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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不重要。“严大小姐,我连队伍都没有组,你觉得我能接什么任务啊?”胡茗笑着说道。“胡茗,你会谢谢我的。”严锦眼带微笑,肯定地说道。啊,还没有定队伍,“那个是谁?”赵一看着离开的严锦问道,“你在这张纸上按个印,我去一起提交就行了。”“监狱认识的人。”胡茗目光随意地扫了一眼,心不在焉地回答道,“这里吗?”赵一点点头,追问道:“她来干嘛?”“来做个提醒?她想让我们做这个任务,你觉得呢?”胡茗微微蹙起眉头,其实她也不知道她想来干嘛,但是胡茗直觉她是一个好人,没什么依据,只是那么觉得,“你觉得她怎么样?”“很强很温柔。”赵一认真思索了片刻,才开口回复道,“看上去她是个好人。”看上去吗?啧,有些微妙。“嗯……”“不过,胡茗最好还是不要离她太近。”赵一伸出手在空中轻轻比划了一下,眼神中透着几分谨慎,“她给我的感觉就像平静的大海,很克制。那个男生就不如她会克制,就像出鞘的剑一样。”“这样啊。”胡茗轻声说道,她皱着眉头看向了那个任务,小声喃喃道,“寻找偷菜的贼。这任务和严锦会有什么关系呢?接这个任务吗?”赵一摸着胡茗的额头,想要将她皱着的眉头抚平,安慰道:“没事的,想做就做。”“你有想要组队的人吗?”胡茗抬手抓住了赵一的手,不让她在她的额头上胡作非为。“胡茗。”“我就多余问你。”胡茗瞥了赵一一眼,叹息道,“你这个社交范围大概和我一模一样,你要多出去走动走动啊。”“那胡茗你呢?”她俩站在那儿,一时间竟有些相顾无言,胡茗心底暗自感慨:她们两个还真是人缘差,这种时候竟找不出一个能组队的人选。正想着这件事,这时候胡茗的光脑亮了,她叹了一口气:人是来了。与此同时,麻烦也来了,还是两个。她的目光在赵一身上停留片刻,又看了一眼光脑,叹了口气:这两个人真的不会打起来吗?————咖啡厅里,气氛中透露着一些尴尬,大眼瞪小眼的,四个人就这么相互对视着,谁都没有率先开口打破僵局。暖黄色的灯光从头顶洒下,空气中弥漫着咖啡醇厚的香气,可这一切都没能驱散众人之间那略显尴尬的静谧。大家都只是默默地端起咖啡杯,轻抿一口,佯装专注于杯中的咖啡和奶茶,实则都在等待着有一个人能鼓起勇气,率先打破这令人窒息的氛围。胡茗紧紧抓住了赵一的手,以免她们见面就掐起来。赵一乖乖地任由胡茗牵着,一点都不闹腾。虽然她平时也不闹腾,只是见魏启的时候直接打上去了而已。胡茗在考试结束的时候,魏启还瞒着赵一,找过她一次。当时,她想拿回原来的胡茗送出的玉佩,毕竟是父母的遗产总觉得应该拿回来。然而魏启却告诉她:胡茗从来没有喜欢过他,所以送他玉佩也是无稽之谈。胡茗一听这话,就反驳他:“她说我爱你。”魏启却反问了她一句:“爱难道不可以装出来吗?而且她说的就对吗,她懂爱吗?”胡茗有些赞同的点点头,他好像说得也没有错,赵一真的能明白爱这件事吗?后来,魏启还特别坚定地说道:“你不是胡茗。”胡茗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只是问道:“为什么这么说。”她也知道自己不是那种可以瞒过其他人的人,只是没想到魏启这个人能发现。“我真和你谈过?那么了解我?”胡茗开玩笑道。“一个人再怎么改变有些东西是不会改变的,你知道吗?我之前也用过赵一刺激你,你的反应简直截然相反。”啧,在测试的时候挑衅她,原来是这个理由吗?这个人真的很敏锐。“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你人缘没那么好,没什么朋友。”这句话怎么感觉好像在骂她一样。不过,挺好的,这样她可以开心做自己了,不过好像认识的人多,也可以做自己,大不了交新朋友好了。胡茗回忆了一下自己的社交范围,好吧,一个人也挺好的。不过她有些诧异,她不是胡茗这件事,最先意识到的,是她的“假对象”。“你不觉得你想的这件事很匪夷所思吗?”魏启收回来他的扇子:“这个世界什么时候都有可能,不是吗?毕竟,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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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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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