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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上的同学们看不出这身西装高昂的价值,但是他们看得出这身西装非常适合克拉克。无数的同学都在惊叹的眼神中给予了赞美。克拉克笑着接受了称赞。——卡洛斯先生的眼光自然是不会错的。舞会结束后,意犹未尽的同学们自然还有热闹非凡的下一场活动。班级里家境最为优渥的同学亚当斯·格伦热情地邀请大家前往自家的别墅,打算在那里狂欢一整晚。克拉克也欣然接受了邀请,毕竟这是高中生活的最后一次集体狂欢,他不想错过。不过,克拉克并没有直接跟随同学们前往别墅,而是决定先回一趟家。他实在担心在接下来的狂欢中,西装会被不小心弄脏。于是,回到家中,快速换上了一套更为休闲舒适的衣服。克拉克难得地写了一张准许条,这个夜晚他大概率会回来得很晚,或许还会喝酒。乔纳森和玛莎欣然批准了克拉克的准许条,让他和同学们玩得尽兴,只是要注意安全。别墅里果然有琳琅满目的酒。虽说在场的同学们都还未到法定的喝酒年龄,可此刻,在这无人管束的别墅派对氛围里,尤其还是毕业舞会的后续,压根就没有人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客厅的地毯上,一群年轻人正围成一个圆圈,兴致勃勃地玩着真心话和大冒险的游戏。随着游戏一轮轮推进,酒瓶终于转到了克拉克。当“克拉克”的名字被喊出时,周围顿时响起一阵兴奋的起哄声。他们这次玩的刺激款的游戏,无论是选择真心话还是选择大冒险,必须都要玩三轮。怕大冒险做一些出格的事情,克拉克自然选择了真心话。克洛伊深吸一口气,如同鼓足了勇气般地注视着克拉克问道——“你还喜欢爱丽丝吗?”整个热闹的场子瞬间寂静了下来,他们谁都知道,爱丽丝是克拉克一直深藏在心底的初恋。这段感情在克拉克心中的分量,大家都有所耳闻,只是从未被如此直白地摆在台面上提及。克拉克也沉默了。喜欢?其实,克拉克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喜欢卡洛斯先生吗?那时的克拉克自己也想不明白。十六岁的克拉克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喜欢一个比他年长十五岁的男人,而且那个男人的身份还是一位扑朔迷离的意大利杀手。只是,克拉克可以肯定的是,他从来没有在其他人的身上,感受到同样强烈的情感。那种希望能为对方带来愉悦的渴望,那种心跳毫无征兆地怦然加速的跳动,那种步伐轻快地想要快一点冲到对方身边去的冲动;那种无法忍受分别的痛苦与煎熬,那种希望时间就停留在这一刻的愿望,那种因为世界即将永远地失去这个人而感觉到的痛彻心扉。人往往会觉得自己过去许下的承诺幼稚而又愚蠢。克拉克从来没有这么觉得。他还是想要——[成为卡洛斯先生的家人]。“是的,我还喜欢。”克拉克在此刻听到了自己很清楚而又坚定的声音。十八岁的克拉克已经可以明确地分辨自己的情感。卡洛斯先生……危险而又迷人,温柔而又残酷,成熟而又破碎,浪漫而又淡漠。如此的矛盾,而又如此的完美。克拉克只知道,他为这个男人着迷。曾经的,至少有那么一个瞬间。——他甚至以为,卡洛斯先生会吻他。在那一刻,他心跳得极快,却并没有避开。——他甚至希望,卡洛斯先生能吻他一下。但是克拉克知道,卡洛斯先生是不会这么做的。对于那个什么都经历过的男人而言,克拉克·肯特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镇男孩,一个自不量力地空有理想主义的妄图拯救他的固执男孩。卡洛斯先生也许是看得出他是喜欢他的,就如同克拉克也能看出那些女孩喜欢他。但是,十六岁的男孩的青涩稚嫩的喜欢,对于卡洛斯先生而言一定很轻。只是,克拉克始终笃定,他对于卡洛斯先生来说一定是特别的存在。不然,卡洛斯先生也不会为了他耽误了死亡的计划,而停留到了生命的最后一秒。克洛伊也猜想到了这个答案,但是当听到自己一直默默喜欢的男孩始终心里都藏着一个遥不可及的女孩,她仍然为此感到很伤心和不甘心。尤其是,高中三年已经结束了,而克拉克仍然喜欢着那个还是在新生的时候偶遇到的少女,连最后一支舞蹈的机会也不肯给其他任何女孩。泪水在克洛伊的眼眸里打转,她为克拉克的痴心而觉得不值得。所有人都觉得克拉克变得成熟稳重,只有她,觉得克拉克仍然是那个固执愚蠢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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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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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