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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说了,我全制成药剂,给我喜欢的那个女的喝了。”周煜的声音越来越大,甚至变得有些尖锐,他想要强烈地证明他说的是对的。他的情绪很饱满,不现实,饱满的有些过了。明显是他想要包庇什么东西,比如摄魂草的去处。胡茗冷哼一声,松开了他的衣领,笑着说道:“假如那个女生摄入那么多摄魂草的话,早就已经死了。所以,剩下的摄魂草去哪里了?”胡茗再一次追问道。“不是,是因为实验失败,所以被我倒掉了,我记错了。”周煜轻轻皱了下眉毛,神色有些慌张,再次重复了一遍,“我有部分倒掉了。”“一个知道摄魂草的作用的人,连它的副作用都不知道,它只是会变成傻子,但是不会死。还在反复更改陈词。”胡茗掰着手指,一条一条地细数他的失误,笑着说道,“哥哥,你可真是错漏百出啊,你觉得我会这么轻易相信你吗?”“不是的,我是听别人说的这个,我不知道有副作用。”周煜狡辩道。“是告诉你摄魂草的人拿走的吗?”胡茗乘胜追击。周煜没有说话。“张瑞琪,直接上报吧。他是偷的人,但是他后面还有人,光凭我们是问不出来的。我们可不是审讯专业的。”胡茗面带微笑吩咐道,“假如说是团伙犯案的话,就不是我们能解决的了。”张瑞琪点点头:“我已经上传了。”胡茗跳下了桌子,语气轻快地说:“走吧。”“去哪里啊?”“回宿舍啊,不是结束了吗?”胡茗歪头,一副可爱的样子回答。“不用抓住背后的人吗?”张瑞琪呆呆地看着胡茗,问道。胡茗看着她,赞叹道:要是她是我员工就好了,真好啊,有能力听话,还会自己找事做。简直就是完美员工。“我们的任务是什么?”“寻找偷菜的小贼。”胡茗指了指坐在椅子上的周煜,问道:“那他是谁?”“偷菜的小贼。”“找到了吗?”“找到了。”“那不就结了吗?”胡茗拍拍手,回答道,“哦对了,别忘了问那男的女生叫什么,给人女生做个身体检查啊。”“这个是肯定的啊。”张瑞琪点点头,赞同道,“可是……啊,胡茗你快回来……”胡茗在远处挥了挥手,示意拜拜,脚步轻快地离开了。开玩笑,有多大能耐做多大事,再不走,真的要被她抓去继续找主谋了。需要摄魂草去控制人,这可不是一件小事。说不定,那个男生已经被控制住了,也有可能是自愿的,为了什么理想什么的。她可不想做工作之外的事情。假如说,是为了报复帝国在进行实验,能够提高人的精神力极限什么的?不可能不可能,这肯定是她想多了,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事情。胡茗停止了自己的思考,没有深入想下去,因为属于她的事情已经结束了,再想也于事无补。严锦穿着一袭剪裁精致的黑裙正缓缓向胡茗走来,裙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摇曳,她穿得很隆重,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高贵冷艳的气息还带着一股撩人心弦的馥郁香气。啊,漂亮姐姐!这是要去哪个宴会上吗?但是,无论怎么样穿得那么隆重还要来找她一定有很重要的事情。严锦嘴角上扬,轻声问道:“任务完成了?”果然,这个任务对于严锦来说很重要,但是这和她有什么关系呢?胡茗点点头,语气中透着一丝不解:“我不明白,你是想让我找到真凶吗?我可没找到哦。”“你知道我的精神体是什么吗?”严锦问出了一句前言不搭后语的话。胡茗是虽满心困惑,还是乖乖地问了:“是什么?”“是乌龟。”严锦缓缓说道。小乌龟?是防御力很强的那种精神体?“你听说过龟背卜卦吗?”严锦耐心地解释道,“具体的原因我也不知道,只不过它告诉我这样做是最正确的。”胡茗沉默,不知道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该问什么。因为她们之间的交情还没深厚到无话不谈的地步,也因为胡茗心里知道,如果她在这个局里面的话,她是那个蒙在鼓里、什么也看不见的人,她不是执棋手。“严锦学姐,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以后也只会做一个普通人。”胡茗面无表情地强调道。“普通人啊……”严锦双手抱胸,震惊地盯着胡茗,“你是不是对普通人有些误解?你看看你开学以来的这些举动,是一个普通人干的事情吗?”“很普通啊,就是我运气不好啊。”胡茗理直气壮,因为她是真的那么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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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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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