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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正想直起身子,去一旁的超市打个电话,突然身后有人走了过来。白雪抬头,嘿,这人有点眼熟,再仔细一想,哦,记起来了,是那个漂亮丫头苏盼娣的哥哥,苏家宝。苏家宝换下了那身脏兮兮的工作服,身上一件干净的工字背心,一条休闲的运动短裤,脚上穿的也不是干活的胶鞋,而是刷洗的一尘不染的白色运动鞋。白雪直起身子,客气又疏离的打招呼:“啊,车轱辘里缠了根铁丝。你这是刚从超市买东西回来?”“嗯,晚上有客人过来吃饭。”苏家宝随手把购物袋放到一旁的平地上:“怎么弄的啊?我帮你看看吧。”白雪把绞着铁丝的地方指给他看:“喏,缠的特别紧,我刚才拽了,根本扯不下来。”苏家宝弯身看了眼缠在车轴里的铁丝,伸手拽了两下,依然纹丝不动。白雪无奈叹气:“这样不行,用手是扯不下来的。算了,我去打个电话,让我家里人来接一下…”她话还没说完,苏家宝直起身,下意识伸手往腰间摸了一把,这才想起来自己换衣服时把工具袋给摘了下来。他看了眼一旁的超市,说道:“你等会儿,我去看看能不能借把钳子。”超市老板挺爽快的借了工具。苏家宝拎着钳子回来,蹲到车子前面,一手扶着车架,一手握着钳子,选了个合适的角度,用钳子夹住铁丝的一头,然后用手把车架抬起来一点,倒转车轮,又一阵牙碜的摩擦声过后,铁丝被抻出来一截。白雪瞧见了,心里一喜,赶忙蹲过去,想要帮忙抬车。她手还没碰到车架,就被苏家宝用胳膊挡开了。“小心蹭上机油,这东西沾衣服上了洗不掉…”苏家宝头都没抬地说,继续自己在哪里捣鼓。白雪呆了一下,下意识地扫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心里倏地一暖,她跟人家又不是多熟,人家能这么帮忙,已经太够意思了。宴客苏家宝胳膊使劲儿跟铁丝纠缠。白雪蹲在他对面,视线不经意从缠成一团的铁丝上面移到了苏家宝的脸上。苏家宝歪着头,浓重的五官和颇有棱角的脸在耀眼的夕阳下,化作某种极为清晰生动的表情。他自小做农活,骨胳粗大,肩膀宽阔,高大的身形像座小山遮住身后橘色的阳光,带着浓厚的温暖的安全感。到底是兄妹,虽然五官不尽相似,但是模样却是耐看的,属于那种越看越顺眼的类型。其实这人,长得还真挺不错!“当啷!”一声脆响打断了白雪飘飞的思绪。苏家宝捏着那根细铁丝站起身:“行了,你骑上去试试吧。”白雪推着自行车前后走动了两下,果然没什么影响了。苏家宝看着没问题了,说道:“行了,放心骑吧!”白雪连忙道谢:“谢谢你啊!”苏家宝摆摆手:“没事,天不早了,快回家吧。”苏家宝说完,拎起地上的购物袋,回去超市把钳子还了。出来的时候,白雪还没走。苏家宝走到她身边,摆摆手,抬腿便走。“哎,那个,苏家宝!”白雪急忙叫住他。苏家宝回身,对于白雪知道他的名字,多少有些惊讶,不过也没多想,问道:“嗯?还有事儿?”“没事儿,就是,谢谢你啊,对了,你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吧?我叫白雪,白色的雪花。”白雪瞅着苏家宝,说不上来的感觉,就好像欠了对方挺大个人情,她想还,又不知道怎么还,就想着反正这人瞅着挺不错的,先交个朋友再说。“哦,白会计,你不用这么客气,就是个小忙,没什么的。”苏家宝说完,又挥挥手:“家里等着我回去呢,你路上慢点骑,再见啊。”然后就这么头也不回的拎着购物袋快步走远了。白雪怔怔的站在原地,看着夕阳把越走越远的那人高大的影子拉得越来越长,好半晌,才回过神来。突然觉得白会计这个礼貌的称呼听着好像不怎么太悦耳。还是白雪更好听一些。因为修车耽误了点时间,苏家宝急急忙忙往住处赶,刚拐到自家那一排彩板房,迎头就瞧见郝工两口子从后一排彩板房拐了出来。他赶忙站住,喊道:“郝工!”郝工也看到他了,忙挥了挥手,等走到近前,笑呵呵介绍道:“这是我媳妇,姓郭。”郭姐热络的对着郭家宝打招呼:“这就是家宝吧?我白天那会儿远远的看见过你,不过当时刚好有土方车过来检斤,就没来得及打招呼。”苏家宝忙道:“嫂子好。”郭姐笑呵呵应道:“哎,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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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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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