川的湖面,清冷中带着一抹温柔。此刻,当克拉克抬眼望进那双眼眸的时候,如同望进了一片宽阔无垠的海洋中。会有海鸥自由自在地在天际与海平线之间飞翔。——卡洛斯先生应该是自由的。克拉克心里这样说道。黑发少年的手指微微划过男人深灰的发丝,恍若划过令他贪恋的温度,就连那烟草的气味都让他想要留住,而后少年缓缓地攥紧空无一物的掌心。“很好看。”克拉克眼眶发红地笑着说道。卡洛斯嘴角随之扬起轻轻的浅笑,曾经,克拉克总是在这张俊美的面容上看到轻蔑、嘲讽与冰冷,而此刻,那些神情全然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克拉克沉迷的温柔。男人用一种极为平静的语调说道——“克拉克,魔法要消失了。”就像是那场被赋予魔法的舞会,在此刻终于要落下最后的帷幕。小镇的农场男孩,依旧在农场里过着普通的生活。也许他在未来会成为超人,但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但是,至少魔法不止十五分钟,也不止影片里的一天。这已经值得幸运。“这些天,我度过得很愉快。”十六岁的黑发少年在此刻一边笑一边眼泪从红着的眼眶落下,“能够认识卡洛斯先生,我真的很开心。”卡洛斯仍然是那样平静的神情,笑着抬起手摸了摸少年的头发。用一贯沉稳的声音轻声说道——“克拉克,回家吧。”时间x陷阱因为克拉克知道,他的父母还在家中等待着他,显然他们也想要好好听一下克拉克如此隆重对待的约会。“约会还顺利吗?”看到克拉克回来,乔纳森和玛莎眼里瞬间亮起关切的光,几乎异口同声地问道。克拉克如此郑重其事地穿着西装还打理了头发,乔纳森和玛莎自然也能感受得到他们的儿子对这次约会的重视。平日里青涩的少年气在这个今晚多了几分成熟,像是突然长大了般。玛莎在打扫克拉克的房间里也看到过书桌上的照片,那是在克拉克的返校舞会上,和克拉克站在一起的容貌极为姣好的少女。玛莎自然也和乔纳森私下里讨论过,他们心中对这个女孩自然感到好奇,隐隐猜到儿子应该是陷入了一段美好的情愫之中。只是可能是因为克拉克不好意思,所以才一直都没有和他们主动提起过。玛莎和乔纳森自然是支持的。这个年纪的男孩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刻,有暗恋和交往的女生这也并没什么奇怪的。“挺顺利的,我们一起去看了《罗马假日》的电影。”克拉克笑着说道,但是脸上的表情却并不是那么愉悦,眼眶红红的反而看起来笑容都勉强极了。“约会对象是你的同学吗?”玛莎有几分担忧地试探问道,想起之前克拉克为了救那个女孩挺身而出,险些欠下巨额赔账的事,“是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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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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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