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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转校来,在纽约也不认识什么人。”卡洛斯在此时开口,“你们认识什么能够帮助奥利弗的信任的人吗?比如说能研究他体内发生的异变。”内德、玛丽和彼得在此刻都陷入了深思。“我认识奥斯本集团的总裁……哈里·奥斯本,我们是小时候的好朋友。”彼得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奥斯本集团本来就重点攻克生物科技,也许他们能有办法!”内德觉得这是个好突破口。“那我打电话来问一下哈里。”彼得有些不确定地说道,他不知道奥斯本集团能不能接纳一只吸血鬼,但的确奥利弗这种情况如果能有奥斯本集团的帮助是最好的。彼得去打了电话,回来的时候脸上露出了愉悦轻松的神色来。“哈里同意了!他说会派人来接我们去奥斯本集团!”有奥斯本集团的帮助,总算比他们几个人没头绪地瞎忙活要好,几个人的心里都觉得安稳了些。“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卡洛斯蓦得开口说道。等彼得他们一行人去了奥斯本集团,肯定还要就这件事和哈里·奥斯本讨论很久,卡洛斯也没什么兴趣一直旁听。这只吸血鬼送到奥斯本集团,明天他直接去看他们研究团队的成果就行。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也许去奥斯本集团他们能为你的伤口更好地治疗。”彼得还是顾忌着卡洛斯的伤。“还是让卡洛斯回去休息吧,这件事可能没有这么快结束。”玛丽想了想说道,“让卡洛斯一直带着伤和奥利弗在一起,也不太好。”“那我给你打车。”彼得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你在家里好好休息。”看了看卡洛斯受伤的小臂,小蜘蛛忍不住小声说道,“你要是不想做作业,等我晚点回来帮你写。”卡洛斯:“……”都快忘记还有写作业这件事。等灰发少年下了车走到彼得·帕克家门口时,步伐缓缓停了下来。“还不出来吗?”卡洛斯轻笑了声,而后望了过去。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从拐角出现,男人的身姿挺拔,面部轮廓英俊而又硬朗。高挺的鼻梁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更显优雅,镜片后的蓝眸深邃而沉稳,又好似闪烁着如星光般期许又愉悦的微光。此时男人的手中正捧着一束纯白的百合花束,浅淡的花香在风中摇曳。他们在此刻遥遥相望,就恍若两个时空的人在对望。——不对。——他们本来就来自同一个时空,不是吗?男人一步一步沉稳地走了过来,恍若坚定地迈过了时间的轴线。随着黑发男人的靠近,卡洛斯能清晰地看到男人眼眸里荡漾的如同湖泊般的湛蓝。抱着花束的西装男人站定在灰发少年面前,嘴角勾起温柔的笑容。自从那天之后,克拉克·肯特送了无数束花给卡洛斯。但这还是对调x久等因为身高明显的差距。让卡洛斯不得不微微仰起头,目光略带仰视地望向眼前身着笔挺西装的男人。在这一瞬间,卡洛斯心中不禁泛起一阵涟漪。时间的回溯感,于他而言或许还没有那般强烈与直观。可当他的视线聚焦在眼前这个男人身上,在他的记忆里那个面容帅气、带着几分青涩的黑发少年,与当下眼前高大且成熟的克拉克·肯特逐渐重叠又分离。刹那间,卡洛斯无比清晰地感受到——那漫长的十几年时光,确确实实地在克拉克身上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卡洛斯默默打量着克拉克,就如他曾经暗自预想的那样,成长为成熟男人的克拉克穿西装驾驭得堪称完美。笔挺的西装勾勒出他男人挺拔的身姿,每一处线条都彰显着成熟男性独有的魅力与稳重。如今的克拉克,已然蜕变成为一个从任何角度看都无可挑剔的成熟男人。“克拉克,好久不见。”卡洛斯嘴角勾起,从克拉克的手中伸手接过了百合花束。他们的分别充斥着绚烂的烟花、无知的欺骗、虚假的希望、桎梏的痛苦、和悲凉的死亡。卡洛斯知道,那个夜晚一定是对于克拉克·肯特而言充满绝望色彩的噩梦。可是在此刻的重逢——却又显得如此的平静。“你受伤了。”克拉克眉头微微皱起,语气中满是关切。男人那敏锐的嗅觉,瞬间捕捉到了卡洛斯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血味,同时一眼便锁定了卡洛斯受伤的部位。“皮外伤。”卡洛斯并不在意地说道,“我们聊一下。”克拉克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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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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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