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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酒喝得尽兴,都有点高了。郝工跟苏家宝勾肩搭背,胡话连片。郝工谈及自己当年转卖铺子的事情,有惋惜有遗憾,但是没有后悔。苏家宝聊到自己兄妹三人辛苦生活,对于遥远的未来,有迷茫也有不知所措。郝工劝慰道:“你们都还年轻,将来盼娣和招娣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总有出息的一天。”苏家宝说:“我也是这么想的,为了我妹妹,我什么苦都能吃,什么累都能受,我一定会供着她们把书念完。”一技之长苏盼娣低头,用力抿着嘴唇,强抑住鼻头的酸涩,好不容易稳住情绪,才不着痕迹的带出话题。“在工地干活太苦太累了,一辈子都很难看到希望。哥,我想好了,我还是不去念书了。我留下来跟你一起打工挣钱,只供着小妹自己去上学。”苏家宝瞬间变了脸色,想都没想的出口反驳:“不行!你必须去念书,咱们家就数你学习最好,当初王老师愿意帮忙也是奔着你去的,你怎么能不念了呢!”苏招娣都惊呆了,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她姐明明才说过,一定要去念书考大学,这才过了一夜,怎么就改变主意了呢?苏盼娣眼圈泛红,语气无助:“可是哥,你一个月扫路基才能挣二百多块钱,就算不吃不喝也不够供我和小妹两个人读书的。”苏家宝酒意上头,情绪波动极大。他心里头清楚只凭着他每个月那么点工钱,想要供着两个妹妹念完大学,简直就是异想天开。之前他满怀希望,是因为苏盼娣决定念书。他对苏盼娣的话,总是深信不疑,苏盼娣说打算念书考大学,他就满心满眼的认定了,苏盼娣肯定有法子念完大学。他甚至都没有去仔细想过,要怎么样去达成这个心愿。现在苏盼娣突然又说不想念书了。他才猛然惊醒,是啊,他一个连初中都没念完的文盲,拿什么去供着两个妹妹念书考大学?他原本就不怎么灵光的大脑,此时被酒精侵蚀的越发浑浆浆的,他压根就没去想为什么上午还认真温习功课,一门心思要念书的妹妹,怎么就突然改口了,一反常态的提出不想念书了。苏家宝有些焦急,又有些不知所措:“我,我会拼命干活的,我…”坐在一旁的郝工听不下去了,他突然出声打断了苏家宝的话:“扫路基肯定挣不了什么钱,家宝还年轻,干那活纯粹是被耽误了。你现在就应该想法子学点一技之长,在这个社会,你要是没有点手艺,想挣钱那是不可能的。”苏家宝听得一愣,脑子有点跟不上趟儿:“一技之长?我除了会种地,什么都不会,当年就是因为不爱学习,这才辍学下来的,我脑子笨不聪明,学什么都慢。”郝工用筷子点着苏家宝:“谁说的!我瞅着你就挺好的,踏实肯干,就你这性子想学什么学不会?要我说,你也别跟着李队混了,干脆到我们修理班来算了,回头我去帮你说说,把你调过来,我教你修车。”苏家宝被酒气熏得微微泛红的眼睛瞬间瞪得老大:“我?我学修车?”郝工说:“修车这门手艺没什么难度,只要能刹下心来好好学,用不上一年也就出徒了,将来无论是在工地,还是去外面的修理厂上班,工资一个月最少一千打底,活是脏了点累了点,但是钱挣的也多啊!”苏家宝说:“我,我能行吗?”拜师学艺郝工那晚是有点儿醉了,眼圈发红:“怎么不行!我说你行,你就行!“家宝,你不是还想给刘明辉的摩托车补漆吗?回头你学会了,自己就能补。”“修车有什么难的,我当年不也是从什么都不会,一点点学过来的吗?到时候,我手把手教你,就不信有什么是学不会的!”郝工一字一句,带着酒气。那个片刻,桌上人都安静了,没想到郝工会这样说。郝工都没跟他媳妇打商量,郭姐一愣,也不好表示反对,感到十分意外。苏家宝也有一丝震动和不适应,两手往裤子上狠命抹了抹,脸因酒意而发红:“可是,我,我真的能行么。”郝工用力的拍了下苏家宝的肩膀:“怎么不行!你不缺胳膊不缺腿的,比谁差哪儿了?你就说你愿不愿意跟着我吧!”苏家宝整个人都懵了,仿若天上突然掉下个馅饼,不偏不斜直接就拍在了他的脸上。进修理班啊,可以学习修车,可以亲手摆弄那些汽车,甚至是刘明辉的改装摩托车。这简直是他做梦都不敢去想的事情。在他混沌的脑子里,也不知怎么的,突然就闪过了苏盼娣曾经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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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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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